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日 Day 1(上)每次失落 雨落 日出日落
序章
半夜,0:05
“茶道中有个术语,叫做“一期一会”,意思是大多数萍水相逢的人这辈子仅有见一面的缘分。人生就像一部公路片,在旅程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当转瞬的缘分即逝后,不期而遇的两人便如同断了线的风筝和牵着风筝线的人一样越飘越远。你想啊,在这茫茫的人海之中,两个孤独的灵魂相遇的概率简直小的可怜。但对于在这偌大世界的一角相遇的你我而言,这一刻的遇见便成了既定的永远。遇见你之前,我的人生是灰色的;但遇到你之后,我的人生便被染上了色彩。我不想让这段来之不易的缘分像流沙般白白从我的指缝流逝,所以,今晚月色真美,你愿意和我一起出来看月亮吗?”
12点钟的牧夫座流星雨已经结束。五分钟前,我曾坐在天台,望着短暂的流星雨许下了一个蠢得可笑的愿望。
不过到底还是该说牧夫座流星雨灵验,在许完愿望的五分钟后,我便收到了答复。
看着手机屏幕上一大长串真挚的文字换来的只是一句简短而冰冷的拒绝,我只能无奈地苦笑,苦笑自己的喜欢无非是徒劳的自我感动。
苦笑完了,我关上手机,自欺欺人地骂道:
“妈的,这傻逼流星雨真是一点用也不管,灵验个屁!”
Day 1
清晨,6:00
感谢高中三年让我培养了严格而规律的作息,哪怕今天不用去上学,我却还是在六点整准时在床上睁开了眼睛。
今天是高考结束的第一天,没有盛大的毕业典礼,也没有难忘的毕业旅行,这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认为的漫长得仿佛永无尽头的高中生活已经落下帷幕。尽管那个坚持了三年的目标总让我感到痛苦与疲惫,但总归比没有好。现在,虚无感仿佛汹涌的洪水般冲垮了我的五脏六腑,我提不起精神,也无法对什么事情产生兴趣,就像一辆燃料耗尽的汽车,哪怕把引擎发动的咔咔作响也无法挪动一点。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当头脑清醒了一点之后,昨天半夜的挫折经历便涌入了我的脑海。
“哎.....” 我感觉内心深处一股烦躁的火苗“噌”地一下窜了上来。
我的性格比较孤僻,再加上身材瘦弱不善言辞,成为班级里的边缘人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整整高中三年的时光里我也没有真正交到过一个朋友,更是很少参加课后的社团活动。每当我放学时看着同龄的少年们闪闪发光地在球场上恣意挥洒着青春的汗水,在傍晚夕阳的余晖下奔跑时,我就会感叹他们的青春真是光彩照人耀眼夺目,简直闪瞎了我的狗眼。
但很可惜,我的青春是浑浑噩噩度过的,我也懒得成为那样的光彩照人的热血少年。
对了,提到青春。
少女的侧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少女的脸颊粉扑扑的,脖颈长而白皙。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T恤上印着一朵黄色的小花,校服上衣被她搭在了一旁的窗台上,下身是白色的校服裤子和短袜配上黑色的运动鞋。她正端坐在椅子上,认认真真地捧着一本小说翻阅着。小说的名字是《1984》,这本书她已经看了三遍,但无论是书脊还是书页都如同新买的一样干净整洁,就像是她未施粉黛的侧颜。午后慵懒惬意的阳光洒在她乌黑及腰的长发上,也把她的侧脸映得熠熠生辉。
她就这么静静地一页一页看着,直到某一刻,她突然开口道:
“李嘉图,你要不要加入文学社?”
