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哥伦布
哥伦布就是个强盗,没啥好争议的,尽管他发现了美洲大陆,但也掩盖不了他本身就是个强盗的事实。 他第一次见到巴哈马群岛上的土著时,这群“野蛮”的土著,他们既不闭关锁国,也不对哥伦布他们冷漠,反而热情地与哥伦布展开物物贸易,可哥伦布却用挑“牲口”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土著,并盘算着把他们变为自己的奴隶。
1495年当哥伦布的西班牙舰队第二次航海归国时就载了500名印第安奴隶,其中200人死于航海的途中。剩下的300人被带到西班牙各地去贩卖,贩卖他们的人都是当地的神父和主教们。神父们是这样描述印第安人的:“他们居然不穿衣服,生下来就赤身裸体,像动物一样不知羞耻。” 我不禁想问问,是谁不知羞耻地跑到别人家去杀人放火,掠卖人口?是谁信奉着上帝,却干恶魔之事?西班牙人在巴哈马群岛只用了12年,使得当地人口几乎绝迹。 哥伦布也说:“让我们以圣子,圣父,圣灵的名义,源源不断把这些可以自由买卖的奴隶运到这里来吧。 这就是哥伦布的本来面目,一个“伟大”的航海家。兼贪婪的恶棍,杀人犯,奴隶贩子,强盗头子,还有虔诚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