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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宗教?基于宗教社会学的考察(一)| 政治与社会

2022-08-15 23:55 作者:政治学人  | 我要投稿




什么是宗教?

——来自古典宗教社会学的考察

      日本前首相安倍晋三遇刺身亡后,自民党和统一教的关系受到世界舆论的关注。不过人们对于宗教的了解相对较少,并且常常将其单一化、边缘化。而宗教社会学能助益人们理解宗教的内涵、本质和社会功能。宗教社会学的研究起源于欧洲,其最大特点就是把宗教视作客观实在的,而非超验的、无法解释的。简而言之,宗教社会学是基于现代性的视角,理解宗教如何建立并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影响的学科。从某种程度来说,古典社会学的宗教研究多偏向其宏观的起源、本质和功能,而现代社会学经历了碎片的应用化宗教命题后,再度进行了理论回溯,形成美国路径的市场选择理论和欧洲传统的世俗化理论相比肩的局面,这也构成当今宗教社会学的主流解释手段和研究取向。本期推送将从几位社会学的奠基人入手,考察其对宗教的定义,理解古典宗教社会学的基本思想。


古典社会学的现代性考察


卡尔·马克思


    马克思是德国古典哲学路径中极具批判性的“反叛者”,从经济基础模式出发,借助社会阶段划分指出了现代性与宗教的对立。所以,宗教是特定时代的统治工具,其权威性正在向资本主义转移,结果必然是消亡。


Karl Marx


    马克思从宗教的物质基础开始考察,断言其阶级的意识形态性,认为宗教是特定时期统治阶级的社会整合工具,故而给予强硬的批判。他认为宗教问题无法单从精神问题理解,而要从世俗基础入手,考察宗教在近现代社会过渡中的变化。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他提出,宗教不再作为维系人们精神和道德规范的存在,而是成为市民社会和世俗生活的精神活动场所——它虽然以维持传统的礼仪、习俗继承了以前的神圣模式,却因为植根的社会翻天覆地的改变而削减了存在的必要性。现代社会的物质基础建立在货币媒介构筑的交换网络,把宗教生活中的排他性、封闭性转移到世俗生活。既有的宗教因世俗化而没落,但同时“拜物教”特性又被赋予到商品本身。


马克斯·韦伯


    韦伯是德国古典哲学与解释学的继承者,从宗教信仰行为与社会发展的互构,审视了现代性与宗教世俗化的关系。因此,宗教既是复杂而多元的主体,又是被社会界定、改变社会的“他者”。


Max Weber



    韦伯同样关注特殊的和一般的宗教,以及其在社会分层中扮演的角色。他通过资料收集证明,近现代社会具有鲜明的理性化倾向(理性化理解为典型的现代性精神),而宗教及宗教所包含的观念则是这种现代性精神的重要来源。他认为,新教伦理作为一种宗教观念,表现为一种在历史实在中联结的诸要素,呈现出一种理性化的世俗伦理和行为方式:一方面,至善是挣钱、职业是天职;另一方面,经济簿记、政治科层制度、文化祛魅。因此,世俗化是新教精神引发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转向,宗教可以作为构成某种经济制度的社会精神气质,通过承载文化意义的个体行动,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总体来看,韦伯关心社会文化现象的表征,呈现出一种诠释学特征。


格奥尔格·齐美尔


    齐美尔强调宗教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又注重人内心的冲动。这里的宗教定义更趋折中,是人们固有需求衍生出的精神产品,也因其交往而外在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Georg Simmel



    齐美尔遵循文化现象的传统,从更微观的视角出发,把宗教当作一种人际关系的产物。不过,他否认宗教本质同社会变迁的关系,而是强调宗教内化于人的心灵,必然存在于人际交往之间。如今社会的世俗趋向压抑了人们内心的信仰与交往冲动,构成了人们对集体主义的反抗,以及对精神伦理的排斥危机。由此可见,齐美尔对宗教的界定具有生命哲学色彩,饱含生命的原始冲动和需求。


埃米尔·涂尔干


    涂尔干肯定了社会结构对宗教的作用,也考察了宗教演变中对社会心理与道德的维系,这种功能论的雏形随后在美国发扬光大。因而,宗教是“神圣”与“世俗”、“精神”与“物质”的复杂有机体,是具有道德性的、客体化的集体力量。




    涂尔干开创了不同于前者的“结构-功能”路径。社会结构对宗教具有决定性作用,决定其各种功能。宗教自其起源就区分了“神圣”与“世俗”,通过“神圣”将社会力量外在化、个体化,并建立相应的信仰和仪式,维系道德共同体的运作。从社会心理的角度出发,宗教对个体具有强大的约束作用,既包括行为规范的指导,又强调精神上的依赖,例如,在 《自杀论》中,当人们的宗教信仰崩塌时,社会失范会引起大量的自杀现象。之后,帕森斯和默顿为涂尔干视角下的宗教强化了功能论的色彩,促进了宗教社会学的现代转向。


参考文献

[1] 林钊:《现代性的超越——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的历史启示》,《教学与研究》2021年第10期,第56-64页。

[2] [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

[3] 陈嘉明:《现代性与后现代性十五讲》,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

[4] [德]格奥尔格·西美尔:《宗教社会学》,曹卫东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

[5] 刘文娜:《宗教社会学视野中的“韦伯命题”——兼论韦伯宗教社会学研究范式》,《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第56-61页。

[6] [法]爱弥尔·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渠东、汲喆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编辑 | 赵   冉

审校 | 邢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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