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之湖畔的垂钓者 ChapterⅠ:原因是不必要的
当我写下这篇文章,还有后面许多文字的时候,我一直住在雾之湖畔的一间小木屋里。它是我亲手搭建的,坐落在一个名为幻想乡的地方,我无法知道这个幻想乡究竟是在四国岛还是在长野地区,亦或是日本的其他地区或根本不在日本——那里不过是进入幻想乡的入口罢了。
这个小木屋距最近的人类聚居区——人间之里有半个小时的路程,而我平时的生活仅仅是如何养活自己。雾之湖的另一端有一座巨大的洋馆,住在那里的吸血鬼偶尔会派他的女仆来和我交易血液,我也乐得多出一份收入,当然,我也因此有幸去参加那位大小姐的宴会,品尝一些带着血味的西洋食品。
我是个喜新厌旧的人,相比于我常吃的中华菜,我对于西式餐点和日式料理会更有兴趣一点,可能这源于一个年轻人骨子里的叛逆,亦或是人类的本性,但我要说,我是绝对爱国的。
倘若不是我感到有些孤独,我原本也不会提笔写下这些文字,对我来说,这似乎是无用而又浪费时间的活计,但最近我又确实的感觉到,当物质匮乏的时候,人们会追求更丰富的物质资料,而当精神匮乏时,人们又会去追求更丰富的精神享受,在这个小小的幻想乡里,人们不像外界那样有着电脑,手机等产品可以供他们娱乐,传统的纸制品在这里占了上风,如同以前一样。
于是我就想,把我的事迹写成小说,拿给铃奈庵去卖,也许可以为我提供新的收入来源,考虑到我的小木屋没有通电,而我又舍不得买油灯和蜡烛,我只得在一天的劳累结束后,在黄昏时借着夕阳些许的余晖,来写作我的小说,这可能会对我的眼睛产生不利的影响,但我想,我既然已经带上了眼镜,又何必在意这一时的影响呢?这比我以前在外界一天24小时看电脑的时候已经好的多了。
我穿着粗布制的服饰,踩着手编的草鞋,这些粗制的服装给我在外界穿惯了华美衣物的皮肤带来了很大的考验,刚开始那段时间,我全身都不舒服,感觉有无数利刃在摩擦我的肌肤,长时间的行走使得我的脚底板被草鞋磨破,我不得不在草鞋上垫一层我从外界带到这里的布料,那些布料是从我的衬衫上撕下来的上好棉布,而现在,那层薄薄的棉布已被鲜血和汗水糊在了草鞋上。
当然,这并不是说幻想乡没有好的布料,只是因为我没钱,买不起那些衣物,只能穿一些农民中都很少穿的粗制衣物,幻想乡里的农民虽然穿的衣服不豪华,但穿在身上至少不会像我这样难受,也许是因为我的皮肤经受了外界的骄纵,经受不起粗糙的麻布,每每想起外界的生活,再看看自己现在这样浑身沾着土气的打扮,就会让我想到陶庵梦忆的序文。
“很享受过豪华的生活,现在遭到这样的因果报应:用竹笠作为头的报应,用草鞋作为足跟的报应,用来跟以前享用过的华美冠履相对;以衲衣作为穿皮裘的报应,以麻布作为服用细葛布的报应,用来跟以前又轻又暖的衣服相对;以豆叶作为食肉的报应,以粗粮作为精米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美好食品相对;以草荐作为温暖床褥的报应,以石块作为柔软枕头的报应,用来跟温暖柔软之物相对;以绳枢作为优良的户枢的报应,以瓮牖作为明亮的窗的报应,用来跟干燥高爽的居室相对;以烟熏作为眼睛的报应,以粪臭作为鼻子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享受香艳相对;以跋涉路途作为脚的报应,以背负行囊作为肩膀的报应,用来跟以前的轿马仆役相对。以前的各种罪案,都可以从今天的各种果报中看到。”
但也许对我来说并不是一种报应,至少他让我从繁华的消费主义中解放了出来,投入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中,我眼前的蒙蔽正在逐渐消除,而我的心境也渐渐地恢复到了纯洁清静的地步,对于世上的人来说,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受些皮肉之苦便可以得到精神的无限满足,于我来说,实属三生有幸。
现世的生活现在看来如同过往的梦境,虽然我来幻想乡只有半年,但不同的生活是可以在刹那间就改变一个人的,骄奢放纵的自我已不存在了,我的梦将要醒了,但始终还有所不足,正如我写下这些文字一样,因而叹息能运用智力、写作文章的人,其好名之心真是难改,正如卢生在邯郸梦已要结束、天就要亮的时候,在其遗表中还想把其摹榻二王的书法流传后世一样。因此,他们的一点名根,实在是像佛家舍利子那样坚固,虽然用猛烈的劫火来烧它,还是烧不掉的。
有些人里的居民特别好奇,而且详尽地来打听我的生活方式,有人认为我的生活方式十分古怪,因为我比他们的生活方式还要古老一些,有的人认为我是自找罪受,因为他们有些人早就向往着外界的生活。但我丝毫也不觉得这样,只要一想起来我以前的境遇,我觉得这些做法都再自然不过了,我是个年轻人,总是想要寻求改变,寻求不同,而现在我实现了,我又何必因为改变后的生活远离了奢靡和享受而感到后悔呢?
