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一、业务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受托对被申请人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出具本项目专项核查意见书。
二、工作程序
1、接受委托后,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原件供其审查核实。
2、在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收集相关文件材料;
(2)分析整理原始证据;
(3)制作访谈提纲;
(4)与被申请人和其他中介机构就所涉及事项沟通交流;
(5)撰写核查结论及相关说明性文字内容;
(6)形成书面检查建议函送至委托人处确认签字盖章后提交给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
三 、 律师声明与承诺
本律师事务所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本次项目的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在本次工作中没有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处;如存在未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或者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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