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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省考面试考场犯这10条禁忌,取消资格!

2021-05-26 17:52 作者:初心公考  | 我要投稿

昨天在《省考面试,你最担心的是什么?》投票里有同学表示,想知道什么情况会被取消面试资格。今天就来告诉大家,哪些情况会直接取消面试资格,严重的还会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甚至需要动用《刑法》。


1.携带好规定证件,证件不齐全,或超过有效期,视为自动弃权,也就是取消面试资格。

2.迟到考生不得进入抽签现场,等于取消面试资格。

3.通讯工具保持关闭,并且统一封存。面试封闭区域内使用通讯工具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4.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名序号、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状况,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不得佩带特别饰物或标志,不得穿着制式服装,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6.服从监考员管理,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室,面试时由引导员按顺序引入考场。

7.不得在考区大声喧哗、谈论考试内容;不得向他人传递面试信息或扩散面试试题内容。

8.提供作弊器材或者非法出售试题、答案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0.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这些是为大家整理的常见违规行为。每个地区的要求可能会有细微差别。具体还是请大家参照当地面试公告。比如说,现在正是疫情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也有可能也会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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