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外挂App运营者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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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31日,应该是迄今为止最大的制售微信外挂软件网络黑产案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宣判了。
我仔细捋了一下: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六千元的梁某伦 ,是涉案外挂App“海贼王”最大的代理。判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十三万两千元的陈某展,是涉案外挂App“海贼王”团伙的头目,头目陈某展销售“海贼王”系列软件2284个,销售总金额456905元,获利427940元。另外还有36人,有不同的处罚等着他们。
判刑最重的竟然不是头目,而是最大的代理,其中有啥曲折的原因啊,新闻没有披露这个代理梁某伦具体获利多少,但是既然没列出来,应该比这个头目获利少。那应该是头目认错态度好、揭发了同伙?或者是代理传播的更广、造成的影响更恶劣?
《法制日报》的报道里列出了5个涉案人员:陈某巍提供微信底层接口协议、王某根据陈某巍提供的协议制作一系列外挂软件,并且也负责外挂下载官网的制作,这两个人的处罚一笔带过了,六个月到八年之间,罚金两千到十四万九千之间。这一系列外挂是陈某展让他们俩帮自己制作的,所以这里我称陈某展为“头目”(8年6个月)。这些东西陈某展本来是为了自己用的,用一段时间就把这些东西包装成一个“海贼王”外挂,开始在互联网公开售卖,并且招了杜某然、梁某伦作为代理,当然还有别的代理,但是杜某然为“海贼王”制作了广告图片、功能介绍视频,而梁某伦作为一个代理比“头目”判得还重(10年),所以拿出来说一下。
这个案子好像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顺便给破的,2019年5月,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在侦破一宗网络诈骗“杀猪盘”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诈骗分子在用这个外挂,就顺便把外挂制售团伙立案、捣毁了。

新华网那个视频下面的很多吃瓜群众说,外挂很可恨但看到是腾讯就XXX。这些人就是吃瓜吃不明白啊,这个外挂不是针对腾讯的,而是针对我们普通人的呀,这些外挂是帮诈骗分子注册、盗取账号,然后诈骗分子拿这些账号骗我们普通人,对腾讯没什么影响。还有些吃瓜群众说南山必胜客巴拉巴拉,额,这个是广州南沙区,并不是深圳南山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