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银行学 货币金融学 期末快速复习 (三)

一、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又称金融中介,是指经营货币、信用业务,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机构。
二、金融机构体系的分类
1.直接金融机构和间接金融机构(按融资方式)
直接金融机构:在直接融资领域,为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提供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它们为筹资者和投资者牵线搭桥,提供策划、咨询、承销、经纪服务的各种金融机构,如投资银行、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人以及证券交易所等。
间接金融机构:是指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中间,为资金余缺双方进行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
一方面,他以债务人的身份从资金盈余者手中筹集资金,另一方面,它又以债权人的身份向资金的短缺者提供资金。商业银行是最典型的间接金融机构。
2.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是指通过吸收各种存款而获得可利用资金,并将之贷给需要资金的经济主体以及投资于证券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包括:储蓄机构、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以契约形式由资金所有者缴纳的非存款性资金为主要来源的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预存款性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不一样,主要是通过发行证券或以契约性的方式积聚社会闲散资金。该类型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保险公司、养老基金、证券公司、共同基金、投资银行等。
3.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按照金融机构的业务的特征分类。
银行类金融机构,是指以存款、放款、汇兑和结算为核心业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专业银行三大类,其中中央银行是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
除了银行类的金融机构以外的金融机构都是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等等体系十分庞杂。
4.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按是否承担政策性业务,可以将金融机构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为实现政府的产业政策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获得政府资金或税收方面的支持,如农业发展银行。
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
三、金融机构的功能
1.存款功能
是指金融机构在市场上筹措资金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容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存款类银行)
2.经纪和交易功能
是指金融机构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或者,金融机构自身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投资性金融机构)
3.承销功能
是指金融机构在市场上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与提供经纪和交易功能的金融机构重合度高)
4.咨询和信托功能
是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信托投资公司、商业银行)
四、金融机构存在的理论基础
(一)、降低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在从事交易中花费的一切成本。
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成本包括:在交易发生之前资金最终供求双方相互寻找对方的搜寻成本、鉴别对方交易信息真假的鉴别成本以及讨价还价的谈判成本等;在交易发生后,还有监控合约执行的监管成本以及可能发生违约而需要付出的诉讼成本等。
*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原因
1.银行类金融机构可以把许多投资者的资金聚合起来,发挥规模经济优势。
2.银行能很方便地将资金最终供求双方吸引过来,节约搜寻成本。
3.银行具有专业化经营优势,又可以使它有条件、有能力比单个借款人或放款人在更大程度上节约其他各类交易费用。
4.银行拥有降低交易成本的专门技术,如其投放运营的ATM机
(二)、缓解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交易的一方对交易的另一方了解的不充分,双方处于一种不平的地位。
在金融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在当事人交易达成之前;也可能发生在交易达成之后。我们将前者,事前信息不对称造成“逆向选择”的后果;将后者称为事后信息不对称,而事后信息的不对称则可能造成“道德风险”的问题。
1.逆向选择:本意指人们做了不希望做的事情,而不去做希望做的事情。
2.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贷款者将资金贷给了最有可能违约的借款者的现象。(这是因为,金融市场上那些最有可能造成不利结果的融资者,往往就是最积极的而且最有可能得到资金的借款者。)
“柠檬问题”:直接融资中的逆向选择现象,“柠檬问题”,其实质是:由于交易双方的信息处在不对等的地位,使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失灵。比如:在证券市场上,证券的优劣依赖于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优良公司的证券比作“桃”,预期收益率高而且风险小。劣质公司的证券比作柠檬预期收益低且风险大。但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并不能识别证券的优劣,他们愿意支付的价格只能是反映发行公司平均质量的证券的价格,这一价格低于优良证券的真实价值,高于劣质公司证券的真实价值。因此,优良公司因投资者支付的价格低于其实际价值而不愿意出售其证券;只有那些质量低劣的公司才愿意出售其证券。投资者对此也有察觉,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是柠檬,此时他们也会拒绝在证券市场上直接投资。
3.道德风险
由于经营者或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得到了第三方的保障后,使其因自身决策或行为引起的损失时不必完全承担责任,甚至可能得到某种补偿,这种情况将激励他们倾向于做出风险较大的决策,以博取更大收益。