但我还是要说,我并不是一个完全的自然主义者,也不是一个完全反对工业进步的人,世界上有很多被过去的留恋蒙蔽了双眼的人,有的则渴望维持那些从未奏效的东西,而我只是...无法理解他们。当然,人们渴望保持现状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现状是舒适的,但同时也是他们进步的绊脚石。尽管前进的路途布满荆棘,但那也是可以忍受的痛苦。未知——对新事物的恐惧,和跑步后的肌肉酸痛没有什么不同。这是进步的迹象,那些否认这些观点的人宁肯看着自己崩溃,也不愿拥抱新的未来。
不过在我们加速通往新世界之前,我首先要告诉各位一些事情,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都倾向于只使用一种视角叙述,这是非常合理而又自然的,但对我们来说却要尝试着打破这一规则,这部作品是一个手稿,它并不是一种真正的小说或文学作品,对它保持持续的创新实验是可以接受的,既然选择了拥抱新的未来,有的时候就不能束缚在古旧的框框架架里,不是吗?
至于我,我到底是谁,这个问题谁也不知道,就连我自己也是如此,名字有时意味着一个个体,有时却只意味着一种信念,不过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不过只是人类给它们赋予的意义罢了.
对我来说,首先值得一提的是我是如何进入幻想乡的,当然,这个过程和大多数人描述的过程并不怎么相同,当然,我也并不奢望去满足大多数人的幻想,毕竟这个世界上只有人去选择衣服的尺寸,而没有衣服必须要根据人的身体变大变小,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那天我正在阅读一本叫做《戏剧及其重影》的书,上面解释了阿尔托对于戏剧的看法,即残酷戏剧理论,他认为戏剧的功用就是使人摆脱文明的压抑,并把天生的能力解放出来,我对此十分笃信,认为说的非常在理,于是我整夜都在读那本书。
不知什么时候,我倒在了书桌上,进入了梦境中,在梦境中,我感到我的灵魂在被某种东西撕扯、拉伸,痛苦充斥了我的精神,正当我发疯想要嘶吼出来的时候,它突然又被放回了我的躯体中,正当我想要喘口气的时候,灵魂突然又像火车一般朝着某个方向疾驰而去,它甚至牵扯着我的肉体,我感受到我的灵魂正在被我的骨头,我的肌肉囚禁在我的身体中,而它又迫不及待地的想要冲出肉体,就在我经历了一段时间这种感受后,我睁开了双眼,然后发现我躺在一处不知名的森林里,而这里,就是我们以后所说的幻想乡了。
似乎我的外界朋友们有很多人都想进入幻想乡,这是非常好的,这意味着他们有可能摆脱自出生以来就戴在身上的诸多不必要的枷锁,虽然他们想要进入幻想乡未必是因为他们想要寻找摆脱枷锁的方式,不过总的来说,结果是好的,但也有很多人对于幻想乡的生活想的有些过于美好了,我要说,那是错误的,在外界因懒惰无法生活而想要逃避的人,到了幻想乡也是无法生活的,这里也不想很多人说的那样,女性成群,莺歌燕舞,在这广大的幻想乡里,生活着无数的女性,那大部分都是和我没有任何关系和交集的,就如同外界也存在不少美女,但是跟我没有一丝关系,到现在,我也只是和红魔馆的诸位保持着一种淡如水的交易关系,要说我和哪些女性比较亲近,那我就不得不说说雾之湖旁的那群可爱的烦人妖精了,请原谅我把这两个看上去有些矛盾的词汇堆砌到一起,要说可爱,妖精们是大自然伟力的化身,长相自然是差不了,再加上翅膀和可爱的服装,袖珍的身