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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落事故致重伤,深圳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4·21事故查明

2023-09-26 11:58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西乡街道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A栋2单元102号店铺“4·21”跌落重伤事故的调查报告》。

报告全文如下——

2023年4月21日,西乡街道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A栋2单元102号店铺内发生一起跌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

现调查组对本起事故调查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故单位及相关概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罗开红,男,50岁,湖北省南漳县人,系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A栋2单元102号、103号店铺的租户。

(二)事故相关单位概况

陈炎龙,男,51岁,江西省丰城人,系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A栋2单元102号、103号店铺的二手房东。前述房屋的租金收取和日常管理由其哥哥陈炎进代为负责。

(三)事故相关概况

1.罗开红于2022年1月从陈炎龙处租得前述2间店铺用于经营烟酒茶叶的销售,合同租赁期为一年,月租金合共人民币4400元。租赁期满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自动续租至今。

2.自2022年11月起,罗开红开始欠租,陈炎龙一直追讨无果。2023年4月,陈炎龙要求罗开红将102号店铺退租。

3.为处理退租搬迁事宜,罗开红找来刘新峰、柏石磊、王大海、李华军和韩国营五名工人负责102号店铺内的空调、石膏板、阁楼铁板(阁楼整层及楼梯为铁制)拆卸及垃圾清理工作,并口头与工人约定每人200元/天,工钱从拆卸下来的废品变卖所得抵扣,若废品变卖所得不足支付五名工人工钱,则由罗开红补齐,若有多给回罗开红,双方未签合同,未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规定。

二、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4月21日下午2点40分许,刘新峰、柏石磊、王大海、李华军和韩国营五名工人在102号店铺内进行拆除作业,其中王大海在店铺阁楼清理杂物。清理完毕后,王大海在下阁楼时不慎从楼梯(已被拆除护栏)处跌落至地面受伤。

经查:

伤者王大海跌落位置位于102号店铺阁楼楼梯处,跌落高度为1.425米。在王大海受伤位置旁有一顶安全帽,系王大海干活时所使用。


工友刘新峰指认王大海跌落位置

2.王大海在涉事店铺内作业时,虽戴有安全帽,但未将安全帽的系带扣在颌下并系牢,不符合安全帽使用规定。

3.刘新峰、柏石磊、王大海、李华军和韩国营五名工人为散工,系罗开红为处理退租搬迁事宜临时雇请的工人,主要负责拆卸、搬运及垃圾清理等工作。

4.涉事店铺阁楼楼梯护栏被刘新峰、柏石磊、王大海、李华军和韩国营五名工人拆除后,存在坠落事故风险。

5.罗开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涉事楼梯护栏被拆除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房东陈炎龙安排其哥哥陈炎进监管店铺拆除施工现场,对刘新峰等人拆除阁楼铁皮、楼梯护栏的行为予以了制止。

(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同行的工人立即拨打了120急救,随后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往宝安中心医院救治。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1人受伤,伤者王大海,男,河南人。经医院诊断,王大海主要伤情为特急性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及《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的相关规定,核定损失工作日为1500日,超过105个工作日,属于重伤。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截至目前,本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298992.95元。主要是伤者王大海的医疗费用。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1.工人王大海安全意识淡薄,从已被拆除护栏的楼梯下楼时不慎跌落至一楼地面,跌落时安全帽因系带未系牢飞出(未起到保护作用),造成头部受伤。

2.涉事店铺阁楼楼梯护栏被拆除后存在坠落事故隐患,不符合安全要求。

(二)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罗开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涉事楼梯护栏被拆除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瓜子田商住楼A栋2单元102号店铺“4·21”跌落重伤事故是一起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工人冒险作业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罗开红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工人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涉事楼梯护栏被拆除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对本起事故负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二)工人王大海安全意识淡薄,从已被拆除护栏的楼梯下楼时不慎跌落至一楼地面,跌落时安全帽因系带未系牢飞出(未起到保护作用),造成头部受伤,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其仅造成自身伤害,未造成其他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危害后果较为轻微,建议不予行政处罚。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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