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格律(5):律诗与对仗
押韵、平仄(律句+粘对)两大格律规则介绍完毕,现介绍最后一个——对仗。对仗仅在律诗和排律中出现,绝句不作要求。
在影视剧或小说中,常见文人以“对对子”展露才学。除对联外,科举亦不专门考察对仗,何以“对对子”成为众多文人的必修课?原因就在于,对仗是律诗及排律的组成部分,对对子是格律诗写作的基本功之一。
一、律诗
前文已述,格律诗或两联四句(绝句),或四联八句(律诗),或更多联偶数句(排律)。每句字数或五言,或七言,不能增减、混用。
格律诗的对仗规则即要求除首尾两联四句外,中间所有联都必须对仗。因此对仗句是律诗和排律(排律有时也被认为是律诗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绝句不要求对仗。
之所以如此规定,当是唐代诗人长期探索的结果。早期律诗尚未真正定型的时候,有不存在对仗句的;有仅一联对仗的,如崔颢《黄鹤楼》;有一、三两联对仗的;也有首联或尾联与中间联都对仗的,如杜甫《登高》。最终如此定型,想来是因为与上述对仗方式相比,这种方式更为规整,且对仗句与不对仗句在全诗中的比例较为均衡,照顾美感的同时又不会限制表达。
二、对仗
如何使一联为对仗句?通过文字学知识可知,一字之组成有:形、音、义。前文介绍押韵和平仄,专门讨论了“音”的部分,而对仗则一般要求形、音、义三方面全都相对。实在不能全都做到时,才可以有所取舍。
义的对仗很好理解,需词性相同,词义相对或相类。如:上对下;百对千;青对白;风霜对雨雪。宋人喜在句中玩文字游戏,如用“咫尺”对“寻常”,取“寻常”之字面含义对仗,而句中仍用其实际含义。又或用“清”对“白”,“薄”对“青”,皆取谐音。
音的对仗则要求平对仄,仄对平。当然,这里指单个词语平仄的对仗。对诗句或对联而言,可以更灵活些,有所谓“拗救”规则。如“仄仄平平平仄仄”亦可对“仄平平仄仄平平”,其中第一、三字平仄相同,即为拗救之结果,前文已述。
形的对仗则为追求汉字形式之美感。如“慷慨”固然可以对“萧条”,然“慷慨”二字皆为竖心旁,“萧条”则不然,所以不如对“峥嵘、飘飖、淋漓、踌躇”之类。汉语诗歌翻译之后通常会失去一些味道,我认为形的美感正是其中最大损失之一。
关于对仗常用语,可参考《笠翁对韵》和《声律启蒙》两书,两者都以平水韵三十个平声韵部划分章节,且涉及大量古人常用典故,是写诗入门必备书。
三、总结
格律诗的规则,无非押韵、平仄和对仗三个部分。其中押韵是旧体诗都要遵守的规则,无论古体诗还是格律诗,只是格律诗对韵脚有更多要求。平仄规则用一句话概述,即:格律诗应当用律句以粘对规则组合。而对仗规则只针对格律诗中的律诗和排律。掌握这些规则,也就掌握了格律。
此外,写诗之时尚有许多注意事项,如对仗句不可上下两句表达同一个意思,否则便是犯了“合掌”的诗病。由于这些内容主要是在句法层面,而非诗体,故本篇不再赘述,或将另开一篇专门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