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1)
萨特分了两种存在的样式。自为的存在(being in itself)和自在的存在(being for itself)。从一般来说,外在的世界和事物,或者说没有同人的意识或活动发生联系的事物,他们属于自在的存在。而人的意识活动和人的主观性存在使人成为一种自为的存在。也就是说,人的主观意识使人成为一种自为的存在。萨特以此说明有意识的人的存在和给定的自在存在的本质差别。
自在的存在是一种直接的给定的,自然而然的存在。关于自为的存在,萨特概括到:
1.存在的存在
2. 存在是自在的
3. 存在是其所是
初步考察存在的现象后,能给现象的存在规定的三个特点。实际上这三个特点的含义是一致的,都强调事物的直接给定性,自在性和自然而然性。
所谓‘存在存在’,是强调自在的存在的存在的给定性,它是纯粹的,同自觉意识没有关系的,没有任何其他理由和规定的存在。而这意味着,存在既不能派生于可能,也不能归并到必然······自在的存在永远既不能是可能的,也不能是不可能,它存在。
‘存在的自在’,表达着同样的意思,都强调自在的存在的直接给定性。强调存在是自在的,是说存在就是给定的样子,它的存在既没有内在的原因,也没有外在的原因。存在不可能按意识的方式而是自因的。存在是它自身。这意味着它既不是能动性也不是被动性。这两个概念都是人的。这两个都是人的工具
可见,自在的存在同人的活动意识无关。
自在的存在完全包含在其自身中,不包含任何关系。存在并不是与自己的关系,它就是它自己。
‘存在是其所是’,概括了上述两重意思。进一步说明了自在的存在的直接给定性,关于它我们除了它‘存在’以外什么也无法说,它就是那个样子。这是一种‘自在如一性’,其中不包含任何否定和超越。
萨特说;‘它是其所是,这意味着,它本身甚至不能是其所不是;事实上我们已看到,它不包含任何否定。它是完全的肯定性。’
自在的存在是超越性,生成性,自由性的存在。关于它,萨特一直是联系人的主体性、联系人的有意识活动来阐述的。重要的是,同自在存在的直接给定性和自在特性特征刚好相反,自为存在的特征刚好是非给定性、生产性、创造性、超越性,用书上的一句话来说,是自由。
萨特说:自为的存在被定义为是其所不是且不是其所是。这里显然揭示了人的存在的基本特征,人作为有意识的主体存在,不是直接给定的存在,而是对现存的不断否定和超越。
也就是说,人的存在,就是对现存的否定和超越。人不是一种给定的存在,而是一个不断否定和超越的存在。
人的意识活动不是简单的对象认同,而是否定对象的自在性和给定性,因而这是一种导致自在存在的‘虚无化’的活动。也就是,人的意识活动是对对象的自在性和给定性的的否定。人作为自为的存在,一方面总是趋于超越现存的给定性,通过否定自在的存在的给定性而改变现存的世界,使世界获得新的价值和意义。
另一方面总是不断超越自我,超越自己已经获得的规定性,在自由的创造中实现自己的本质力量。所以萨特说,自为的存在不是给定的实体,而是‘非实体的绝对’。
我认为是这样的,人趋于对现存的否定和超越。但对于这一部分,我不是很能理解,甚至有点懵逼。实体到底是什么?‘非实体的绝对’又是什么?对于之前萨特关于自在的存在和自为的存在我大概都能看懂。但到了这一部分,我觉得自己有点能以理解和吃力了。
萨特又说:’它的实在纯粹是拷问性的。它这所以能提出问题,是因为他本身就总是处于问题之中;它的存在永远不会被给定,而是拷问的,因为相异性的虚无总是把他与他本身分开;
‘自为永远是悬而未决的,因为它的存在是一种永恒的延期。’
第二,存在先于本质
对于自在的存在而言,本质先于存在。
萨特从存在与本质的关系的角度比较了自在的存在与自为的存在的根本差别。自在的存在是直接给定性的、肯定性的、‘存在是其所是’的存在。对它而言,在某种意义上本质先于存在。萨特举了一个例子:一把剪刀,在它被做成之前,关于它的用途和制造方式就已经存在了,它的规定性是先天的,而剪刀的本质也就是它的制造公式和制作材料的总和,先于它的存在。所以我们说自在的存在,它是本质先于存在的。
对于自为的存在而言,存在先于本质。
与自在的存在相反,自为的存在是超越性的、非给定性的存在。因此,一个人来到世上,并没有取得他所有的规定性,他通过自己的选择来塑造他所是的样子。并且他不断超越自我,不断超越自己。对于自为的存在,从某些意义上来说,存在先于本质。
萨特指出:‘如果上帝并不存在,那么至少总有一个东西先于其本质就存在了;先要有这个东西的存在,然后才能用什么概念来说明它。这个东西就是人,或者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是的人的实在(human reality)。我们说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是指什么呢?意思就是说首先有人,人碰上自己,在世界上涌现出来——然后才给自己下定义。如果人在存在主义者眼中是不能下定义的,那是因为一开始人是什么都说不上的。他所以说得上是往后的事,那时候他就会是他认为的那种人了。’
上帝不存在,那就总有一个东西先于其本质就存在了,这个东西就是人。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就是,先有人,人给自己下定义。
“存在先于本质”在萨特的理论中占了重要的地位。首先,“存在先于本质”的存在样态表明人是没有给定的、不变的本质和规定性,没有现成的“人性”,所谓人的本质、普遍的人性,都是历史的生成。
也就是,人本来没有本质,人的本质是人自己创造的。
所谓的“人性”都是历史产生出来的。萨特的原话我就不摘抄下来了。总而言之,他认为人既然是自由的,那就没有什么人性可以认为是基本的。即使有某种普遍的人性,也不是直接给定的,而是通过人的自由选择而生成的。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人有一种普遍性,但是它不是已知的东西;它一直在被制造出来。在选择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