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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偿补课说“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颁布

2023-09-15 18:05 作者:蒂姆汗鸣  | 我要投稿

教育部近日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说“不”!

该办法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认定情形,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同时符合线下培训有专门的培训场所或线上培训有特定的网站或者应用程序、有2名以上培训从业人员、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分工的,即构成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包括转线上、转地下、换马甲等三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并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教育部这一办法旨在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法要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在职教师请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参与任何有偿学科类培训活动,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让我们一起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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