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
《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一文补正
选自《文物》 1977年08期
我们在《文物》1975年第10期《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一文中,对此钟作了初步介绍,其中提到“从铭文的内容来看,文字未完,此钟应是一组编钟中的一个”。近承唐兰先生见告,过去日人中村不折著的《三代秦汉遗品K识世店文字》一书中,曾著录了中村不折所藏的一件应侯钟(图一),
那件应侯钟的形制、花纹以及文字风格与蓝田县出土的应侯钟完全一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该钟铭文起头的一句与蓝田出土应侯钟铭文的最末一句,正好衔接,两件构成一篇完整的铭文(图二)。现抄录如下,
隹(唯)正二月初
吉,王归自成周,雁(应)侯
见工
遗王于周。辛
未,王各(格)于康,
荣白(伯)入右雁
侯见工,易(锡)弓纟(彤弓)一,缈
(彤矢)百,马
(以上蓝田县出土应侯钟铭文)
四匹(四匹二字合文)。见工敢
对扬天子休,用作朕
皇祖雁侯
大?钟,用
易(锡)眉寿
永令,子子孙孙永宝用。
(以上中村不折藏应侯钟铭文)
从以上两段铭文的拼合,可知这两件钟原为一组,与克钟、邢人钟一样,是合两钟为一肆的一组编钟。其次,过去我们在《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一文中,曾将“见工”当作与“见士".“见事”相近的词义来解释,现在,由于中村不折藏应侯钟铭文中有“见工敢对扬天子休"一语,明显地说明“见工”是人名,即制作该器的人应侯的名字叫“见工”,“见工”与“见士”、“见事”都没有关系。我们以前的解释是不对的,现在提出来加以纠正。
关于应侯钟“见工”一词的解释
吴镇峰
《文物》1975年第10期发表了蓝田县红星公社出土的应侯钟,钟铭记载周王从成周回到周,在康宫里对应侯的一次普通的锡命。由铭文文字未完来看,这是一套编钟的一•只。关于应国的历史文献缺乏记载,出土器物也为数不多,应侯钟的发现,为研究应国的历史増添了新的史料。
在应侯钟铭文中,“见工"一词曾两次出现,且都与应侯相连。在该期《文物》中,韌松同志把“见工”解作为“见事",说:“应侯见工”就是“应侯效事于周王的意思"。我们认为,如果把“见工"作为应侯的私名来解释,更显得文从理顺。古人多用单字为名,但用两个字为名的也不在少数,铜器铭文中,如鄂侯驭方、韩侯伯晨、虢季子白、鲁士商敲、王孙遗者、都是用两个字为名的,可以为证。因此,“应侯见工"就是某一代应侯,他的名叫“见工"。由于应国历史史书失传,所以,就不易为人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