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王德峰 马克思主义哲学导论 2020秋 第四讲

王德峰:
物质利益的冲突不是法的理性可以消解
法总是为某种利益辩护 只是在理性的外衣下维护非理性的利益
本质应消灭敌人
权力:
1、社会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2、非理性关系-不平等,是奴役、支配、统治对方的关系
3、感性关系:是力量,金钱资本代表社会权力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非财产神圣,而是所有者的人格神圣
国家 权力 社会权力 政治权力
政治权力保护社会权力,社会资本的正常运转,限制阶级斗争-税收、国防警察
基础是国家暴力机器
社会权力:来自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非理性,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和政治权力)
宪法把社会权力合理 合法化,指认权力的合理范围,是社会权力的理性方面,把非理性控制的暴力统治披上理性的外衣
政治-意识形态可形成舆论正确,把暴力机关的使用和斗争合法化(国军 **)
资本-社会权力-政治权力-暴力机关保护
意识形态-构建权力体系-代表资本力量
revolution:让共识A换为共识B-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