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论的遗产》第一章 康德与哲学革命:③审美鉴赏、目的论和世界秩序
审美鉴赏、目的论和世界秩序
自然秩序与道德秩序
康德的两大批判有一个共同的要点,即作为理解经验对象的条件——理智的自发性,自发性在自然层面产生出规则,从而直观能够按照概念规则被整合为一个经验统一体;而自发性在道德领域中不受到直观束缚,而是导向自律,我们主动设立法则,并将其施加在自身,使其推动着我们行动。
哲学思想中有一种传统的观点,即认为若个体要对事物进行感知,进行思考,就先需要要理解我们被创造于的秩序中是出于什么位置。但在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之后,这一试图理解自然总体的观点被康德的不可认识的物自体所摧毁了,我们是无法认识物自体以及无条件的自然整体的。但是康德依然认为,经验或者道德认识仍然需要我们对我们所处的整体的位置有所了解。这一整体则是以自发性为基础构建出来的,在经验情况是因果律所掌控的自然秩序经验;而在行动情况上则是道德秩序/目的王国。
规范性于审美判断
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道德原则带来了一个困境,即主体如何在服从规范的同时又设立了规范。康德同样在《判断力批判》中回答了这个问题,只不过并非直接的回答,而是聚焦在了另一个问题上,即在经验秩序和道德秩序中我们是如何引导自己的,而这种引导与做出判断的必要条件有什么关系?带着这一问题,康德则导向了不同于先前《纯批》中的规范性判断的另一种判断,即反思性判断。与将特殊者归于一般性概念的规范性判断相反,反思性判断从特殊者开始,最典型的反思性判断即审美判断与目的论判断。审美判断从对特殊者的判断开始,当遇见一个美的对象,就先进行它是美的判断。由于先对其进行美的判断,因此许多人会将审美判断误解为是一种经验的判断,归为和规范性判断无异的判断,认为先有一个关于美的概念,当我们经验到审美对象时便将这个特殊物归到这个美的规范性概念之下,并认为这个规范是适用于所有人的。但实际上审美判断中是不可能找到一个适用于所有特殊的普遍的规范概念的。
当进行审美判断的同时,我们也就是体会到了美的对象的美,由此感受到愉悦。因此就会有人从美的愉悦体验出发,而将审美判断误解是一种对于审美对象纯粹主观的回应。但实际上对美的判断与审美的愉悦体验是相互伴随的,整个审美过程是纯被动的接受性与主动性的结合,被动性即愉悦的审美经验,而主动性则是反思性的判断。而由我们则能回答一开始康德选择聚焦的那个问题,即我们在道德秩序与经验秩序中是如何引导自己的,即一个作为一个行动者是如何在服从规范的同时又创立规范的,如上文所说,审美判断是一种反思性判断,不是直接将特殊的审美对象归于一个既有的关于美的规范概念,而是从一个个特殊物开始,对其进行审美判断,而在审美判断中求寻找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美的规范概念,将这些特殊物归于其下,由此作为行动者的主体就在创立规范的同时又对其进行了服从。
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未得到解答,即反思性判断与做出判断的必要性条件有什么关系,或者说为何这种反思性判断是/是否是关于美的事物直观理解的必要条件。要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为审美判断中所涉及到的鉴赏。鉴赏具有两重意义,一重为对使自己体验到愉悦的东西进行判断,这种判断是一种对自己心智状态的客观陈述,而不能上升为一个普遍的原则规定他人应当如何感觉;而另一重则是进行美德判断,这是在对审美判断后,设立出一个自己以及他人应当如何经验某物德规范性德陈述,但并非是对于他人会如何经验某物的预测。因此我们从中可以得出,我们能够普遍传达的只有我们的审美体验,而不能从审美中提取出一个普遍的审美原则施加到他人身上,这种可普遍传达的美的经验说明它背后有一个普遍规范在对其进行建构,但如同上文所说,不存在一个解释什么是美的规范性概念,因此这种使得对于美的事物进行直观理解,使得美的经验得以可能的普遍规范只能是审美鉴赏的机能。
审美鉴赏的机能即有能力将对象理解为美的,而非是去陈述一种什么是美的规范的能力,审美鉴赏的机能是一种不遵循规则,并涉及理智的认知机能。涉及的理智能力即想象与知性,想象是根据自己的计划与经验内容进行结合,而知性则是对于规则的掌控,当这两种理智能力之间产生和谐,主体便能将某物判断为是美的。但这又导向了一个问题,即一个行动者具有这种鉴赏能力,意味着什么?鉴赏是否指向了一个更为宏大的意义?
通过鉴赏能力,我们则可以得出审美经验的结构,之所以主体能够产生审美经验,正是因为审美鉴赏能力反思地回应了审美对象的形式特征,这个形式特征即想象与知性的和谐。
艺术品正是试图仿照主体对于自然事物的审美经验结构,即周边世界的合目的性以及其和谐如何适应我们自发性的形式,但是这一合目的性不是在自然中遇到,而是要在自身寻求,这一合目的性便构成我们实存的终极目的,即道德使命/至善,而这种至善则使得我们将自然视为合目的的统一体。
规范性与目的论判断
反思性判断的另一种为目的论判断,在表面上目的论判断是必须的,对于某物的判断是根据其特征服务目的做反思性判断,例如用来看的则是眼睛,这种判断是超出物理属性根据的判断。而当说某物损坏,则是在说它不再如其所是,它执行的某种功能不再属于它。因此这种目的论判断更多是一种将自然视为根据某个具有内在目的组织的判断,但是自然本身是一种混乱状态,并不是意向性设计的合目的的整体。而人类也是自然众多环节的一部分,而人类在道德观念上将自身视为内在的终极目的,而其他事物对人类来说都是手段,世界本身的合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作为道德存在的人的实存,从而实现至善世界,将人类历史视为一个整体,由内在朝向至善的终极目的的引导,导向伦理联邦的目的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