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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值得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的答案

2023-04-15 03:58 作者:サィサキ  | 我要投稿

您好,这里是サイサキ。很高兴又见面了。

半夜睡不着,今天不emo了,来整点正经讨论。 我所想要讨论的这个话题就是,“爱”究竟是什么?它有着怎样的力量? 我在这里所说的“爱”是相对宽泛的,包括朋友之间和恋人之间的感情(亲人和陌生人改天再谈)。可能好兄弟之间的友谊用“爱”来说会让人觉得怪怪的,不过归根结底也是一回事。 “爱”是一种极为纯粹的感情,这并不是说它的起因是纯粹的,而是说它的内容纯粹。爱上一个人总是要出自某种理由,比如说,“ta很有趣”,“ta让我体会到了迄今为止未曾有过的安全感”,“和ta聊天感觉像是遇见了人生知己一般”……这个理由非常重要,它是维系关系的齿轮。所以很多恋爱博主会提到“变优秀”这样的点,毕竟对美好品质的追求是人类的共性。 但是,我对“强者能够赢得自己想要的关系”这种观点绝对是有所质疑的;且不说它看起来太过功利和社会达尔文,问题是几乎很难有人能成为顶尖的强者,如果说另一个人总是慕强,那ta为什么要选择我而非比我更强的人呢?此外,如果一个人是“强者”,那么似乎在说另一个人是“弱者”,这其中已经包含了一种权力关系,已经很难说是平等的友情或者爱情关系了;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对师生恋、忘年交感到疑问,不谈传统社会的道德观,师生恋很难是平等的,实际上老师和学生总是各居于权力的上下级,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师生恋或许也是学生对平等的追求(因为就算不谈恋爱,我俩本来也就是不平等的,我试图通过“恋人”这个平等的身份把我俩拉得更近一些)。 我并不完全否定他们说“人应该要努力变得更好”,只是在关系里面,比起慕强,我更倾向于“互相满足”。能够彼此满足的人,大体上是相似的,只是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是这仍然有一个问题:如果说你有这样的特别之处,那么在地球上的某处的人也必然有着这样的特别之处,甚至可能这样的他者就在我的身边,那么,“为什么是你而不是ta呢?” 这里就要引入正题了——因为我爱你。这句听起来很肉麻的情话,却是对这个问题的最好解答(如果你觉得膈应,也完全可以把它换成“我很重视你”)。爱本身就极其纯粹,也是对方于我们而言最重要的“特别之处”。我们常常会见到这种情况:一个女生失恋了(我不想犯异性恋规范主义的错误,所以我得在这里强调一下,这可不是什么政治正确),她的闺蜜安慰她说“你肯定能遇到一个更好的”,于是乎问题来了:如果说我们总是要用“好”这个标准来衡量我们的朋友和恋人,那么这种衡量什么时候是个头呢?只有足够好的人才值得我们交往,其他的皆无资格么?如果说这个女生立马就遇见了一个新的男生,他有着原来那个他所拥有的全部优点甚至更多,那么这个女生就能立马爱上他么?究竟是什么让她在分手后还会留恋?我的回答是,“因为‘爱’”。 一个人于我们而言的特别之处,一方面确实是因为这个人某些地方很特别;另一方面却和这个人毫无关系,而是因为我们“爱”对方。“不是因为你有多特别我才爱你,而是因为我爱你,你才如此特别。” 我不想无脑肯定“爱”。实际上我是不信山盟海誓那一套的,我也不认为有可以绝对保证的永久的爱(并不是说所有爱最后都会消散,而是说实际上并没有这种保证)。爱没有条件,却不见得能被一直消磨;正如我前文所说,特质仍然是重要的,如果那份特质没有了,爱也会慢慢退却。但是,爱的多与寡,却仍然有很大作用:比如说我和你刚认识十天聊得非常欢,结果第十一天你突然就变了,我也没有兴趣继续和你聊了,那么我会有什么所谓么?当然不会。可如果我们相识多年,我十分爱你,而你却无法再给我那种曾经的感觉,我能立马就和你结束关系么?并不是说结果就一定不悲剧了,只是这个过程明显更加曲折,因为这份“爱”没办法那么轻易结束。甚至举一些不好的例子,有些渣男不停地伤害自己的女友,被甩以后又恳求复合,我当然强烈谴责这类人并且也不希望大家成为受害者,但是归根结底为什么女友可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原谅一个品行如此恶劣的家伙呢?仍然是因为那份“爱” 。 