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城居然有近50个局,真的有必要设置这么多吗?
一个县城居然有近50个局,真的有必要设置这么多吗?

社会越发达,部门要求越多!仅是一个县城就有这么多局,一般来说都有近50个局,要是加上这办那办的,这部那部的,那就更多了,再加上乡镇若干,一般也有二三十个乡镇。
光科级单位就有七八十个以上,一个正职,五六十个副职,天啊,光这官就要上千个。
公务员和参公机构加起来,一个县的县城需要通过公考进入的单位不少于80个,算上乡镇超过百个很正常。

整个县公务员和准公务员岗位加起来一般可到三千大。
我就纳闷了,为何古代县令再加上县尉还有师爷等几个人就可以以一当万处理全县各种事务,现在却设置几十个局?
虽说现在人口多,职能多,其实也不要设置这么多个局,一个农业局就能并了大部分农林牧渔粮畜,一个工商局也可以涵盖整个经济活动所有的行为,你说是吗?

其实真的要划分起来的话,只要设置十个局就很多了,只要保留公安局,税务局,工商局,农业局,财政局,司法局,民政局,卫生局,建设局,综合事务局就可以。
大家对此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