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申请仲裁和诉讼?
一、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
劳动争议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
1、申请人应当书面提交申请书;
2、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相关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查询证明(盖公章);
(2)劳动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盖公章)。
三、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
(一)调解组织:
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进行。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由其中一人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则由该人担任。
人民调解员一般是由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纠纷的性质不同,分别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1.工资集体协商小组:
工作职责是帮助职工与企业就拖欠的工资及其他相关问题进行协商谈判并达成协议后实施监督和管理;对因企业原因造成职工停薪留职等情况的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对企业拖欠工资及其他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等。
2.医疗纠纷调委会:
工作职责是对涉及医疗事故赔偿的医疗费用以及其它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协调处理等工作。
3.工伤事故调委会:
工作职责是对企业违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所应承担的工伤待遇支付责任等问题进行处理。
4.交通事故调委会:
对道路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等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5、其他类:
调委会可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案件。
四、裁决书的送达:
当事人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原裁决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广东省实施办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一)在三十日内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未按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发放工资的;
(三)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按照规定办理手续的;
(四)拒不提供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
如果您有更多疑问或需求可以关注我们哦!非常荣幸为您排忧解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