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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率先试点放开生育限制,重在建立全面系统性支持 | 南都快评

2021-02-20 18:35 作者:南方都市报  | 我要投稿

2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开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39号建议的答复”。答复称,代表提出“建议国家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限制”很有参考价值,东北地区可以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

东北地区的人口近年来持续出现负增长,以辽宁省为例,2020年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年末全省人口为4351.7万人,人口减少的趋势仍在持续。东北地区人口总量的持续减少,与区域经济发展等问题导致的人口大量流出有关。正如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所提及的,东北边境地区生育政策相对宽松,但生育意愿仍不高,经济社会因素是影响生育的重要因素。尽管不同地区成因或有具体的差异,但在生育意愿不高这一点上的表现是具有共性的。根据公安部近日发布的《二〇二〇年全国姓名报告》,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出生并已经到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共1003.5万人,即便采取同一口径,2020年亦比2019年减少了175.5万人,下降幅度约为14.9%。

实际上,2020年的全国两会中,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辽宁省常务副省长陈向群已提出过率先在东北地区全面放开人口生育政策。而在2021年全国两会将于下月召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亦将陆续公布的当口,国家卫健委对这一建议作出“很有参考价值”并鼓励“立足本地实际进行探索”的肯定性回复,有着政策转向的标志性意义。

从2013年放开“单独两孩”到2016年施行“全面二孩”政策,政策转向的步伐早已开始。从限制型的生育政策向积极生育政策转向,是依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发展状况作出的调整,但这一转向却不是“一放”即能生效的。

学界对于目前的“少子老龄化”困境,以及即将面临的育龄人口和生育孩子意愿的双重下降不乏提醒。无论从理论、数据或者是生活体验的角度,这一困境都有所呈现。在此背景之下,如何科学地系统性提升生育意愿,是生育政策转向能否奏效的关键所在。

关于鼓励生育的相关配套,最容易直接关联的就是生育津贴、税收优惠等经济补贴措施。经济补贴一定程度上当然是有效的,但对于目前更广泛人群所面临的养育成本高昂“养不起”所以“不敢生”的问题,有限的尤其是一次性的经济补贴,效果可能十分有限。

提升生育意愿,更需要的是构建从生育到养育全面友好的支持系统。一方面,降低住房、托幼、医疗及教育资源均等化等明显增加经济负担的显性养育成本,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如国家卫健委所强调的婴幼儿照护和女性职业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尤为突出,完善包括无痛分娩、增加配偶护理假或育儿假期等生育福利保障,以及推行女性就业保障和性别平等制度等隐性社会福利保障提升及公共服务的完善,对提升生育意愿亦十分重要。

在东北试点之后,可能会在不同地区开展更积极的生育政策,具体情况可能会对不同地区开展的措施有着不同的影响。但必须明确的是,生育政策转向,是建立在生育自主基础之上的,重点在于鼓励和以福利保障的完善来提升生育意愿,切忌走入限制性措施、惩罚性措施的误区,让想生的人敢生,而不是逼着不想生的人也要生。

由于生活环境与观念的转变,生育政策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已大为减弱。生育政策转向,必须直面生育意愿低下的现实,而要提升生育意愿,重在建立全面的社会支持系统,以公共服务的完善和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提升来刺激生育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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