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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捐的骗局和虚假的免费医疗是如何骗的公知们团团转的?

2020-08-26 22:56 作者:习雪小半月  | 我要投稿
  • 1910年时美国多数州已通过第16条修正案,即征收累进收入所得税。洛克菲勒 —— 

  •   基金会可谓是最成功有效的“税前计划”,一举便合法合理地避掉了累进收入所得税。 

  •   在同一时期,标准石油公司被兰蒂斯(Kenesaw Landis)大法官下令分拆,洛氏财团 

  •   立 刻以设立4个免税基金会作为应对,然后把财团的绝大多数股份捐了进去。这相当于从 

  •   左边口袋里掏出钱,放进自己的右边口袋,但这钱摇身一变,名份就不同了。于是被分 

  •   拆后的各个石油公司既能得到需要的资金,又在收益和资产上避税。在基金会的章程中 

  •   ,只要加上本家族的后代,就将继续为基金会世世代代地“服务”下去,并且具有关键 

  •   的一票否决权,剩下的就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绝的好处。洛氏财团以财产的所有权置换控 

  •   制权,不仅实现了避税功能,还实现了财富大幅增值的奇效。因为基金会可以买卖持有 

  •   各种资产,包括房地产和有价证券,而且不必公布财务报表,更可以实现对市场的隐形 

  •   影响力。钱捐进了基金会,再投资给不同行业的多级公司企业,当投资规模足够时,所有接 受投资的实体的董事会必须由基金会指定和委派。于是,尽管钱已经不在某家族名下而实际管理人和钱的使用权仍牢牢控制在他们手中。注意,此时从名义上钱已经改姓了 。通过这种形式,首先原来所有洛氏的钱都要被征的个人收入所得税就消失了;其次, 

  •   如果老洛把钱送给“中洛”,“小洛”和“小小洛”,本来要交的赠与税(Gift Tax) 

  •   ,也省了;再次,就是遗产税,这个几乎是唯一可以限制富人财产遗传的工具,在美国 

  •   最高可达50%,由于钱已不在洛氏名下,遗产税自然也就免了。老洛通过捐献,把钱财 

  •   合法合理地留给了自己以及“中洛”,“小洛”,“小小洛”,并且“子子孙孙无穷匮 

  •   也”。 


  •   从此,洛氏将每年一半收入投入基金会,大大抵扣了应税收入。老洛省掉收入税, 

  •   中洛、小洛和小小洛将避免掉遗产税和赠与税,更爽的是,这些基金会的投资产生的收 

  •   益,连资本利得税也一并免去。由于免税的好处,基金会的资产得以飞速成长。所谓 

  •   non-profit(非盈利)实质上就是non-taxation(非纳税)。 


  •   当年老洛克菲勒把其拥有的数百万股“泰坦尼克石油公司”(Titanic Oil 

  •   Corporation)股票捐给了名为Do Good Foundation的基金会,后者为洛氏控制的 

  •   组织 

  •   。他只是把名下股票转让给基金会,就轻易完成了财产“升华”。类似Do Good 

  •   Foundation的基金会和慈善机构明目众多,级别繁复,它们确实捐助了为数众多的科 

  •   研 

  •   、医疗项目和用于扶助贫困,但这些开销相比基金会体制为富豪隐身的财产和避免的税 

  •   费而言,实在是不足挂齿。再加上捐献入基金会的财产所产生的投资收入也是免税的, 

  •   洛氏财团一方面是财产的真正控制人,另一方面免交投资收入税,这令其财富增长速度 

  •   更快。 


  •   《华盛顿邮报》曾经报道,经过家族两代人精心经营,洛克菲勒财团财产的绝大部 

  •   分转由不同层次和级别的基金会,以及它们衍生出的下属、分支、直接间接控制的公司 

  •   拥有,从而形成了规模庞大的基金会网络体系。每一个基金会网络节点“单位”的财务 

  •   报告不被审计,不需公示,所有涉及的调查都被礼貌而合法地拒绝,从而从会计制度和 

  •   监管体系的雷达中失去踪迹。这实际上就是洛克菲勒家族发明的财富隐身大法,而当今 

  •   的超级富豪们无不在效法。盖茨和巴菲特的财富捐献游戏不过是20世纪初老洛家族做法 

  •   的延续而已。


  •   经过六七十年经营,洛氏家族控制着多达几百甚至上千基金会和下属机构,而这张 

  •   网络是没有人能够梳理清晰的。洛氏家族向公众披露的财产约为10亿~20亿美元。用冰 

  •   山一角来形容都未必尽然。超级富豪的实际财富已经完全无法衡量、核实和追踪。 


  •   这就是放弃越多、控制越多的奥秘。 (习雪:来自天涯论坛“神完意适”的资料)