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是指贷款者把资金贷放给借款者后,借款者可能会从事那些为贷款者所不希望的风险活动,这些活动很可能导致贷款不能如期归还。
股票市场的代理问题:公司的所有权掌握在所有者(股东)手中,而公司控制权掌握在代理人(管理层)手中。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因为,代理人和所有者各自掌握的公司信息是不对称,掌握控制权的管理层比拥有所有权的股东更加了解公司情况,由于管理层仅持有很少的股权,他们没有使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可能会按照自己的利益可能不是股东的利益行事。
*银行解决信息不对称
1.银行是公司信息的生产高手,因为银行掌握多家借款者的私人信息,搜集信息的成本很低,具有规模经济的优势。
2.银行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将资金发放给那些信誉好、效益高的企业。
3.银行贷款是非公开进行的,具有一定的保密性,避免了其他人在信息上搭银行的便车。
(三)、分散和转移风险
在直接投资的情况下,如果某个借款人违约,则会给单个放款人带来100%的影响,放出的款项无法收回。如果直接投资股票债券等,风险更大。
1.即使某个借款人违约,只要多数借款人没有违约,银行仍然有清偿能力,仍然能向资金最终供给者还款。
2.银行可以将大量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形成规模效应,然后实现贷款对象的多样化和分散化,从而降低贷款风险。
3.银行具有鉴别、控制和强制实施贷款合约的专业技术。
因此,银行可以帮助投资者承担风险,更好地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四)、协调流动性偏好
资金供给者对流动性偏好较强,希望随时取回。资金需求者对流动性偏好较弱,希望筹集较长期资金,双方存在期限选择上的不一致。银行作为中介,可以分别和双方签订合同,通过借短贷长进行期限的转换,满足双方需求。
五、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呈现多元化发展的格局,前者被称为管理型金融机构,后者被称为业务型金融机构。业务型金融机构又可分为存款性机构、合约性储蓄机构和投资性中介机构三大类。而许多国家还设立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以服务于特定的部门或产业,执行相关的产业政策等。
(一)、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习惯上称为货币当局,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 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及提供金融服务等。
(二)、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是指接受个人和机构存款,并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储蓄机构、信用社等。如前所述,中央银行因其接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并对金融机构提供贷款,也算做存款性金融机构,但中央银行的管理性职责更为重要,使其区别于其他存款性金融机构而单列一类。
商业银行
是间接金融领域最主要的金融机构,也是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典型形式。它是指吸收各种存款(特别是活期存款)发放多种贷款,提供多种支付清算服务,并以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
(三)、契约性金融机构
契约性金融机构,包括各种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及退休基金等,它们是以契约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从合约持有者手中吸收资金, 然后按契约规定向持约人履行赔付或资金返还义务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的特点是资金来源可靠而且稳定,资金运用主要是长期投资,契约性金融机构是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四)、投资性金融机构
投资性金融机构,是指在直接金融领域内为投资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直接参与投资活动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投资银行、金融公司和投资基金等。这些机构虽然名称各异,但服务或经营的内容都是以证券投资活动为核心的。
(1)投资银行
1.投资银行的内涵
投资银行或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是指依法批准成立的专门从事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及相关业务的金融企业。与其他经营某一方面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相比,投资银行的基本特征是它的综合性,即投资银行业务几乎包括了全部资本市场业务。投资银行多数是股份制的盈利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靠发行股票和债券,其主要业务包括:证券承购、代销、交易,公司兼并与收购,项目融资,风险资本投资等。因此,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上最主要的中介人和组织者。
2.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的比较
第一,资金融通过程的作用不同。商业银行是通过自己与资金最终供求双方达成两份合约(如存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来帮助双方融通资金的,商业银行在其中起到“中介人”的作用。而投资银行虽然也帮助资金最终供求双方实现交易愿望,但是,它只是帮助“资金最终需求者”把出于融资目的而发行的证券出售,卖给那些有闲钱并打算购买证券以获利的“资金最终供给者”,又称“投资者”。投资银行所起到的作用只是“经纪人”的角色,帮助资金最终供求双方达成一份合约, 从而使双方各得其所。
第二,资金融通交易中的风险不同。商业银行分别与债权人和债务人签订存款合同和贷款合同,所以,在资金融通过程中创造出了新的金融产品。一方面, 商业银行承诺向债权人支付约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如遇借款人违约,商业银行会承担损失。而投资银行在交易过程中并没有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因此,投资银行在收取佣金之后就全身而退,此后的事情与己无关,投资者风险自担。投资银行不做与金融产品本身的收益和服务有关的任何承诺,也不再从中进一步谋利。
第三,对资金最终需求者提供服务的方式不同。商业银行通常会与借款人谈判,就期限等交易条件讨价还价,并以个性化的方式发放贷款,每个贷款合同的条款都是有差异而且,商业银行会愿意与信誉良好的客户保持长期关系,向信誉良好的债务人继续提供资金支持。而投资银行则不同,固然它会帮助资金需求者融资,但仅限于以标准化的方式,一次性地帮助其完成证券的发行。
第四,提供金融服务的内容不同。商业银行还为借贷双方提供流动性和交易结算服务,并在结算过程中创造存款货币,这是任何其他金融中介都不能替代的。而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是为最终资金需求者进行证券承销。因此,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是大不相同的两类金融机构。严格说来,商业银行被称做金融中介”,而投资银行则不是。