材,我相信某些人会非常喜欢她们的,但我并不喜欢她们,就拿我在雾之湖旁的生活来说吧,刚来到这里的晚上,我在湖旁生了一堆火,找一些长度大约一致的木杆儿,用藤蔓或绳子捆住一头,然后竖起撑开另一头搭建成圆锥型架子,在这些架子上盖上树叶,做成了一个简易的野外庇护所,然后我拿着一头用石头磨尖的树枝,去湖里插鱼,等到我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火堆已经被一群妖精熄灭了,在雾之湖旁的妖精有的天生就会喷水,她们不喜欢火焰,于是就把它给浇灭了。但对于我来说,那可是我花了3个小时才搞出来的火堆,我身上没有带外界的打火工具,只得用最原始的方法来生火,我感到十分气愤,拿起手里的树枝驱赶着妖精,那些妖精欢笑着,如同一阵烟一样消失了,我看着手里的生鱼,不敢在初来乍到的地方冒险生食它,因为那可能意味着寄生虫和疾病,我只得又花了两个多小时生火,然后把鱼烤熟了吃下去,等我吃完鱼,黑暗早已笼罩了天幕,湖边的雾也浓重了起来,我转身进入我的庇护所,躺了下去,等我再度醒来,我感到好像被冰冻了一般,再一睁眼,发现我睡在一处水洼里,庇护所上盖着的叶子正在不停的往下滴水,我的火堆不知何时也被熄灭了,我可是填了足以支撑一晚上的柴火,毋庸置疑,又是妖精搞的鬼,还好我运气还算不错,过了一天我就找到了人间之里,那里有一些医生,否则就凭这次事件导致的感冒,我就得死在那里了。
这次事件过后,我对于妖精非常的厌恶,我的心胸并不宽广,从那以后,我开始有意的注意我身边的妖精,如果妖精们并不妨碍我,我也自然懒得搭理她们,如果她们将恶作剧的主意打到我头上,我就会拿起我手边的东西尝试着对抗她们,不过大多数时候都是我落了下风,时间一久,我也就渐渐地放弃了,那些妖精也渐渐的接受了我这个外人的存在,对我的恶作剧的程度比以前来说减少了许多。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但实际上又有谁会把一段仇恨延续十年呢?
把仇恨作为人生的目标实在是愚蠢而又无用的,因为生活的真正必需品并不是仇恨,那些把仇恨当作人生目标的人往往表现的仿佛是经过特别谨慎的考虑才去过这种生活方式的,他们在心里欺骗自己,不断地对自己说自己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但聪明的人知道,太阳每天都是崭新的,无论何时抛弃自己的偏见都不算晚。
啊,傲慢与偏见永远是阻碍人类进步的一大障碍,而那些事物的源头,大部分偏偏来自于人类中最有“智慧”的群体——老年人,老人有老的一套,新人有新的一套,时代在不停的加速向前,我们很难说老的一套在现在是否还行得通,新的挑战摆在我们所有人的面前,人类的进步似乎很遥远,又仿佛近在眼前,而我的长辈却从未告诉我该如何去进步,或许是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是他们尝试过了却没有成功,撞了个头破血流,然后又再度变得温驯了,婴儿是温驯的产物,但他终有一日要变成雄鹰和豺狼,生活就摆在我们面前,他需要我们去尝试;我们的长辈已经尝试过了,但对我们却没有什么帮助,因为那终究不是自己的亲身体会,只凭讲述是不能知道一切的,至少我的长辈根本不知道幻想乡是什么,如果我在这里得到了什么,那一定是他们没有对我说过的。
作者:夕夜笙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