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事业单位考点预测⑪:善意取得与取得孳息
善意取得
一、适用条件
无处分权人(善意取得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条件)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能是无偿行为或不合理低价行为)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小提醒:
动产交付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不能适用善意取得。
机动车等特殊动产的善意取得交付即可,不以登记为必要。
二、法律效果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注意:
1、善意取得的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自由流通的财产。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盗窃物、赃物等。因为这些物的交易本身违法就无效,所以不适用善意取得。国家专有的财产以及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国有财产也不适用善意取得。
2、货币不适用善意取得,谁占有即谁所有。
三、示例
(1)张三把电脑出租给李四,李四在租赁期间,将电脑出售给不知情的王五,并且将电脑交付给王五。此时,王五可以善意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2)张三的房子,登记在李四的名下。李四将房子出售给不知情的王五,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此时,王五可以善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3)张三把一幅画交给李四保管,李四把这幅画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知情的王五,王五不能善意取得。
(4)张三将自己的汽车出售给李四,向李四交付汽车,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张三又把汽车以合理的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王五,为王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此时,王五没有获得汽车的占有,不能善意取得。
取得孳息
一、天然孳息
如摘下的苹果、鸡下的蛋、挤出的牛奶等。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
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无约定从交易习惯。
示例:采矿权人可以取得原物所生自然孳息;农民取得种地的收益。
二、法定孳息
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如存款的利息、彩票中奖的奖金、股票分红的派息等。
小提醒:
原物和孳息是各自独立的物,未与原物分离的,不是孳息。
三、买卖合同中的孳息归属
交付之前归卖方;交付之后归买方。
只有买卖合同适用上述规则,其他合同不适用。
四、担保物孳息
担保物和孳息的所有权都属于担保物所有权人。但在抵押物被法院扣押后、质物质押期间、留置物留置期间,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孳息有“收取权”。用收取的孳息冲抵债务,冲抵后担保物权人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