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通典》证明了长安十三朝的虚假性质?并为帝都又是什么意思?
序言:
今天有一位粉丝,私信我了一篇文章,看完之后是也是忍住笑意写下这篇文章
我们先来看看第一个,什么叫文言文水平约等于0,emmm,可能除了我语文老师知道,别人应该不知道,那我就来简单说一下这个文章的基本错误逻辑:

第一
并为帝都,这句话重要的是后面的帝都属性,结合上一句的“至于我唐”
而不是前面的并为。并为一词的并是全,都的意思,这句话,无从考证,我不知道这句:并是全和都是的意思出自哪里。而我有一句:
唐·韩愈《平淮西碑》:“万口和附,并为一谈。”这个并为当然可以作为参考,人家直接说并为一谈,并为两个字同时出现。
拿桃花源记中的并字来强行歪曲解释,不如说这个并指太原,人家太原的简称就是并,完全可以理解成周秦汉唐,并(太原)为帝都。
人家的并,是要结合为,和前面的至于我唐,并的意思多了去了。
我觉得这位小朋友的阅读理解很有问题。
然后就是第二段

第二:
并为帝都前面还有一句,叫“至于我唐”而不是周秦汉魏,并为帝都,加了至于我唐,这句话就不一样了,首先前面周秦汉魏隋 都是首都属性,至是什么意思?到也。
至,到也。——《字林》
至,到也。——《广韵》
帝都要结合前文,并为帝都的前提是:周秦汉魏隋。重要的是这个帝都,而不是并为,并为是引申到帝都属性的引申词。
如果洛阳的描述:至于我唐,并为帝都,这个帝都是陪都,那么长安的描述:至于我唐,并为帝都,那长安也是陪都。这样说可能大家就明白了。这可不是脑补和臆想。
然后就是这段狼人自爆的话了,我本来以为西吹的水平,应该不会堕落至此,所以一直没解释:
通典中把新莽玄汉前赵前秦后秦都认定为定都在长安的朝代。 对唐朝宰相、岐国公杜佑的著作:《通典》如此推崇,四处粘贴,那是不是应该尊重唐朝宰相、岐国公杜佑的著作:《通典》中的观点呢?毕竟“其间王莽更始刘曜苻坚姚苌亦都于此”就紧跟着你到处复制粘贴的那句话,你不会从来没看见过吧?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问题,可能是自己家乡自带滤镜,所以直接过滤了。
通典确实有这段话:其间王莽更始刘曜苻坚姚苌亦都于此”,但是还是那句话,要结合上下文,而不是断章取义,上文是什么?
长安:《通典·卷一百七十三》:“隋初置雍州,炀帝改为京兆郡。大唐初复为雍州,开元元年改为京兆府。凡周、秦、汉、晋、西魏、后周、隋,至於我唐,并为帝都。”
下文是什么?:王莽更始刘曜苻坚姚苌亦都于此”
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了:
上文全部都是王朝的国号,下文全部都是人名。如果下文跟上文的地位一样,为什么不把他们的国号说出来,而是单单把人名说出来?完全可以这样写凡周、秦、汉、新朝、晋、前秦、西魏、后周、隋,至於我唐,并为帝都。”。
为什么不呢?因为这些政权,没有独立史书,全部在正统王朝的,汉书,晋书里面,他们的国号,唐朝不承认独立存在,但是他们没有定都又不符合历史 怎么办呢?于是直接写人名定都,而不是国号定都,区分上文的周秦汉唐等正统王朝。这也间接的说明,起码在唐朝时期,这些政权不被承认。
最后说一段最基本的错误,暴露出了不懂史料属性:

《通典》·卷一百七十三 州郡三,开头一句话就是:古雍州上
人家唐朝宰相杜佑记载的是州郡,你把洛阳写进雍州里?你把长安写进河南?人家是一个州郡一个州郡记载。
最后附上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于赓哲的最新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