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这六点,满足了你对“魅力”的全部想象

2022-05-06 08:47 作者:足仙堂  | 我要投稿

魅力的本质是基于人性的需求,是人们普遍的愿望,甚至欲望,当此二者通过合适的机会或载体被表达出来的时候,就形成了魅力。换句话说,你生活或内心缺少某种东西,当一个人出现,什么都不用做,只是他的存在就可以满足这种需求的时候,这个人就是有魅力的。

在人性层面,魅力的根本源泉,有以下六种。

1,崭新的世界

个人魅力的第一个根本,是能够让人暂时的逃离现实,进入一个崭新的世界。

人性上,每个人都有逃离现实世界的冲动,因为人人都被禁锢在凡俗的生活中,眼前的一切总比理想中的世界有很大落差,这时,如果一个人出现,使你能感觉到另一个崭新世界的存在,就会形成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

女人也好男人也罢,当出现这种描述的时候:“跟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可以忘掉一切烦恼,安心做个孩子”,或者:“他为我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眼中的世界居然那么奇妙多彩”……就是被深深吸引了。

这些话的统一潜台词是——带我走,马上带我走,就是现在!我再也不要这种庸常的生活!!

这种例子非常非常多,小到中学里,你看到品学兼优的乖女生骑上了小混混的摩托车,大到可以影响一个时代。比如,杰克·凯鲁亚克的小说《在路上》和《达摩流浪者》,以其诗人的情怀和苦行僧的虔诚,追寻着生命的直觉,这种纯净与唯美,给了美国六十年代一个完美的诗与远方,成为了“垮掉的一代”人手一本的圣经,自此之后,美国售出了亿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煮咖啡机,也使无数青年人背起背包踏上了漫游之路。

你想想,当你每天困扰在房租房贷,水电煤气收快递,办公室勾心斗角,朋友抱怨家里逼婚的时候,一个人出现了,穿着破旧的牛仔裤,点了一根卷烟,吐了一口烟圈,跟你说“走啊,离开这里,不是全世界都这样操蛋,我带你去更有趣的地方吧”

是不是感觉要疯,要不顾一切,要私奔~

泰坦尼克号上,贵夫人Rose,就是这样被穷画家Jack拐跑的,以至于最后哪怕沉了船,她都会永远记得他,因为他给了她的生命另一种可能性,让她窥见了世界的另一个样子。

这就是“在别处”的魅力,那么,如何具备这种魅力呢,是不是非要成为一个不靠谱的浪子呢?

其实世界还是地球仪上这个世界,那个崭新的世界,是人的内心世界,同一个世界,是因为不同的人,以不同的内心去看待,才赋予了不同的意义,不同的色彩。

每个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就像一个滤镜,可以加诸于现实世界之上,然后当你与人发生互动的时候,对方看到的是滤镜中的世界,例如你眼中是古旧泛黄的茶色世界,对于怀旧的人来说,这就是魅力的根源。

而除了营造内心世界,让自己有多重漂亮的滤镜之外,外在的一些技能和装饰也会起到辅助作用,比如神秘感,和异国情调。

以外语作为连接的异国文化和情调,就会直接给人一种新世界的好奇,再比如墨镜这种东西之所以会普遍增加魅力,是因为它既是隐藏又是强调,半遮半掩之间使人有了神秘感,而神秘意味着未知和新鲜,也算一个通往崭新世界的路标了。

2,有趣

这一点不需要多说了,生活如此无聊又无奈,一个有趣的人那是网上自带流量,网下自带光环的。

只嘱咐一点,有趣需要适度,要拿捏好尺度和分寸。

一是要考虑对方的接纳程度,对比较活泼的人,同辈之间,尺度可以大一点,吐槽玩笑自黑很快就能打成一片,但对严肃或者保守的人来说,不当的玩笑就成了一种冒犯。

二是要考虑自己的人设,说话做事要得体,不能乱开玩笑,郭德纲有魅力因为他是杰出的相声演员,你如果在生活中像个小丑一样到处讲段子抖包袱各种逗逼,就真的很难得到他人的尊重。

尤其在中国的社会氛围之下,女生展现有趣这个特质要尤其把握好分寸,稍有不慎就会适得其反,通常对女生来说,能够“欣赏有趣”,就已经算是有趣了。

深层次讲,有趣本来就是一种综合素质的体现,既要有反逻辑,逆思维,神转折的思维能力,又要有分场合,分受众,看时机的拿捏分寸,这就间接表现出高智商高情商嘛~这样的人有魅力也是必然的。

3,拒绝平庸

个人魅力的第三个根本,是一种拒绝平庸的态度,这一点有三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形式。

