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张三用抢来的钱消费,卖家有义务审查买方的钱的真实来源吗?

视频总结+详细笔记━━━━━━━━
1、普通商家可以拒收带血的人民币,但银行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拒收(除已损毁至无法辨别)
2、人不是物,人口贩卖的买方只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尸体是物,配阴婚的买方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个人认为卖家在不知情下,没有义务审查买家的钱的真实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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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视频案例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三、可以拒收带血的人民币吗?
四、思考
一、视频案例
张三喜好唱歌,每天拿着抢劫的带血的钱去找李四学唱歌。李四收下了钱,但不知道钱的具体来源,后来张三被抓了。
问:李四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吗?
答:▁▁▁▁▁▁▁▁
课代表答:不构成,因为李四不知道钱的具体来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是明知。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什么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刑法》第312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买老婆”为什么不属于隐瞒犯罪所得罪?
因为人不是物,犯罪所得必须是物,不包括人,所以“买老婆"只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3、配阴婚案买方
明知道他人盗窃尸体依然购买,就可以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尸体属于物,盗窃的尸体属于赃物,所以收购赃物自然是构成犯罪。
三、可以拒收带血的人民币吗?
1、商家拒收带血的人民币违法吗?
不违法。
人民银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到以下两类情况,提醒社会公众关注。一是拒收残缺污损人民币、角币、硬币等行为属于商家服务意识或服务水平不足,不应定义为拒收现金违法行为;二是一些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的行业、商家应注意保留现金收付渠道,充分尊重公众的支付方式选择权。
http://camlmac.pbc.gov.cn/huobijinyinju/147948/161763/4366099/index.html
2、银行可以拒收带血的人民币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拒收,但如果血迹已经使得人民币无法辨别则可以拒收。
附
一、全额兑换:
1.破损极微,其余留部分在3/4以上的;
2.虽破裂,但片片都能吻合的;
3.污损熏焦,但签章号码文字花纹等都可辨认的。
二、半额兑换:
破损券余留部分在1/2以上,而不够3/4的。
三、不予兑换:
1.火熏水浸、油渍、涂染券,经辨别不能辨认真伪的;
2.余留部分不够1/2的;
3.拼凑成张不能吻合的;
4.破损不通用的钞券如样本券、作废券等。
破损钞票的破损情形虽适合第一、第二规定但是故意损坏嫌疑者,银行将不予兑换。
http://ga.sz.gov.cn/gkmlpt/content/8/8008/mpost_8008930.html#810
四、思考
1、这里其实涉及的问题是一个利益权衡的问题,打击犯罪与商业交易的利益平衡,能不能为了打击犯罪而彻底牺牲商业交易的正常效率?
2、作为商户我们有义务去审查买方的钱的真实来源吗? 如果没有履行这种义务,我们是否就构成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