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名场面大赏——活动规则
【参与方式】
话题讨论:用户在哔哩哔哩任意区投稿有关《爱乐之都》综艺节目的稿件,并勾选#爱乐名场面大赏#话题标签可参与话题讨论。
征稿活动:活动期间,用户在哔哩哔哩【娱乐区】【影视区】投稿有关《爱乐之都》综艺节目的二创视频稿件(以下简称“活动稿件”),并勾选#爱乐名场面大赏#话题标签,符合要求的活动稿件将在活动期内和活动结束后受到官方版权保护,活动稿件将有机会获得#UP影剧综指南#活动奖励。
【征稿建议方向】
有关《爱乐之都》综艺节目的杂谈、reaction、混剪、解读、安利等。
【活动时间】
投稿期间:2022年4月1日00:00起至2022年5月10日24:00
评选期间:2022年5月11日00:00起至2022年6月11日24:00
获奖公示:评选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
【活动奖励】
规则1:《爱乐之都》二创征稿奖励
投稿期间,针对参与活动并满足下述奖励条件的用户,将通过稿件质量,并综合播放量,评选十五名投稿用户获得“爱乐之都优秀住民奖”奖励:
第1名:2000元/位
第2名:1500元/位
第3-10名:1000元/位
第11-15名:700元/位
奖励条件:
活动期间内用户投稿≥1,且活动稿件应添加话题标签并投稿至哔哩哔哩【娱乐区】【影视区】可参与评选;
注:获得“爱乐之都优秀住民奖”的用户可以同时参与#UP影剧综指南#排行榜奖金池的评选,两者不冲突。
规则2:UP影剧综指南活动奖励
【有投就有奖】
投稿瓜分:投稿期间每2周可按照下述奖励条件瓜分4,000元;投稿期间总共瓜分4次(*即8周),累计可瓜分1w元。
奖励条件:投稿≥1支,每支稿件播放量≥200;每增加1支投稿,且单支稿件播放量≥200,可增加1次瓜分机会。
【活动排行榜】
投稿期间,针对参与活动的用户,将通过稿件质量,评选优秀奖TOP30。
优秀奖:
第1名:2000元/位
第2名:800元/位
第3名:700元/位
第4-10名:500元/位
第11-30名:150元/位
【Z+观创团】
「Z+观创团」活动排行榜
「Z+观创团」最佳观创官:
投稿期间,参与活动粉丝数量≤10,000的用户,将通过稿件质量,评选最佳观创官TOP30。
第1名:2000元/位
第2名:800元/位
第3名:700元/位
第4-10名:500元/位
第11-30名:150元/位
奖励条件:参与“最佳观创官”评选的用户要求其粉丝数量≤10,000(粉丝数量按活动数据统计截止时点计算);
如满足获奖条件,同一用户可获得一次“优秀奖”或一次“最佳观创官”。
「Z+观创团」涨粉奖
粉丝数量≤10,000的用户,投稿期间,符合下述奖励条件的用户可瓜分对应金额。
奖励条件:
涨粉数≥1000的用户,可参与瓜分10,000元。
参与“「Z+观创团」涨粉奖”评选的用户要求其粉丝数量≤1,0000(粉丝数量按活动开始时粉丝数计算);1位用户只有1次瓜分机会。
「Z+观创团」瓜分奖金池
活动期间,参与活动粉丝数量≤10,000的用户,当活动投稿量≥5,000时解锁奖金池2,000元,当活动投稿量≥10,000时再解锁奖金池3,000元,当活动投稿量≥15,000时再解锁奖金池5,000元,参与瓜分的稿件需满足下述奖励条件。
奖励条件:粉丝数量≤10,000(粉丝数量按活动开始时粉丝数计算);投稿≥2支,每支稿件播放量≥200。
「Z+观创团」特别激活奖金池
活动期间,符合下述条件用户可额外瓜分3,000元。
1.奖励条件:活动期间首次投稿,且粉丝数量≤10,000(粉丝数量按活动开始时粉丝数计算);投稿≥1支,每支稿件播放量≥200。
「Z+观创团」限定任务-视频模板
活动期间,完成任意1个限定任务(如:综艺名场面/「剧」高甜名场面),满足下述奖励条件可参与瓜分10,000元。
奖励条件:按要求投稿一支活动稿件可获得一次瓜分机会,每增加投稿一支活动稿件,可相应增加一次瓜分机会,单个用户最多5次瓜分机会。
【活动规则】
活动稿件要求:
活动稿件应为以《爱乐之都》综艺节目为主题的二创稿件,时长≥30秒,具体形式不限;
活动稿件中所使用的素材范围不应超过下述内容:
*用户单个稿件使用《爱乐之都》综艺节目正片素材时长不超过10分钟。
活动期间内用户投稿≥1,且活动稿件应添加#爱乐名场面大赏#标签并投稿至哔哩哔哩【娱乐区】【影视区】;
活动稿件应为首次公开的原创稿件,不得搬运、抄袭、代投、重复投递或含有商业推广内容;
活动稿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哔哩哔哩弹幕网用户使用协议》《创作公约》等哔哩哔哩平台规则,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无效稿件:不符合活动稿件要求或本活动其他规则的稿件将被认定为无效稿件。如活动稿件被认定为无效稿件,将会视作活动参与失败,不会获得活动奖励以及官方版权保护,请知悉。
活动数据:所有活动稿件的数据将截至2022年6月11日24:00,并经清除异常数据后用于奖励判定,请确保所有活动稿件在活动结束后至少60个工作日保持“可见状态”,否则将影响您的奖励评选及发放。
获奖公示:“活动排行榜”中“优秀奖”与“新人奖”获奖名单将于评选结束后在活动页面进行公示,并通过 @UP影剧综指南 以站内动态的形式通知获奖用户。
奖励发放:所有活动奖励将在完成活动数据统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开始安排发放:奖金奖励将以贝壳形式发放至哔哩哔哩账户。
【版权声明】
本活动发起方 @东方卫视番茄台 享有《爱乐之都》综艺节目的全部合法、适当的权利或授权,有权将剧集正片及相关素材以本活动规则所述方式授予活动用户使用。
【注意事项及平台声明】
@东方卫视番茄台 与哔哩哔哩依法运营本活动,并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业规范、@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经营策略的变化调整,单方变更、中止、终止本活动,@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鉴于互联网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重大影响、因政府管制导致的暂时关闭、病毒侵袭等影响互联网正常运行之情形)及不可归责于 @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的原因,导致您无法参与本活动或参与失败的,@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活动期间,因您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操作不当、错过活动时间等)导致无法参与本活动或参与失败的,@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参与资格、获奖资格的取消】
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或舞弊行为参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设多个哔哩哔哩账号重复参与本活动,或通过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等任何程序或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粉、盗用他人账号等)参与本活动。
您不得在活动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哔哩哔哩平台规则和/或本活动规则,或在本活动前曾因违反哔哩哔哩平台规则导致账号封禁。
如@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发现或接举报后发现您存在以上任意一种情况,一经查实,@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您的参与资格、取消奖励、追回已发放奖励等措施。
请您通过哔哩哔哩官方手机客户端及 @东方卫视番茄台 与哔哩哔哩官方指定途径参与本次活动。@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无须对非经@东方卫视番茄台 与哔哩哔哩指定途径参与本活动的用户,或非经@东方卫视番茄台 和/或哔哩哔哩官方名义发布的信息承担任何义务或责任。
本话题活动由 @东方卫视番茄台 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