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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关毛大师的“细节性瑕疵”兼谈明代尚方剑能不能随便对下属先斩后奏

2022-05-30 21:53 作者:胡风南渡  | 我要投稿



关大师的暴论,很讶异,短短几句话,“细节性瑕疵”多到令人发指。

这边就尚方剑斩帅的问题谈一下,大家自行判断。

 

首先,尚方剑基本职能为便宜行事权,与专杀权是两回事,专杀权是尚方剑的附加权力,不是把把都有滴

行使专杀,通常受赐王命旗牌、尚方剑与佩剑敕书三物,其实有剑、敕就行

所谓敕,即尚方剑的使用说明书,上面会写明本尚方剑是否具备专杀权,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行使专杀权(砍脑袋的级别上限)


“送了尚方剑,就默认可以对辖区内官员先斩后奏”这种,属于恰烟酒钱的看多了电视剧产生的意淫脑补

 

有专杀权:

 

(魏学曾)【赐学曾剑一口,将帅不用命者,军前斩首以殉。】

(叶梦熊)【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代魏学曾,原赐尚方剑与梦熊领管。】

(李化龙)【谢崇爵偷安误事望风奔逃,宜赐剑处斩以肃军心。】

(杨 镐)【着赐剑一口,将帅以下有不用命者先斩后奏。】

 

如魏学曾、叶梦熊、李化龙、杨镐、熊廷弼这五把,都可专杀

但魏学曾、叶梦熊没敢用

李化龙砍了游击谢崇爵

 

【经略杨镐奏:贼陷清河时,爱阳千总陈大道、高炫等闻风擅离城守,已经枭示。】

 

杨镐先斩后奏了千总陈大道、高炫等人,至于陈大道这个千总是如何跨越中军,在死前提了两级变成关毛口中的备御

我不造~别问我撒~╮(╯▽╰)╭

 


或许,杨爷有砍人前给人升官的习惯吧。【逃】

 

【奏遵旨斩三逃将以正军法。逃阵之将二:标下右翼营游击刘遇节、总兵中军王捷;逃城之将,一铁岭游击王文鼎。】

【贪将陈伦伏诛,初伦为标下左翼营游击盗军饷三千二百四十两,包娼奸宿,经臣熊廷弼廉得其实,遂斩以狥。】

熊廷弼确实手条辣,砍了三游击和一中军,不过看P1里的意思,王捷死前也成游击了?


无专杀权:

【升巡抚河南右副都御史张我续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四川贵州军务,兼制云南湖广等处地方,驻札顺庆,调度铸给关防,仍赐尚方剑,便宜行事。】

【蔡复一为云贵总督湖广辰常等军务兼巡抚贵州……丙午赐贵州总督蔡复一尚方剑。】

【赐总督五省,驻札偏沅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闵梦得尚方剑。】

张我续、蔡复一、闵梦得三把就是没有专杀的附加权,仅具便宜行事的基础职能

所以,并不是有赐剑就能对下属行使专杀,具体能不能,要看敕书

送了一把就默认可以乱杀……
关毛大师认为尚方剑的专杀权是伴随官职大小水涨船高的

“听说这杨镐当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经理朝鲜军务的时候,没有尚方剑,尚且杀了那副将杨元,那么在加了督师这么高级的差遣后,自然可以杀毛文龙这等总兵。”

能说出这话,怕是人头噶晕了。

能不能杀是要看佩剑敕书滴~不是拍脑袋胡诌滴。

 

由于崇祯朝无实录,各类史籍都没有关于袁督师的剑敕内容,就连三法司会审袁崇焕的卷宗也没有留下。

然而,即便在学术界整体倾袁的背景下,袁是否能杀毛尚且是有争议的,当中还涉及到存不存在密旨这个焦点问题,绝非以关毛那种只要有剑就能刀下属的简单逻辑来解释。

 

在此,我们不妨拿其他人作个例子,管窥一下尚方剑专杀权覆盖范围的区别。

 

由于实录记载了二次经辽熊廷弼尚方剑的使用范围(此时老熊挂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与袁的蓟辽督师平级)。

【甲辰,上谕阁臣请以经略尚书熊廷弼奉命专征,宜重事权兼隆礼数,除专敕外,加赐敕书一道,尚方剑一把,将士不用命者,副总兵而下先斩后奏。】

【袁崇焕起升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镇行边,督师蓟、辽、登莱、天津等处军务,移驻关门】

尽管老熊此时的官职高于经理军务时的杨镐(右佥都御史),但其敕书明白地写着:副总兵而下先斩后奏,也就是说,总兵一级,他是无权先斩后奏的。

所以,专杀权并不必然随官职单调递增,明白了吗小可爱?


此外,还有个“细节性瑕疵”,大师说经理朝鲜军务的杨镐对副总兵杨元先斩后奏。

查实录,杨元之死大概有这么些个记载: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五年九月初七:

【下逃将杨元、陈愚衷于经略问,依律重处,从邢玠请也。】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五年十月初四:

【兵部覆御史何尔健条议:

谓王京乃朝鲜根本,国王当效死勿去。

谓杨元、陈愚衷挫师辱国,应速正法。

谓倭性畏寒,趁今数月料理,事事有备……】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六年五月十二:

【兵部题:东征裨将杨元南原之败亡官军二千七百、马三千四百余,请速正典刑。从之。】

也就是说八月中旬南原陷落后,邢玠上《会参杨元陈愚衷疏》,万历二十五年九月初七,在其奏请下,杨元、陈愚衷下狱,十月,御史何尔健条议正法杨元,此后应是进入会审,走了八个月的司法流程,到万历二十六年五月初二,由兵部题请,朱翊钧批复,同意将杨元处决。

 

@大关毛,来,您老给我翻译翻译,这TM叫杨镐把杨元先斩后奏了?

兵部请求了的,皇帝批准了的,蹲了八个月大牢明正典刑的,这TM叫先斩后奏是吧?

睁着眼睛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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