习雪:其实“基金会”一词,来源于美国安学者德鲁斯将其界定为:拥有自己的主要资金并有董事会和管理机构,旨在促进社会、教育、慈善和其他公益事业的非政府、非赢利组织。多年来,国内外很多学者认为美国基金会的发展是美国基督教文化或美国人的志愿精神的结果,并将其与利他主义、济危扶困、乐善好施、公益性等概念联系起来。如李韬认为:“美国文化与宗教中鼓励捐赠、谴责贪婪的传统成为这些百万富翁创办慈善基金会的内驱力。”资中筠认为基金会是“个人发财致富后捐赠一部分财产于公益事业”,然而,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基金会是否真的如“慈善家”所声称的“传播知识”“促进文明”和“造福人民”呢?大资本家在攫取巨额财富以后为什么那么热衷“慈善”事业?他们的“慈善精神”真的如此高尚?实质上,在这些“慈善家”在作出“牺牲”的同时,其所得到的利益远远高于其所作的“奉献”。通过创立基金会,大资本家不仅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与财富转移的好处,而且通过基金会的资金运作,还可以获得巨大的资本收益;同时通过基金会与政府之间的利益结合,也可以扩大大资本家自身影响力和增强资本盈利能力,并协助美国文化价值观在全球的扩展。究其实质,基金会是当代私有制一种新的实现形式,是一种变相的资本主义企业。

习雪:其实美国国会在通过了1913年入法(Revenue Act of 1913),该法将基金会等慈善组织列入免税对象。1935年,对进行慈善捐助的公司也给予减税优待。之后,由于基金会在发展中出现诸如富豪家族利用基金会谋利、基金会与企业互融谋利,以及基金会不正当投资等问题,美国国会通过了1969年税收改革法案。该法加强了对私人基金会活动的限制,规定基金会的投资所得须交6%的所得税。这对遏制私人基金会的不法行为的确起了良好的作用,但基金会交税条款招致很多大资本家的不满。目前,按照1986年的《美国联邦国内税收法典》第501条(C)款(3)项规定,包括基金会在内的经注册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可以向美国国内税务局申请成为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因此,按照凡符合《美国联邦国内税收法典》第501条(C)款(3)项规定而注册登记的基金会都可以享受免缴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当然,法律规定基金会在享有免税资格的同时,也规定基金会每年必须支出相当于该基金会资产市值5%的数额。超出的部分可用于积累,即如果基金会某年度超过了最低支出标准,超出部分可冲抵下一年度应支付的最低支出,最长可以后延5年。美国法律对基金会税款的规定使得基金会逐渐成为富豪们避税的有效工具。正如美国学者亨瑞•J.艾伦和威廉姆•G.盖尔所指出的, “‘非营利性’组织不应该产生利润。即使是这样,非营利地位还是把有资格获得免税的组织从十分相近的收入和支出项目的负担中解脱了出来,使它们在偶然有了利润时也不必纳税,并且允许它们把免税的经营利润用于扩大规模”。


元,但其总开支也只有18亿美元。伦德伯格所言切中要害:“通过基金会,创立人用他们的美元换取了更多的东西——而且手里还剩下了更多的美元。”


独特的慈善文化只是美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方面因素,政府在慈善组织发展中起着十分关键的推动作用。美国政府建立了规范和引导慈善事业发展的完备的法规政策体系,以支持并约束数量庞大的慈善组织及其活动,引导民众积极向慈善组织捐款。

    美国没有专门的和独立的关于慈善的法律,有关慈善的规定和条款散见于宪法、税法、公司法、雇佣法等联邦和州的法律法规中。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仅促进了慈善事业的发展,而且激励了为其提供资金支持的个人和组织,因为这些法律、法规通过减免税收的方式保证了捐赠者的经济利益,同时规范着慈善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的活动,以确保其资金用于公益事业。

    美国是较早给慈善以税收优惠的国家,美国税法通过免税、所得税豁免、捐赠减税等各种各样的税收优惠激励慈善事业的发展。慈善组织经申请被确认慈善地位后将获得巨大的税收优待和社会信任,其依据是基于他们为社会创造了公共利益,减轻了政府创造这些公共利益的负担。以其税前扣除的政策来说,机构捐赠可以获得15%的税前抵扣;如果是个人捐赠的话,现金部分捐赠给公众募款机构,可以有50%的税前扣除;如果捐赠给基金会,有20%的税前扣除;如果是捐赠证券,有30%的税前扣除;如果是个人遗产的全部捐赠,有100%的税前扣除。这样一套适合不同类型的捐赠资金的诱导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条款,引导资源向公益领域流动。在此过程中,税法实际上也通过设立各种免税标准以实现机会的平等和资源的再分配,维护社会公平。与此同时,税务局还通过要求慈善机构提供年度报告信息、审计慈善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对违规慈善机构进行处罚等方式监督慈善组织的运作。

