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基础知识》2.3 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三)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
一般商品都是劳动的生产物,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正是这些由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商品既是劳动的成果,商品的两种属性就必然与劳动有关。马克思发现了劳动的二重性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发现了商品的两种属性的根源,从而找到了研究政治经济学的关键。
具体劳动是劳动的一面,表现着劳动的质。它是为达到一定目的而采取一定形式的人类生产活动,如纺织工人的纺识,农民的耕种,厨师的烹调等。它之所以称为具体,因为它有一定的目的;通过一定的工具,采取一定的形式,作用于一定的对象;正因为这样,某一种类的劳动才能区别于其它劳动,如纺织区别于耕种、烹调等,各种劳动的不同性质才能表现出来。这种不同正是社会分工的基础。
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具体劳动创造出来的,如纺织的劳动创造出布,耕种的劳动创造出谷物,烹调的劳动创造出食品等。具体劳动改变物的自然形态使适合于人们的需要,从而提供了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不管社会形态如何,没有各种各样的具体劳动,社会就不能存在。可是,劳动并不是使用价值或社会财富的唯一泉源,因为在创造使用价值的时候,劳动必须有自然界提供的物质做对象,并经常受到自然界的协助。所以,使用价值是劳动和自然的混合物,而劳动则是积极的主动的创造者。
抽象劳动是劳动的另一面,表现着劳动的量。它是人类劳动力的消耗,即脑髓、筋肉、神经等的消耗。任何劳动,不管它的具体形式如何,总是这种同一性质的消耗,所以是无差别的。它之所以叫做抽象,因为它是从劳动中抽去劳动的具体形式所剩下来的。
商品的价值是抽象劳动创造的,这种抽象劳动是物化在一切作为商品的劳动生产物中的共同的东西,正是这种共同的东西,构成交换的唯一基础,使一切商品有相互比较的可能。可是,只有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人们的生产劳动的这一面才被抽象出来,起着创造价值的作用。
在商品生产者的劳动中,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复杂。简单劳动是指未受过任何专门训练的工作者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受过专门训练的工作者的劳动。在商品价值的计算中,简单劳动是计算社会必要劳动量或价值的单位,复杂劳动则换算为简单劳动;这样,由各种复杂程度不同的抽象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就有相互比较的可能了。经验告诉人们,这种换算时时刻刻都在进行中,因为在商品交换中某种少量的复杂劳动总是等于比较简单的劳动的若干倍数;只是生产者自己并不感觉到。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间的关系,和使用价值与价值间的关系一样,也是矛盾的统一。在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劳动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因为它们是同一劳动的两个方面,没有一面,另一面是不能想象的。但是劳动这两个方面又是相互对立的。从质上看,它们是根本不同的:具体劳动是在各种不同的具体形式下消耗的劳动,而抽象劳动则是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的消耗;前者随目的、对象和手段而异,后者是人类一切劳动所共有。从量上看,当劳动生产率提高时,尽管抽象劳动的耗费量不变,甚至减少,而具体劳动所发挥的作用反而大,就是说,这时使用价值总量增大了,而价值总量可能不变,甚至减少。比如说,原来1小时的劳动可以生产出两件产品;现在,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半小时的劳动就能生产出10件同样的产品。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条件下,这正是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矛盾的表现。这个矛盾通常看不出来,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通过使用价值与价值间的矛盾的发展就极其明显地表现出来了。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一方面使用价值大量地增长,即商品产量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所需要的活劳动,也就是所需要雇佣的劳动力反而相对地减少。于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商品越来越多,而社会购买力反而越来越相对地缩小;结果,商品的价值与使用价值同样地不能实现,从而爆发了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可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的表现。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的根源又是什么呢?在任何社会,劳动总是社会性的,因为任何一种劳动都服从于社会分工的要求,构成社会劳动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个部分,没有社会上其他各种劳动的配合,就不可能发生作用;反过来,它生产为社会所需要的某种产品,补充其他各种不同劳动的不足。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劳动的这种社会性质在社会生产中直接地表现出来。当生产资料为个人私有的时候,劳动又取得了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性质,即私人的性质。这时,劳动和劳动产品都属于个人的,怎样生产和生产什么都成为私人的事情。劳动原是社会性的,它必须与社会上各种劳动相配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私有制下劳动的私人性不仅掩蔽了劳动所固有的社会性,并且阻碍着它的实现,这就产生了商品生产的根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但是,社会上各种不同的劳动必须相互配合,就是说,劳动的社会性必须实现,社会生产才能进行,社会需要才能满足。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的条件下,劳动的社会性既不能按照统一的计划直接地实现,那就只有通过商品交换的形式来间接地实现。由于商品交换必需有一个共同的尺度,劳动本身也就必然被化分为具体的一面和抽象的一面,从而产生了这两者间的矛盾。如果不把各种不同的具体劳动化为同一的抽象劳动,不同的商品就没有相互比较的可能,商品交换就不能进行,劳动的社会性也无从实现。可见,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的根源。
根据上面一般的分析,已能看到:商品的价值是人类的抽象劳动创造出来的;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这个商品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量;简单商品生产的根本矛盾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表现为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并进而表现为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
以下要证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过程,就是价值形式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商品内在矛盾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