上文在慕强那里说到了权力关系,虽然很多时候朋友或者恋人之间不见得有这种权力关系,但却仍然有着优劣关系,这便是爱的多寡问题。最极端的情况是这样的:究极舔狗和极品女神。当然我们很难说这是因为爱还是别的什么(就像大学里面很多人把谈恋爱视为一种荣誉的象征,交到对象就是胜利,这似乎很难说是爱),但是如果说舔狗极其爱女神而女神却不关心舔狗,那么彼此的优劣关系可以说是一目了然。不那么极端的情况是:如果爱可以量化,满分10分,我爱你7分,而你只爱我4分。这种情况下,不单单是我必定关心你、为你付出比你对我更多,而且我总是比你对这段关系更有所谓。比如,我发现了你的一个缺点,但是因为我足够爱你,所以我包容你;你也发现了我的一个缺点,但是你还没有爱我到那种程度,你接受不了;在关系有裂痕的时候这种优劣地位会更加明显,我或许会为了挽回关系而为你送礼写信,而接受与否的权力却全在你的手里。这种景象,旁人好一点或许会说“我”很卑微,坏一点就说“我”是纯小丑了。但是在我看来,一切都是如此地理所当然,7分的人当然会比4分的人更在乎、做得更多了,这仅仅是事实而已。 这里要强调我的另一个观点:“爱”不是一种道德要求,而是一个事实状态;这并非是说爱是不可改变的,但它至少不是突变的,而且它应该成为被积淀下来的事实,而非被胁迫的谎言。恋爱中的情侣问对方“你爱我么?”,假如是我来问这个问题,那么就必然是明知故问;对我而言,这更像是一个确认的仪式,真实的答案我早在开口前就已经知道。“我都如此爱你了,可你为什么不能这般爱我?”是人们最经常犯的一个错误,他人没有理由因为我们多爱对方就多爱我们。回到上一段那个例子,我想各位应该更能理解我为什么说它理所当然了:7分的人为此如此费心费力是理所当然;4分的人只是稍微有点转心甚至铁了心要道别也是理所当然,一切都只是那个劣势者必然要面对的悲剧。 所以我衷心提醒大家:务必要构建平等的关系。(不光是朋友,甚至恋人也是如此,有些人虽然抱着恋爱的名义,实际上却只是普通地爱对方)还是以关系破裂来说,如果双方都不大重视彼此,那就是和平分手;如果双方都很爱对方,那么就算其中有一方提出分手或绝交,ta的心中也还是留有一片余地的,这样才能给另一方的道歉被接受的可能(所以说很多时候道歉不能被接受恰恰不是因为道歉不够好,而是因为ta的那份爱就已经决定了这个答案);最忌讳就是不平等的关系,你用心向对方致歉,对方却不想理睬你,分手以后人家很快就忘记你了开开心心生活,你却还沉溺在过去。老实说我个人是很能共情劣势方的,所以我由衷地提醒这样的人:要么你自己去结识新的人(这种情况则是在说朋友关系)并且把爱更多地放在他们身上,要么你努力让对方如你爱ta那般爱你(这个点今天不谈,但一定不是单方面的付出,有机会会说这个话题) 就像我想要强调的那样,很多事情一定是对方多爱我们才会那么做,否则就没有意义了。育儿的一些知识会提到“让小孩不要哭并没有真正解决孩子情绪没得到发泄的问题”,同样地,如果说一个人因为很爱另一个人而向ta表白了,而ta却没有那么爱这个人,那么这份接受就不是出自爱(有时候这可能就是发生在道德要求之下,比如对方不好意思在大庭广众之下拒绝你的心意),归根结底,这个人是没有办法从对方那里得到爱的(虽然在现在的恋爱观下,很多人告白就真的只是为了把人追到手)。 总结一下:爱是一个人于我们而言的特别之处的重要要素;爱的多寡是一种事实,而不是某种道德要求;平等的爱才是良性的,不平等的爱一定会让劣势方吃尽苦头。 最后,我还是想和我的那位朋友说几句——尽管她看不到。 “就像我或许永远没有办法共情被谴责的你有多难过那般,你也永远没有办法共情我绵延不断的悲伤。  “因为我对你没那么重要,所以你可以轻易地说出伤人的话;可是你对我的意义却截然不同,我根本不可能如你这般狠心。 “‘不让彼此难受’是你自私的谎言,因为不难受的只会是你,我无论如何都是会悲伤的。 “我在那封信里使用了非暴力沟通,在这里,我却恰恰只想说实话。我想说,你很狠心,很难共情我的感受。 “我对你并无半点责怪之意,因为这一切皆为事实。你那么做是因为你可以那么做,我这么做是因为我不得不那么做。毕竟我很清楚自己对你而言也就是羽山中一片鹅绒的重量,就算你假装做出不伤害我的答复,鹅绒也不会从片成堆的。这一切都是如此理所当然,事实完美到逼着我去接受它。 “最后有关‘你去找一个更好的朋友吧’那句话,我只想说 “你对我而言的特别之处,并不是因为你真的有多特别,而恰恰是由我自作主张赋予你的,是我擅自比你爱我更爱你,你才因此变得特别。所以,我不会忘记你的,失去你是我绝对的遗憾。” 即便此刻,我已踏足在寻找爱的路上。

感谢光顾,有缘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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