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开庭了,淘宝放弃质证?什么情况?
我起诉淘宝的案件,3月4日质证结束,3月7日下午即将开庭
刚登入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看了下,淘宝对于我提供的证据没有任何一条反驳,直接放弃了质证。这又是唱哪出戏?有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吗?
看了下对方2月16日提交的答辩书,与我的诉讼请求前言不搭后语,主要主张的是要驳回我的案件
以下内容来自对方的答辩书
“ 第一,原告就相同事由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请法庭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第二,关于原告主张淘宝公司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诉讼请求,与本案网络服务合同纠纷非同一法律关系,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且前案生效判决已提示原告该诉请并非本案受理法院的管辖范围。 第三,就本案事实方面,淘宝公司有权从信息层面判定原告账户售假,原告账户存在发布违禁信息、发布假冒盗版商品等违约行为,且曾被权利人举报出售盗版商品,淘宝网有权对原告账户的多个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判断、处置无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也未侵害原告的人身权益,原告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而我的诉讼请求是
“诉讼请求一,要求淘宝提供罚没2000元的商家保证金理赔依据和资金去向,若无法提供,要求退回不合理收费
诉讼请求二,在我拒交不合理的2000元费用后,淘宝限制我登入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合法权益,我的图片/资质不断被盗用,知识产权维权遭到阻碍,要求解除账户的不合理限制
诉讼请求三,因淘宝限制我登入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导致我无法进行知识产权投诉和申请披露侵权账号的卖家身份信息。要求淘宝披露侵权账号的卖家身份信息”
对方的答辩书与我的诉讼请求基本无关联。是无力辩驳呢?还是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要驳回我的案件?你们觉得呢?
根据对方的答辩书,我已做好了庭上答辩的准备
“第一,同一事实但不是同一诉讼请求可另行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
第二,我的诉讼请求二和三,因淘宝限制我登入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合法权益,导致我无法申请披露侵权账号的卖家身份信息,与本案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是同一法律关系,我主张的并不只是知识产权被侵权,我的权益受损与淘宝有着直接的关系
第三,对方所述大多都与本案的诉讼请求无关,对方不能以此作为抗辩理由,理由不成立。本案的2000元违约金只涉及到两件商品两本电子书。10月16日和10月20日的信息层面售假违规。前面我已经阐述了事情经过,本人作为新手卖家,无意违规,只想合规经营,第一次信息层面售假违规,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咨询淘宝的官方客服,给了我错误的引导,让我参考其他商家修改下商品标题,才有了二次违规的二振处罚2000元。
违约金在法律层面只有两种性质,所以请对方回答下这笔违约金是补偿性质的还是惩罚性质的
本案的争议点就两个
一、2000元的违约金是不是合理?补偿性质的违约金,若对方不能提供理赔依据和实际损失,违约当事人有权要求减免
二、我的知识产权是不是被侵权?淘宝是不是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及技术等手段限制了我登入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合法权益?
刚才对方的答辩都在围绕着与本案无关的证据,避重就轻的回避争议点。”
经过上一起案件的教训,这次我准备充分,理论上来讲感觉胜诉概率应该是大的,当然,仅限理论,我信心不足
为什么还没开庭就先亮底牌?
因为杭州互联网法院驳回了我申请旁听的请求,我更担心的是判决书里再一次对我方内容只字不提,还不如公之于众,将这段经历留在卷宗里,留在互联网上。至少我曾选择相信法律,并为此努力过,也不枉费这段时间为此花费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