(2)、财务公司
财务公司,又称为金融公司,是指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通过发行债券、商业票据或从银行借款获得资金,并主要提供耐用消费品贷款和抵押贷款业务。与商业银行不同,财务公司并不通过吸收小额客户的存款来获取资金,财务公司是大额借款、小额贷款。
财务公司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销售财务公司,是指由一些大型零售商或制造而设立的、旨在以提供消费信贷方式促进企业产品销售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二类,消费者财务公司,在我国称为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专门发放小额消费者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可以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也可以是银行的附属机构。
第三类,商业财务公司,在我国称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是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和运用限于集团内部。
(3)、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公司。
基金,是投资基金的简称,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自愿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来,交由专家管理投资,所得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的一种金融投资产品。投资基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间接证券投资方式,使得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
在基金的运作中,有两个重要机构,即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人(银行)。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基金应按照资产管理和保管分开的原则进行运作,并由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投资分析、决策,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买进或卖出证券及相关指令。基金托管人,主要是银行,称托管银行,为保证基金资产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基金托管人应为基金开设独立的银行存款账户,并负责账户的管理。而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必须通过基金托管人来执行。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是一种既相互合作, 又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关系。鉴于基金托管人的重要性,有人把基金托管人誉为“基金安全的守护神”。
(五)、政策性金融机构
除了商业性金融机构外,许多国家还设立了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政府产业政策意图的银行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的基本特征是:①不以营利为目的;②服务于特定的业务领域:③组织方式上受到政府控制:④不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以财政拨款和发行金融债券为主要筹资方式。
(1)、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专门向农业提供中长期低息信贷,以贯彻和配合国家农业扶持和保护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2)、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国为促进本国商品的出口,贯彻国家对外贸易政策而由政府设立的专门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通过提供优惠的出口信贷来增强本国企业的出口竞争力,为私人金融机构提供出口信贷保险及执行政府的对外援助计划等。如美国进口银行、德国开发银行、日本输出人银行等。
(3)、经济开发政策性金融机构
经济开发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为促进一国经济 持续增长与国力的增强,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专门为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投资或贷款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多以促进工业化、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振兴计划或产业振兴战略为目的,贷款和投资方向主要是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
(六)、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1)、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通俗地讲,信托投资公司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业务内容有:①资金信托;②动产信托;③不动产信托;④有价证券信托;⑤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⑥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⑦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⑧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⑨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等。但是,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代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
(2)、金融租赁公司
如前所述,金融租赁是指设备需求者(承租人)在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租进所需设备并出租给其使用,按期收取租金,待租赁期满,承租)可选择退回、续租或者以象征性的价款购买租进设备的一种把金融 、贸易和技术更新结合起来的租赁方式。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公司称为金融租赁公司,也是重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