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B站见闻小议(一)

2020-03-30 22:43 作者:钱塘潮  | 我要投稿

某转载搞笑视频,大意为某男子做阑尾炎手术,上了手术台发现主刀是前妻云云,麻醉后,主刀试图给他点颜色看看。

评论区出现抗议,主体大多为医生或医学生或其亲属。首先指出视频中医生存在大量细节错误,例如进手术室不戴口罩,直到上台前才知道病人的身份。其次认为该视频中主刀医生违背了职业道德,没有将病人一视同仁而是实行了报复。这两点使以上人群在观看时感到不适,并认为类似视频会破坏医生在行业外的声誉。

继而,出现了反对“反对者”的第二种声音。主要论点一是这是搞笑视频,观众不会当真,不应与现实做过多联想。二是要尊重文艺创作自由,不应进行过多干涉。

以上是我个人在从大量谩骂和人身攻击中精炼出来的双方代表思想。由于本人是一个极其容易动怒的人,因此不愿下场混入其中。大致浏览了700+条评论后举报了部分过于下作的攻击性评论,拉黑了部分情绪输出多于理论输出的用户,回到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来总结思想。不试图教育、说服、劝告任何人。也不希望任何人来试图教育、说服、劝告我。

我认为,上述争论的核心母题是“自由的边界”,即“作者是否有在作品中冒犯他人的自由”、“观众是否有在观看作品后表达不满的自由”以及“观众是否有就其他观众表达的不满发表自身看法的自由”。以上自由无疑是存在且必要的,但我不能想象这三种自由能达到无限的程度,明确其自由之边界是重要的。

我们一条一条来

一、 作者是否有在作品中冒犯他人的自由?

首先,这个“他人”应当在现实生活中存在明确指代,没有明确指代的他人属于作者自己完全的创造品,例如幻想小说中完全虚构的人物,缺乏任何将虚拟角色和现实人物联系起来的理由。则无论作者对它进行何种处理,均不认为冒犯他人。

其次,冒犯的方式和程度值得商榷。无端的语言攻击,如指责、辱骂、诽谤;或在作品中描述其受到践踏精神的虐待、殴打;或操纵在现实中有明确指代的角色做出完全违反本性的行为,其程度引起现实中指代角色不适的,应当被反对。

总结:作者拥有在自己的作品中完全的自由,但不允许利用作品对现实中的人物进行完全无中生有的羞辱和诽谤。

二、 观众是否有在观看作品后表达不满的自由

首先,受限于文艺作品中常有的反转手法。“观看”这一行为应被描述为完整观看体验作品、完整、没有偏差地理解了作者试图表达的思想和实际表达的思想。部分反转作品在反转前就表达的不满,并没有一个实际存在的对象,因此不做讨论。

其次,表达不满的方式应受到社会文明礼仪的制约。辱骂、暗讽、威胁等纯粹情绪表达应受到社区的制止。我们更提倡有理有据的列出自己不满的原因,举出作品中的段落并表达清楚为什么会引起自己的不满。

总结:观众拥有在观看作品后表达不满的自由,但没有不说明理由就进行人身攻击的自由。而在大部分平台,即使说明理由,人身攻击也是受禁止的。

三、 观众是否有就其他观众表达的不满发表自身看法的自由

此处有两种理解方式,但会引出两种不同的结论。

其一认为,不论何种评论,均属于观众在观看作品后的私人体验,虽然公开,但观众无意将评论作为受大众点评的材料。因此未得到评论者本人许可,他人并无擅自点评“评论”的自由。部分平台的评论区不设置楼中楼,观众之间不能直接接触,就符合这个理论。

其二认为,不论何种评论,既然评论者明知其会受公开而依然发表,即可认为其评论是原作品广义上的“二次创作”,是评论者的公开作品。既然是公开作品,他人即有评论其评论的权利。部分平台设置楼中楼,鼓励观众间就原作品进行直接讨论,符合这个理论。

B站是有楼中楼的,在此姑且认为第二种理论更受B站平台方和用户的欢迎。因此,观众就其他观众表达的不满发表自身看法即等于观众对作品发表看法,那么其自由之边界应与上一条等同。

总结:在B站,观众拥有就其他观众表达的不满发表自身看法的自由,但没有不说明理由就进行人身攻击的自由。而在大部分平台,即使说明理由,人身攻击也是受禁止的。

在以上三点“自由之边界”均受到限定后,今天的见闻也可裁定了。

原作者在作品中,使用了中国现代医生这一能够强有力联系现实的角色,进行了完全违背医生职业道德的行为,切实属于对医生职业的冒犯,而观众拥有对这一点文明表达不满的权利。其他观众亦拥有对“表达不满”发表看法的权利,但无权干涉。简而言之,就“表达不满”去表达不满,是错误的行为。


B站见闻小议(一)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