首先,拒绝平庸直接可以表现为上进心,面对困难时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还有做事时的认真专注,这些都表明了一个不甘平庸的灵魂,作为一支潜力股,有持续提升的可能性,这显然是很吸引人的。都说“认真的男人最美丽”,其实认真的女人也很美丽,不信可以去调查一下人们被吸引的“心动瞬间”,会有很可观的比例是“他在专注的做一件事”,专注,认真,死磕,较真,就意味着不甘平庸,就是一种魅力。

然后,反方向来说,拒绝平庸可以意味着叛逆,硬朗和某种强有力的形象。每个人的潜意识中都有反主流的倾向,人们现有的生活模式是一种长期妥协的产物,被束缚和压迫久了,总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反叛主流心理,就会被一种敢于打破庸常和平衡的形象所吸引。

最典型的例子,切格瓦拉,这个担当了革命领袖的阿根廷人,不但领导了古巴革命,更掀起了一场世界性的反主流浪潮,全世界的愤青几乎都以他做为精神领袖,恨不得都买一件印着他头像的T恤衫,也难怪,这个人的一生几乎就是一部挑衅史,本来家境显赫,21岁骑着摩托横穿拉美大陆,见了人间疾苦,就放弃医学干革命去了,直到牺牲还不到四十岁,一辈子天马行空轰轰烈烈,世人来不及看到他衰老的模样,就只留下那张象征着叛逆,硬朗,不屈,极具穿透力的照片,时至今日,还被印在各种衣服,海报和搪瓷杯上。

一种久经不衰,秒杀全世界的魅力。

最后,人们会认为有品位,有格调的人是有魅力的,这也属于不甘平庸这个特质的表现形式,甚至基于品味的轻微挑剔,都会增加人的魅力,潜台词就是,“凤凰非梧桐不息,非醴泉不饮,老子非凡夫俗子”,这个意思。

4,反差

魅力来源于反差,这几乎是所有根本特质里最容易被掌握,也是最容易玩出花样的。

反差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

内外反差,这是最常见的反差类型,表面高冷但内心温暖的人,比如《花千骨》的白子画;表面放荡但内心严肃的人,比如《加勒比海盗》的杰克船长;表面像个痞子但实际上博览群书的人,比如王朔;表面粗犷但侠骨柔肠的人,比如萧峰……诸如此类,全是极具反差魅力的形象。

身份反差,这种情况也很常见,当一个人做出一些不符合自己身份的举动时,往往就会很吸粉,诸如前任温总理打篮球啦,打篮球的乔丹去跟迈克尔杰克逊拍MV啦,拍MV的吴奇隆其实是跆拳道黑带啦,而打拳出身的赵文卓又会弹古筝啦……另有一种身份反差,是指人在不同身份切换时表现出的不同特质,比如王石,标准商业领袖范儿,结果回家跟田朴珺要红烧肉吃,也会形成一种反差魅力。

习惯反差,这里重点在一个“突然”,对此,我脑洞开到了明朝,想起了洪都保卫战的指挥官朱文正,这人是朱元璋的侄子,一直以来花天酒地不务正业,介于他是关系户,其它人都敢怒不敢言,但当陈友谅大军铺天盖地而来,誓取洪都的时候,朱文正突然爆发出惊人的军事才华,以几万人手生扛60万大军将近三个月,就此成为了一个传奇。当然这种例子身边也有,比如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突然落落大方口若悬河的完成一次精彩演讲之类的事,都属于习惯反差。

这种有魅力的反差,根本上来源于多种元素的杂糅,看似矛盾特质的杂糅,身份之间切换的杂糅,常规状态与突发事件的杂糅,而如何将原本矛盾的特质融合到一起,有时需要一定的内心力量和才华,有时需要长期的积累,有时需要刻意的营造,总之,这是个可以特殊注意的方向,主动打造一些反差,以增加自己的魅力。

5,引发嫉妒

自信是一种魅力吗?有时确实如此,但另一些时候并不是,但能够引发他人嫉妒的人,就是一种魅力。

身边的例子,我们初中发生过一件很奇葩的事,很多男生同时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当时一群小伙伴都年少无知又实心眼,甚至上课传纸条举行过一个签名活动,就是谁喜欢那姑娘就签个名,最后一看名单有19人,而我们班男生一共才22个。而其实那个女孩并非多么沉鱼落雁天生丽质,一个正常小孩而已。

我当时没想明白为什么,直到大学时候,我遇到了一个类似的事情,新生欢迎会,有个学生会的女主席非常从容淡定的给1000来个新生做了一次讲话,结果这些刚脱了军训服的新生男生里,纷纷议论被这个学姐迷倒了……而这个姑娘又矮又瘦戴个傻眼镜,实在是其貌不扬。

