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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翻译】《神灸经纶》蓄艾篇、下火篇

2020-03-12 20:45 作者:柳莺暗啼处  | 我要投稿

《神灸经纶》蓄艾篇

 

【原文】凡物多用新鲜,惟艾取陈久者良,以艾性纯阳,新者气味辛烈,用以灸病恐伤血脉,故必随时收蓄、风干、净去尘垢,捣成熟艾。待三年之后燥气解,性温和,方可取用。用时复以手细揉坚团作炷,或大或小,临症随宜酌用,庶无有误。

 

【翻译】凡是物品大多数都是用新鲜的,只有艾取陈放久的更好,因为艾叶性情纯阳,新鲜的艾叶气味辛烈,用来灸疗疾病担心灼伤血脉,所以一定要随时收集艾叶,洗净灰尘污垢,风干后捣成熟艾贮藏,等三年后艾叶的燥性解除,性情变得温和,才可选取使用。使用的时候用手仔细揉熟艾,使其坚固成团做成艾柱,有的大有的小,临床时根据冰镇斟酌使用合适大小的艾炷,希望不会有失误。

 

《神灸经纶》下火篇节选

【原文】灸法下火,宜用阳燧火珠承日取太阳之火,其次用线香火或麻油灯、蜡烛火,以艾茎烧点于炷,艾润灸疮至愈不痛也,其戛金击石钻燧入木之火皆不可用。

 

【翻译】灸法使用火,应当用阳燧火,使用珠子放大太阳光生火,其次用线香火或麻油灯,蜡烛火,用艾叶茎烧灼后点在艾炷上,如果艾炷细,灸疮直到痊愈也不会痛,敲击金石取火钻木取火都不能用。

 

【原文】邵子云:火无体因物以为体,金石火伤神多汗;桑火伤肌肉;柘火伤气脉;枣火伤肉、吐血;橘火伤营卫经络;榆火伤骨、失志;竹火伤筋、损目。

 

【翻译】邵雍说:“火没有实体,根据点燃的物品产生了不同的属性,金石火灸,伤神出汗多;钻桑树取火艾灸伤肌肉,柘木钻火伤经脉;枣木钻火艾灸伤肉,吐血;橘树钻火伤营卫络脉;榆树钻火艾灸损伤骨头、伤志;竹子钻火,艾灸损伤筋,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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