我愣住了,因为我从未想过有人会邀请我加入什么社团。我有些支支吾吾,脸憋的涨红。
她看着我笨拙的样子,莞尔一笑,露出了两个浅浅的酒窝。或许她未曾想过,这不经粉饰的笑靥又在她面前的少年心中掀起阵阵涟漪。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加入了文学社。但我心里知道,我不喜欢文学,单纯是喜欢姑娘。
尽管加入了文学社,但我也很少去参加社团活动。就算是哪天心血来潮参加了,我的社团活动也无非是偷偷欣赏她看书时那认真细致的可爱模样。
渐渐地文学社的新人越来越多,作为文学社的社长的她也就不在意我这么一个新人的出勤与否了。到后来,我干脆不再去图书馆参加社团活动,而是用社团活动的时间旷课翻墙到学校外5km处的黑网吧打《星际争霸》。尽管在体育课上我连跑800米都呼哧带喘,但每周二晚上的五公里折返跑我却雷打不动地坚持了两年。
我们的交流很少。我们之间的关系就像是一根细细的丝线,全靠看不见摸不着的缘分联系着,但这缘分也并不可靠,说不定那一天就“咔嚓”一声断了,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这种似乎下一刻就会崩掉的脆弱联系一直持续到了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
当晚,望着牧夫座流星雨,平日里连跟她说话都小心翼翼的我打了长长的一段肺腑之言发给了她。为了彰显出我卓越的语文功底,这段话我足足酝酿了两个小时,原稿改了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犹犹豫豫下定了几次决心才发送给了她。我把毕生的文学素养都全部汇集于此来堆砌出华丽的辞藻,就为了让她多看这段话哪怕一眼。
哪怕这段话根本打动不了她,哪怕她这个在我心中浑身都在闪闪发光的少女会觉得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错过这次机会可就再也没有机会和她联系了啊!说不定下次再见就是二十年之后的同学聚会上,她体态发福身材走形,曾经亭亭玉立的文学少女被生活摧残成了油腻大妈,那上能谈反乌托邦三部曲下能聊魔幻现实主义的大脑被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所占据得满满当当,哪还能看出半分当年沐浴在阳光下那份青涩和纯真。
他妈的,那种事情不要啊!!!!!!
我抽了自己一巴掌,结束了胡思乱想,从床上爬了起来。
今天是阴天,阴霾的天气像一个巨大的蛋壳把整个城市倒扣起来,使阳光无法穿透厚密的云层。尽管刚早上六点,但街上已经陆陆续续能看见通勤的上班族和卖早点的小摊了。远远望去,街上的行人像是一只只工蚁,他们来来往往穿梭在名为“城市”的复杂蚁巢中,为着毫无意义的目标奔波着。我看不到他们的去处,只觉得每个人都那么忙碌,唯有我,像是存在于社会中的异类于他们格格不入。
又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街上的人越来越多,人流涌动像是一首嘈杂的歌。这首歌是城市的灵魂,每个人都为它增添部分的和声。它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和弦乱七八糟,就这么不停地唱着。在这片土地上,一代又一代人化作飞灰与尘土,爱情之花开了又枯枯了又开,离别之泪落了又落,只有歌声永远响彻。
再想睡觉也睡不着了,我便揉了揉发酸的脖子,穿好鞋走下楼准备遛一遛。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仔细地端详着这个城市。我在街边的小摊处买了一个杂粮煎饼,一边走一边吃着,同时打量着周围的行人。
一个高中生骑着自行车从我的身边经过,他把脚蹬踩得飞快,焦急的神色透露出他马上就要迟到了。
不远处迎面走来了一位穿着白色T恤和米黄色长裤的上班族。他戴着耳机,不紧不慢地吃着包子和我擦肩而过。
每当一个陌生的人和我擦肩而过,我的心中就会不由自主地想着他又经历了怎么样的人生?每天有成百上千的陌生人和我相遇,他们每个人有着迥然不同的人生经历,但这其中的欢笑与苦痛只有他们自己能够知晓。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奇妙。
.....
走了大约半个多小时,我感觉到身体逐渐有些热了起来,额头上也渗出了细小的汗珠。于是,我在前面的岔路口左拐走进了一个公园,想找个长椅坐下来休息一会。
早上七点多的公园里没什么人,但不论哪里都能听见不知名的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这叫声由几种不同音色的鸟鸣混合而成,谈不上悦耳,但总归是給游人寥寥的公园增添了些许自然的趣味。
远远地,我望见了一个长椅,但出乎意料的是,这长椅上似乎已经躺了一个人。
我快步走了过去,只见眼前的长椅被一个少女塞得满满当当。
少女的身材高挑,小腿纤细修长。她穿着一身素白色的连衣裙,简洁而大方,裙底缀着花边,几朵缝出的白色花朵在它的上面盛开着。但这件纯白的连衣裙已经被长椅弄得有些脏兮兮。她的头发很长,乌黑发亮却凌乱不堪,像是丛生的杂草一样横七竖八的。
“睡在长椅上?”我暗自思忖着,“难道是离家出走之后在公园过夜?那也太危险了。” 这样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女在晚上倘若遇到了什么心怀歹念的坏人,那便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怎么会有人心大到能够安然地在公园里睡觉?
