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律师


工伤鉴定程序:
一、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因工受伤的,但无法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受理时限:
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之日至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前止的期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三、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的有效凭证;
3、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4、初次治疗的病历和住院病案首页及出院小结等;
5、其他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供材料后,劳动行政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对申请人所提出的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以及证据;
3、需要补正的事项和期限;
(二)对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1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法律文书送达:
(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30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送达被侵害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和该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二)《工伤认定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10日内在被侵害劳动者所在统筹地区公告。
(三)《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停工留薪期工资报酬计算表》、
《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明细表》、《生活护理费支付明细清单》(见附件),自收到上述文书的20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被侵害劳动者或其家属或该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四)《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由劳动部门在被侵害劳动者或其家属上述文书时一并交付。)
六、《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登记表》:
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持本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七、关于伤残等级评定标准问题
根据国发[1996]35号《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企业职工因病非因公致残丧失劳动力后达到退休年龄时,经医院检查并确诊为1-4级伤残等级的",可以按月养老金待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中规定了1-4级的伤残程度分类,5级是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