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86.345-2021 英文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桑椹红
国家标准英文翻译英文版 GB 1886.345-2021 英文版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ood additives - Mulberry red
GB 1886.345-2021 英文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桑椹红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桑椹(FructusMori)果实及其果渣为原料,用含柠檬酸等酸和食用乙醇的水溶液,
经提取、精制而得的食品添加剂桑椹红。
2 分子式、结构式
2.1 分子式
2.2 结构式
矢车菊色素3-葡萄糖苷:R1=葡萄糖基
矢车菊色素3-芸香糖苷:R1=芸香糖基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商品化的桑椹红产品应以符合本标准的桑椹红为原料,可添加葡聚糖、食用糊精、符合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的抗氧化剂等辅料而制成,其色价应符合声称。
a 仅适用于粉末产品。
附 录 A
检验方法
警示: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者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
措施。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试验
中所用标准溶液、制剂和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试剂和材料
A.2.1.1 三氟乙酸:色谱纯。
A.2.1.2 乙腈:色谱纯。
A.2.1.3 氢氧化钠溶液:2mol/L。
A.2.1.4 盐酸溶液:2mol/L。
A.2.1.5 磷酸氢二钠溶液:0.2mol/L。精确称取磷酸氢二钠(Na2HPO4·12H2O)71.64g,用水溶解并
定容至1000mL。
A.2.1.6 柠檬酸溶液:0.1mol/L。精确称取柠檬酸(C6H8O7·H2O)21.01g,用水溶解并定容至
1000mL。
A.2.1.7 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pH3.0。量取0.2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41mL与0.1mol/L
柠檬酸溶液159mL混合而成。
A.2.1.8 三氟乙酸溶液:0.1%(体积分数)。
A.2.1.9 提取溶剂:三氟乙酸溶液+乙腈(75+25)。
A.2.1.10 矢车菊色素3-葡萄糖苷对照品:CAS:7084-24-4,纯度≥98%。
A.2.1.11 矢车菊色素3-芸香糖苷对照品:CAS:18719-76-1,纯度≥98%。
A.2.2 仪器和设备
A.2.2.1 紫外分光光度计。
A.2.2.2 比色皿:1cm。
A.2.2.3 液相色谱仪:配有紫外-可见或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A.2.3 鉴别方法
A.2.3.1 颜色反应
称取0.1g试样,精确至0.01g,加入50mL水溶解,剧烈摇动,必要时过滤。使用氢氧化钠溶液
(A.2.1.3)和盐酸溶液(A.2.1.4)调节溶液pH,在酸性条件下,溶液应呈鲜艳的玫瑰色;在中性条件下,溶
液呈紫色;在碱性条件下,溶液呈紫黑色。
A.2.3.2 吸光度试验
称取0.1g试样,精确至0.001g,用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A.2.1.7)溶解并稀释定容至
100mL,将试样溶液注入1cm比色皿,以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A.2.1.7)为空白测定吸光度,此
试样溶液在510nm~530nm范围内应有最大吸收峰。剩余试样溶液用于色价的测定。
A.2.3.3 色谱试验
A.2.3.3.1 试样溶液的制备
固体试样:称取0.5g试样,精确至0.001g,溶于提取溶剂(A.2.1.9),定容至100mL,经0.45μm滤
膜过滤。
液体试样: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01g,溶于提取溶剂(A.2.1.9),定容至10mL,经0.45μm滤膜
过滤。
A.2.3.3.2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分别称取矢车菊色素3-葡萄糖苷(A.2.1.10)和矢车菊色素3-芸香糖苷(A.2.1.11)各10mg(精确至
0.001g),溶于提取溶剂(A.2.1.9),定容至100mL,经0.45μm滤膜过滤。
A.2.3.3.3 参考色谱条件
A.2.3.3.3.1 色谱柱:C18反相色谱柱(ϕ3mm×150mm,3.5μm),或其他等效的色谱柱。
A.2.3.3.3.2 流动相A:三氟乙酸溶液(A.2.1.8)。
A.2.3.3.3.4 流速:0.4mL/min。
A.2.3.3.3.5 检测波长:520nm。
A.2.3.3.3.6 进样体积:2μL。
A.2.3.3.3.7 柱温:35℃。
A.2.3.3.3.8 等度洗脱条件:流动相A+流动相B=89+11。
A.2.4 分析步骤
在A.2.3.3.3参考色谱条件下,矢车菊色素3-葡萄糖苷、矢车菊色素3-芸香糖苷对照品溶液和试样
溶液分别进样。
A.2.5 结果判定
试样溶液色谱图中应出现两个明显主峰,且两个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矢车菊色素3-葡萄糖苷和矢
车菊色素3-芸香糖苷对照品保留时间一致。
A.3 色价的测定
A.3.1 试剂和材料
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pH3.0。同A.2.1.7。
A.3.2 仪器和设备
A.3.2.1 紫外分光光度计。
A.3.2.2 比色皿:1cm。
A.3.3 分析步骤
将试样溶液(A.2.3.2)注入1cm比色皿中,以柠檬酸-磷酸氢二钠缓冲溶液(A.2.1.7)为空白,用分
光光度计于510nm~530nm范围内的最大吸收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光度值应控制在0.2~0.7,否则
应调整试样溶液浓度,再重新测定吸光度)。
A.3.4 结果计算
色价以被测试样溶液浓度为10%、用1cm 比色皿、在510nm~530nm范围内的最大吸收波长处
测定吸光度E10%1cm(510nm~530nm)计,按式(A.1)计算。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大于2.5%。
A.4 二氧化硫的测定
A.4.1 测定方法
采用GB 5009.34测得试样中的二氧化硫总含量,然后按式(A.2)换算成以一个色价计的二氧化硫
含量。
A.4.2 结果计算
二氧化硫含量是以一个色价产品中的二氧化硫质量分数y 计,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按式
(A.2)计算。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A.5 pH的测定
A.5.1 仪器设备
A.5.2 测定方法
称取1g试样,精确至0.01g,完全溶解于蒸馏水中,并定容至100mL,用酸度计测定其pH。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
值不得超过0.1pH。
A.6 灼烧残渣的测定
A.6.1 仪器设备
A.6.1.1 坩埚。
A.6.1.2 高温炉。
A.6.1.3 干燥器。
A.6.2 测定方法
称取3g试样,精确至0.001g,置于已在800℃±25℃恒重的坩埚中,先在电炉上缓慢炭化(约
300℃),再移入800℃±25℃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