    美国还有一套保障慈善组织良性运行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在政府对慈善机构的界定及其财务活动的监督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在美国,对慈善组织的监管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的立法和监督,即基金会的成立、免税、审查监管都有一整套的法律规定,一经成立,其资产就具有公共性质,国税局、州检察长办公室等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监管;二是社会上关心慈善组织运作的其他非政府组织的评估,如美国慈善信息局就是一个很有影响的民间非营利机构,它制定了衡量基金会好坏的九条标准,每年四次公布对全国几百家基金会的测评结果,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基金会不仅热衷赚钱,并且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盖茨基金会所投资的一些医药公司还曾被指控阻止向贫穷国家提供低价药品。如裸捐达人比尔盖茨一方面在尼日利亚资助建立医院,帮助艾滋病患者,但艾滋病患者却又普遍买不起蛋白酶抑制剂(抗艾滋病药)。蛋白酶抑制剂是雅培公司生产的,而盖茨基金会则拥有该公司1.69亿美元的股份,而且自2002年以来,盖茨基金会对雅培公司的投资就以54%的速度递增。《洛杉矶时报》指出的裸捐达人比尔盖茨的盖茨基金会每年从其盈利投资中获得巨额收益,而这些投资实际与其冠冕堂皇宣称的‘社会公益活动相冲突’”,基金会 “一方面声称给贫困的人带来福祉,另一方面又在伤害着他们”


习雪:又如部分人所吹捧的全民免费医疗,更是在疫情面前不攻自破,印度某国立医院将病人扔至休息区(也就是水泥地板上画了几条横线)结果病人惨遭恶犬啃食,数天后医院才发现,让人很怀疑21世纪竟然还能发这样惨绝人寰的事情我曾一度以为这是个假消息直到印度官员发表,这时才知道原来这件事情真正的发生在现在这个文明社会。

美国纽约可容纳5.1万人的万人坑,以现在的死亡人数足足可以填满三次

,并且根据近日美国疾控中心主任雷德菲尔德对《美国医学会杂志》表示,目前美国可能已经有多达6000万人感染新冠病毒。在这之前美国疾控中心曾在该杂志上发布一份报告,内容显示,美国的新冠病毒感染率为10%,但疾控中心主任认为测试漏过了90%或者是更多的病例。

最近一次发表讲话,雷德菲尔德表示,美国的感染率介于10%至20%之间,这意味着可能当前美国有多达6000万人感染了新冠病毒,但暂时还无法拿出确切的数据,当前疾控中心也正在跟进早前在《美国医学会杂志》上所发表的报告(2020年8月23日消息)

美国疫情

就算是保守的医院确诊也有高达663万,这个所谓且可笑的全面医疗,在美国的网友嘴里的形容词,竟然是:打断手去挂号可以排队到手自己长好,加拿大有一名母亲原本只是普通的肿瘤被这种可笑的免费医疗拖到癌症晚期,在视频里崩溃痛哭医院的挂号给她活活拖了快两年,造成这些原因的又是什么呢?

在2008年,美国全国的慈善捐赠总额是3076.5亿美元,占GDP的2.2%,但是根据习雪追寻的资金用途的查询发现,原来美国有一项百分之五十的后代继承税,也就是说你如果想继承父辈的财产每一百块钱就需要提交50元给税务局,那需要如何合法的保留下来这笔财产呢?以捐献的名义裸捐自己全部财产给自己名下的慈善基金会,根据当地法律这笔捐款百分之95的资金可以用于本人投资剩下的百分之5需要投入民用但是这仅仅剩下的百分之5这些所谓的慈善基金会真的会给民众投入使用吗?(比尔•盖茨及其妻子梅琳达•盖茨所创办的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而言,2004年盖茨就向该基金会注入33.5亿美元的资金,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笔捐献,由此也使得盖茨基金会成为美国最大的基金会。对此,《华尔街日报》分析盖茨此举的重要原因正是出于免税的考量。到2005年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总资产达到350亿美元。而盖茨基金会每年只要捐献其中的5%,另外95%的资金就可以获得减免税收的好处,这个好处所带来的财富数额远超他所要捐赠的5%的数额)答案是“会”但是不多剩下的这百分之5他们可以用于基金会的工资和经营消耗,还有公司福利,所谓的裸捐很大一部分就是把钱从左手交到了右手(当然,有部分真正的慈善家他们是伟大的也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习雪:不可否认国外的确有很多优点和福利,但是真的每一项的月亮都比国内的圆吗?并且国外部分地区的这些所谓的优待是否可以称之为作秀呢?(如印度)

当然以上,只是本人观点,各自的看法不一样,恳请,理性讨论。

(删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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