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数字经济(电子信息)专业初级(技术员、助理 )、中级、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
一、初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 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 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 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 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二、中级工程师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核合 格,可初定工程师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 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 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 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五)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 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 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要求,取得助理工 程师职称后,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报:
1.获得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1 项以上(以个人奖 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优秀设计奖(及相应奖项) 三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一等奖 1 项以上 (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优质工程奖 1 项以上,或 市(厅)级优质工程奖 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 作累计满 10 年。

三、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 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 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
(四)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 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 术技能工作满 4 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 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5 年,成绩较显著、贡献较 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 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较显著、贡献较 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 1 年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 应奖项)三等奖 1 项以上(排名前 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及相 应奖项)二等奖 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 项或省(部) 级优质工程奖 2 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或江 苏省专利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5.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 累计满 20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