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课 中古时期的欧洲
一、西欧封建社会
1、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生
(1)时间:5——15世纪
(2)形成条件:在罗马帝国的废墟和日耳曼人迁徙后建立的一系列王国的基础上产生。
(3)基本特征
①政治:封君封臣制度
②经济:庄园和农奴制度
③文化:基督教会
2、政治:封君封臣制度
(1)形成条件
自然经济和社会动荡的产物,公元8世纪逐渐与封土联系在一起。
(2)主要内容:①地方领主为其家族和亲兵提供土地作为给养。
②授予土地者为封君,领取土地者为封臣。
③封臣必须效忠封君,主要义务是服兵役。各级封建主都是土地事实上的占有者,享有土地上的司法、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权力。
(3)特点:
①以土地的封赐为基础和纽带。
②双向的权利义务。
③严格的等级性。
④层级间相对独立。
(4)影响:
①国王或皇帝是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通过封君封臣制度与各级封建主联系起来,成为西欧社会的统治阶级。
②封建主在各自领地内独立行使权力,政治上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裂割据局面。
③在封君封臣制的基础上,形成了封建贵族等级制。
★西欧分封制和西欧封君封臣制的异同点

3、经济:庄园与农奴制度
(1)庄园产生条件:适应自然经济的需要,随着封君封臣制度产生。
(2)性质:中古西欧基本的农业经济组织,既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也是军事防御实体。
(3)耕地类型
①领主自营地,由领主直接经营,由农奴耕种,收入归领主所有。
②农民份地,是农民从领主处领有的土地,分为农奴份地和自由农份地,自耕自收。
(4)内部关系:①农奴,在法律上是非自由人,被固着于土地上,需要自备工具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向领主缴纳租税。
②自由农民,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少量的土地或没有土地,租佃领主土地耕种,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向领主缴纳租税。
③庄园法庭,由领主或其管家主持,审理庄园内的各种案件,维护庄园的秩序。(维护领主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5)影响:反映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的转化,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但庄园也是地方割据形成的经济根源。
二、中古西欧的王权、城市与教会
1、中古西欧王权的加强
(1)背景
①封建制初期,权力分散,王权软弱。国王被视为最高领主,拥有高于一般封臣的权力。
②中古中后期(11世纪),随社会环境的逐渐稳定,经济增长,西欧各国王权有不同程度的加强。
(2)表现
①英格兰国王在与贵族的斗争中强化王权,到15世纪晚期都铎王朝建立后,英格兰逐渐形成较为强大的王权。
②法兰西国王借助通婚和征服等手段,击败各地封建主,逐步扩大王室领地,到15世纪晚期,法兰西基本完成统一,王权得到强化。
③15世纪末,在伊比利亚半岛形成的国家有西班牙和葡萄牙。
(3)影响:结束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国家逐步走向统一,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中古西欧的城市(10—11世纪)
(1)兴起原因
① 西欧封建社会走向稳定。
②封建经济获得一定发展,农业耕地面积增加,劳动技术提高, 工商业逐渐复兴和繁荣。
(2)城市自治
①原因:城市位于封建主的土地上,主要居民是手工业者和商人,以工商业为基本谋生手段,封建主用对待农奴的方式对待城市市民,对市民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②方式:与封建主谈判、金钱赎买、武装暴动。
③特点:以新兴市民阶层为主体,在斗争中形成了新的市民文化;斗争形式多样;争取自由和法治。
④影响:a.赢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b.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一些城市兴办了大学。
c.城市还以金钱和人力支持王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王的统一事业。
d.推动西欧封建制度瓦解,资本主义萌芽产生。
3、中古西欧的教会
(1)地位:基督教会在中古西欧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表现
①政治上,是最大的有组织的力量,形成了从教皇到各级神职人员的教阶等级制度。(教皇实现对教会的集权统治)
②经济上,拥有大量庄园和土地,向信徒征收什一税。
③思想上,整个西欧社会的居民几乎都是基督教徒,教会控制基督徒的精神生活,宗教戒律严重束缚人性发展。
中古时期的西欧社会

三、拜占庭与俄罗斯
1、拜占庭帝国
(1)建立:西罗马帝国灭亡(5世纪后期)后,东罗马帝国继续发展。因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为古希腊殖民城邦拜占庭旧址,又称拜占庭帝国。
(2)社会状况
①经济发展:帝国境内工商业发达,都城君士坦丁堡是当时欧洲最大最重要的城市,成为沟通东西方的桥梁。
(2)政治扩张: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拜占庭一度扩张,先后占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
(3)法律贡献
查士丁尼在位期间编订的《查士丁尼法典》,剔除了法律中那些矛盾和过时的内容,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它与同时或稍后编纂的《法学汇纂》《法理概要》《新法典》,合称《罗马民法大全》。
★罗马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民法大全》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
(4)衰落与灭亡:
①衰落原因:a.连年征服战争严重消耗了拜占庭的资源。
b.6世纪中期之后,由于游牧部族的冲击和内部矛盾,帝国陷入混乱。
c.7世纪中后期,帝国丧失了从叙利亚到北非的大片土地,仅保有小亚细亚和巴尔干半岛等地区。
②灭亡标志:1453年,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被奥斯曼土耳其攻陷,帝国灭亡。
2、俄罗斯
(1)基辅罗斯:9世纪建立,深受拜占庭帝国的影响。一度是东欧最强大的国家,13世纪上半期,被蒙古征服,成为金帐汗国的臣属。
(2)莫斯科公国:
①在反抗蒙古统治的过程中,莫斯科公国逐渐兴起,16世纪初,以莫斯科公国为中心的统一国家建立,并向周围扩张。
②1547年,伊凡四世正式加冕为沙皇,他颁布新法典,改组中央机关,镇压大贵族,巩固和强化中央集权。(实行“特辖领地制”,把全国划分为特辖区和普通区。特辖区包括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中部和南部的富庶地区,以及军事战略要地,由国君直辖。特辖区土地被分封给小贵族,他们组建“特辖军团”,成为国君与大贵族斗争的得力工具。)
(3)俄罗斯帝国:到17世纪末,俄罗斯成为地跨欧亚两洲的庞大帝国。
★特点:对外扩张充满暴力,崇尚军事征服,但缺乏文化上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