就在我打量着眼前的少女时,她却突然睁眼了。
她的睫毛长长的,瞳孔是水蓝色,眸子像是蓝宝石一样美得浑然天成。两只水汪汪的眼睛下方是高挺的鼻梁和淡红的嘴唇,肌肤白若凝脂,“绛绡缕薄冰肌莹,雪腻酥香”这句词简直就是为了她而被创作出来的。她的长相不像亚洲人,不,甚至不像个地球人,而是从漫画里走出来的仅存于幻想中的美少女。这种美,是不应该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
她认认真真地看着我的脸,有生以来,我还是第一次被如此认真地注视过。
四目相对,我显得有些尴尬,脸颊发烫。望着她毫无瑕疵的脸,我甚至有点自惭形秽,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想要快步走开。
就在我转身之际,身后的少女却说道:“等等。”她的声音清冷。
我转过身,刚想要开口解释,就见到少女从长椅上爬了起来。她好奇地打量着我,仿佛是在看着一个外星人。等到她把我从头到脚全身上下仔仔细细地阅读了一遍后,她问道:“你...能看到我吗?”
“啊?”我愣住了,因为我怎么也想不到她会这么问我,所以下意识地回复道,“什么意思?”
她的眉头紧锁,一只白皙的手臂托着下巴沉思起来。旋即,她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浅浅地笑道:“你知道吗?在我来到这里的七个多小时里,你是唯一一个听得到我说话并且看得见我的人。”
看得见她...是什么意思?
莫非这是在自谦?那这自谦也自谦得太过分点了吧。她这样身材出众的美女走在人群里就像是又大又圆的满月,无边的夜幕和点点繁星存在的意义就是衬托出月光的皎洁。倘若她笑起来,整个宇宙都将为它闪烁。
相比之下,像我这样平凡得下一秒就能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的人才更容易被看不见吧。
她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困惑,于是扬起长长的脖颈四处打量着,似乎是想找些东西证明自己所言非虚。她左右张望,终于看到了前方不远处走来了一个遛狗的大爷。
老大爷已经谢顶,灰白稀疏的头发把头皮中间的一大块空地围了起来,秃顶的地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皮肤蜡黄,充满皱纹的脸上浮着点点的油光,一个又红又圆的鼻头不偏不倚地安在正中。或许是得益于经常散步的缘故,他身形矮小却并不佝偻。他穿着一身朴素的灰色衣服走着,遛狗的狗绳被紧紧攥在右手手心,狗绳栓着的是一只小巧的黑色泰迪。黑色泰迪像是在巡视它的领地一样趾高气昂不紧不慢地走着,爪子落在地上砸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样子很神气。
少女背着手,走到了遛狗的大爷正前方。遛狗的大爷仿佛没有看见她似的,依然神态自若地走着,身前的小狗也按照相同的速率行进。
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短,十米,五米,三米,两米....
直到即将撞上前的最后一刻,少女才一个小跳跳回了我的身旁,而不管是遛狗的大爷还是小狗都没有丝毫的反应,在他们的眼里,少女似乎变成了空气。
“看吧,大家都看不见我。”少女回头冲我无奈地耸了耸肩,同时吐了一下粉嫩的小舌头,“只有你和他们不一样。”
“啊....这....”我彻底懵了,狐疑地盯着眼前的少女。我仍然不愿意相信她说的话,毕竟这种足以颠覆我活了十八年所建立起来的世界观的事情并不是那么地容易接受。我承认我是个无趣的人,只愿意在自己的一方天地日复一日坚持着我毫无新意和趣味的日常,但我仍然珍视着我那无聊的日常,因为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那平淡如流水般的日常也会成为只存在于回忆中无法回去的宝物。我们无法判断某一时刻的价值,直到它成为回忆。
但是现在,我却感觉那些构建出我无聊日常的一笔一画正在逐渐崩塌,似乎,现在已经到了和曾经的日常说告别的时候了。
但是我还想垂死挣扎一下。
或许这只是一个整蛊节目,而大爷是节目组请来的托。在我看不到的角落里,一台摄像机正偷偷拍摄着,我一脸疑惑的样子则会被展示到节目嘉宾面前引得大家哄堂大笑。
也有可能.....
我又仔细打量了眼前的少女。周围的景物存在地是那么真切,我曾无数次裹着清晨的微光从它们的身边走过,但她的美却有点虚幻。我仿佛掉入了现实与梦境的交界处,真实与幻想在此刻水乳交融,而她,是瑰丽的梦幻所诞下的最完美的结晶。
这只是我的幻想?
“想知道这到底怎么回事吗?”她露出了一副值得玩味的神情。
几乎不暇思索的,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想。”
“好吧。”
她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那你先请我吃顿饭。”
她一脸坏笑地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