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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聘必考点:教育惩戒

2023-08-05 00:46 作者:福幸福感工序海波  | 我要投稿

老师在课堂教学或日常管理当中,如果遇到了犯错误的程度比较轻微的学生,可以采取当堂惩戒的措施,其中有三条措施最重要,第一个可以点名批评,第二个可以责令赔礼道歉,让其做口头或书面检讨。以上这两个措施不算是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权。第三条最重要,可以在教室内罚站,不超过一节课,有两个前提,一个是教室内,一个是不超过一节课,这就不算是体罚,也不算是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那第二个是小学高年级,初中或高中阶段的学生,如果违规违纪的情况比较严重,而且情节很恶劣的,我们是可以给予以下惩戒措施,最重要的就是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停学,让家长带回家教育,一定要注意啊,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的学学生,不适用于小学低年级,也就是小学一二年级,三四年级都不适用,而且是不能够超过一个周。

第三条是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而且影响非常恶劣的学生,我们是可以采取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是留校查看的处分。后面的这一条啊,非常重要,注意了,高中阶段的学生我们是可以予以开除的,因为高中阶段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这个范畴。

下面这一条学生扰乱课堂秩序,或者是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安全隐患的,那老师可以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是教学现场,并给予教育管理,也不算是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那后面这一条,如果说老师或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是行为具有危险性,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后面的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危险物品的课桌、储物柜进行检查,这不算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后面的如果说家长和学生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他可以在处分做出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如果说对申申诉也不服的话,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的结果也不满意,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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