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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长三角数创先导区等,青浦发布7份征地事项公告

2023-05-26 06:33 作者:大青浦房谈  |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青浦区发布7份征地事项公告,涉及街镇有徐泾、白鹤和赵巷3镇。

近日,青浦区公布7份征地事项公告,其中3份为征地公告,4则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期公告涉及街镇有徐泾、白鹤和赵巷3镇。

本期公告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四类住宅组团用地,三类住宅组团用地,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其它交通设施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

本期征地事项公告发布日期为今天(5月25日)。

本期征地亮点:

  • 徐泾镇104区域转型区(长三角数创先导区)再次公布3幅地块征收,其中一幅为“人才公寓”。

  • 白鹤镇一居住用地组团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虹桥主城片区一道路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一、征地公告

1、项目名称:青浦区徐泾镇104区域A10-01地块

A10-01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83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徐泾镇东至沈海高速,南至A10-02地块,西至规划翰贤路,北至徐旺路

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徐泾镇2339.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39.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45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450.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3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82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0平方米、建设用地4790.2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0平方米。

2、项目名称:青浦区徐泾镇104区域A10-06地块

A10-06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84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徐泾镇东至A10-07地块,南至徐祥路,西至规划翰贤路,北至河道

用途: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0组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90平方米。

3、项目名称:青浦区徐泾镇104区域A08-01地块

A08-01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告〔2023〕第85号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青浦区徐泾镇东至规划翰创路,南至河道,西至明珠路,北至徐旺路

用途:商务办公用地

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青浦区徐泾镇73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50平方米、建设用地134.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1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5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50平方米、建设用地134.9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0平方米。

上述征地公告1-3均为徐泾镇104转型区用地,即绿色工业园区,在最新上位规划《虹桥商务国土空间中近期规划》中又被赋予了“长三角数创先导区”功能。

其中,A10-06地块用地性质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即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将作为园区企业“人才公寓”之用。

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项目名称:白鹤镇鹤如路南侧20A-01A地块

鹤如路南侧20A-01A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45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白鹤镇 东至规划经三路,南至20A-02A地块,西至20A-02A地块,北至鹤如路。

用途:社区文化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65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2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696.8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696.8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5、项目名称:白鹤镇鹤如路南侧20A-02A地块

鹤如路南侧20A-02A地块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46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白鹤镇 东至规划经三路,南至鹤意路,西至规划经四路,北至鹤如路。

用途: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6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1组,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2组,青浦区白鹤镇王泾村6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35378.30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5378.3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4、5是一个组合地块。位于鹤如路南侧,即正在建设的白鹤安置房以南,板块上隶属于白鹤镇城镇单元。

原收储和征收公告是以20A-02A住宅地块为主附带2幅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但这次公告少了东侧21A-01A地块(菜场)。

而20A-02A地块用地性质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不确定是安置房还是商品房。

今年4月,这3幅地块已获批建设项目预审和项目选址意见书。

6、项目名称:赵巷镇盈港东路北侧地块

盈港东路北侧地块示意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47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赵巷镇东至崧塘,南至盈港东路,西至大田,北至大田

用途:其它交通设施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和睦村11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2877.6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0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2877.6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0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根据公告地块四至显示,盈港东路北侧地块位于赵巷与徐泾交界处附近。

配图是我们依据该地块四至,即东至崧塘,南至盈港东路这两条线索绘制,具体地块轮廓不详,位置仅供参考。

7、项目名称:青浦区会旭路(蟠龙路-泾南河)道路新建工程

会旭路(蟠龙路-泾南河)区位图

批准文号: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48号

项目位置:青浦区徐泾镇西虹桥商务区,西至蟠龙路,东至泾南河以东约40米处

用途:道路广场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2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原徐泾村11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506.80 平方米、建设用地 0.00 平方米、未利用地133.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639.80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30.3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会旭路(蟠龙路-泾南河)道路新建工程位于徐泾镇虹桥主城片区。该道路南侧为正在建设中的48-06A地块住宅项目。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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