两件事串起来,我突然明白了,这是竞争性导致的吸引,所谓的“花魁”,谁夺了魁,并非是跟这个女孩一对一的关系中有多么幸福,而是直接说明了“我比其他男人强”,“花魁是我的,你们嫉妒去吧”,跟一个战士在万众瞩目下杀了一条恶龙是一个感觉。

另一个例子,远一点的,奥黛丽赫本,这姑娘成为了永恒的经典,除了她自己天生丽质之外,其实还有一定的时代因素,比如上世纪50年代,她曾经饰演过一个修女的角色,美好,圣洁,与世无争这么个形象,几乎迷倒了整个西方。

这个形象的出现,其实属于画风突变,因为彼时梦露正在拍大量性感写真并进军影视业,丝袜刚刚流行,女人们正琢磨怎么更性感一些,然后赫本出现了,让很多人非常抓狂,潜台词是:“我们这么浓妆艳抹花枝招展的努力,都做不到那么有吸引力,你一个修女,什么都没露,却迷倒了那么多男人,凭什么凭什么!!”

凭什么?天生丽质,再加上时代所需。当时刚结束了二战,整个西方一片狼藉,这么个圣洁,脱俗,与世无争的形象,实在是太治愈系了,但人们向往,嫉妒,却无法模仿,最后只能化为崇拜和欣赏。

人是很矛盾的,能引发适度嫉妒的形象,就会让人又爱又恨,欲罢不能。

6,精神魅力

最后这一点,是个人所有魅力特质中,最高端的一种,罕见的奢侈品,核武器一般的杀伤力,无视身高相貌出身财富水平,全屏秒杀,任何人只要能做到这一点,绝对是万人迷,堪称终极魅力。

答案是,高级精神层次的魅力,表现形式是,博爱。

所谓博爱,并不是小流氓乱撩,脚踏一个无敌舰队那种,而是真正基于精神层次的博爱,显著区别在于,前者只对异性,甚至只对漂亮英俊的异性感兴趣,而后者,则是对所有人,老奶奶,乞丐,乃至小猫小狗小野猪,都充满了温情和爱。换句话说,我所说的博爱不是段正淳那种囧人,那属于花痴,而至少是仓央嘉措那种层次的人。

要么说罕见呢,茫茫世间,又有几个六世达赖。

就像本文开头所定义的,魅力的本质就是满足人的愿望,而所有人最大最深的愿望,就是被爱。

所有逃离现实也好,拒绝平庸也罢,有趣,反差,引发嫉妒,更深层次都在表述一种爱的能力——我爱你,能使你离开无聊的现实,能使你不平庸,能使你更快乐,能给你惊喜,更让他人羡慕你……总之,能让你活的更好。

而其他种类的魅力,都只是一个许诺,一种可能性,或者表述自身的一种能力,对,我有能力带你逃离现实,但我也能带别人去;是的,我有能力变得不平庸,但跟你有什么关系;我确实有趣,但同时一直在虐你……这都是有可能的,但人啊,就是这样,只要有一点点可能性,给你个空头支票,就足以产生很大的吸引力了。

唯独最后这个精神魅力,这种博爱,是真正的一步到位,真金白银,是直接踏踏实实的对你好,谁也不傻,尤其女人,对人的意图是非常敏感的,一个人站在眼前,他是来索取的还是来给予的,她们一目了然,直接就能感觉到,所以,这种切切实实的爱,就是最终极的魅力。

博爱是人能拥有的最高魅力,一切试图提升魅力和吸引力的行为,本质上都是模仿博爱,无限趋近但永不能到达,这是很有趣的现象。

我在这里通篇讨论的是广义个人魅力,而并非局限于“男女之间互相吸引的魅力”,而关于后者,最强的状态是这样的“我有能力爱全世界,但我只爱你一个人。”明白了么~ 这就是无限趋近博爱,但不能达到。

而我为什么把这一条命名为“精神魅力”而不直接叫“博爱”呢,因为真正做到博爱,是需要有极高精神境界去支撑的,对大多数人来讲,自己的生活都应付不暇,自己的感情都搞不明白,哪有什么心力去爱很多人,根本爱不动啊。一定是内心充盈到一定程度,才能产生源源不断的爱,不停的输出给所有人,不但如此,还要有很高的智慧,来分辨善恶,洞彻心扉,随缘就事,不迎不追。

有了充足的心力,足够的智慧,博爱才是真正的博爱,否则,就只是焦头烂额的烂好人,或者心态幼稚的拯救狂罢了。




这六点,满足了你对“魅力”的全部想象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