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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第一章

2018-06-24 13:11 作者:诺兰キーボ  | 我要投稿

     “第四次世界大战,这只是他们对这次注定失败的称呼罢了。对于我们来说,人形与铁血之间的战争,胜负早已分得明明白白了。在我们眼里,她们是因为钱才将战火引到这里,总的来说,就是她们让我们无家可归,让我们流离失所的,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就是她们将黑暗挡在了我们看不到的地方……”

                   ——摘抄自《四战回忆录》

   

    大概在那次战争结束后的第五年,我便开始有了写下这本书的冲动。对于现在的社会来说,人们太需要知道真相,人们对于人形的歧视,也是时候要改变了。

    人们早已习惯了她们,准确地说,应该人们早已习惯了她们在社会中所扮演的下等人的角色。他们根本就不知道那场战争到底是谁结束的,对于人们来说,他们只相信政府给的解释,就是“是政府军结束了战争”,但真相却不是这样的,对于人形所做出的贡献,政府只字未提。

     也许她们早就不在乎这些所谓的真相了,也许她们早就习惯了这些本来就不应该存在的歧视。但是,是她们将黑暗挡在了我们看不到的地方。

      所以,我决定将它写出来。

        

       ——此书献给那些曾经在战争中不断奋斗的她们,她们的贡献,我们从未忘却。

                                

                             (1)

    每个平凡人的一生中,总有那么一两次的不平凡。对于我来说,那一次算是我人生中最伟大的一次尝试了。

     我出生于一个军人家庭,我曾祖爷曾经参加过一战,我的爷爷曾经参加过伊拉克战役,而我的爸爸曾参加过国家组织的维和任务。他们都幸运地活了下来,并且带着荣誉回到家乡。

     据我的爸爸说,他与母亲多么希望能生出一个男孩子,他们希望这个男孩子能够好好学习家族里的前辈上战场,然后带着荣誉回到家乡。于是,他们不断寻找方法,一个能让他们实现愿望的方法。但事与愿违,又或者说上天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当手术室中传来一阵女婴的哭泣声时,算是将他们几个月来的梦打得支离破碎了。而这个女婴,便是我了。

     因为战争的原因,在我出生六七周的时候,我父亲和母亲带着我,与几十万个难民一起逃亡到了俄罗斯,在那里乡下的一间小木屋生活了下来,我也是在那里,度过了一整个童年。

     我几乎没有什么朋友,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父亲去小木屋旁的森林里打猎。说起来也奇怪,母亲认为我应该去当一位钢琴家,在我记事起,她便开始手把手地教我如何弹:第一次卡农,第二次蓝色多瑙河。就这两首,她教了我五年,她一直认为既然我无法当兵,那就继承她的家业,去做一位钢琴家吧,而我也表现出了十足的热情去对待这件事。但五年之后,我竟喜欢上了打猎这种只有父亲那样的人才会喜欢的东西,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有点荒唐可笑呢。

    于是,在钢琴家与猎人之间,我两者都选了,因为没有朋友,我只能用这些方式来打发时间了。

     而直到那一天,那艘轮船来到这座小镇的时候,我的人生,开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2)

     太阳将自己的光芒照射在森林之间,松鼠从树叶缝里钻了出来,望着在林间不断掠过的鸟儿们,在森林间漫步着。鸟儿的鸣叫与花朵的芳香表达出“春天来了”。被冰封的小溪惭惭充满了活力,青蛙也从冬眠中苏醒,在小溪里大声歌唱着。鱼儿们在溪底的鹅卵石间不停地穿梭,寻找着溪底的几撮碧绿的水草。

     “好天气……”拿着猎枪的老爸,望着天空,一边点头一边说道。“有了天气加成,我们的午餐就有着落了。”

     “那可不一定,老爸。”我跟着他的身后,一边观察着四周,一边说道。“话说回来,等到吃完午饭,我可不可以去镇上看音乐会?”

      “……当然可以了。”老爸像是思考了一番,“你都十八岁了,有些事情得你自己做决定。那么你会几点回来?”

      “晚上八九点……那样。”

      “几点开始?”

      “傍晚五点。”

     “那还早着呢。”老爸看着天上的太阳,“现在才十点半,我们还有很多时间……”

     话说回来,把我从睡梦中吵醒,让我九点半之前穿好衣服,带好猎枪的人,便是我前面的这位了。

     “呼……”不知道为什么,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这不是因为累了,毕竟这种早起的情况从我喜欢上打猎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老爸为了让午餐可以丰富一点,也只能踩着这个点起床了,因为在这个点,森林里的动物便开始活跃起来了:小鹿会出现在小溪旁喝水,松鼠也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最重要的是,草地里的蛇也变得多了起来。

     “小心点……”老爸提醒道。

     我默默地将子弹上了膛,然后观察着周围,寻找着鹿、野鸭之类的动物。树林间任何一点的声音,都使得握着猎枪的手绷紧起来。眼睛时不时向着小溪、草地、花丛那里看去。树木所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与阳光融合在一起。

      “怎么回事……鹿呢?”

     “做事需要的是耐心……”老爸说的声音小声极了,有时候我真的会听不到他的话。“相信我,这个时候……”

     这时,从草丛中发出的丝丝声打断了老爸的话。他瞬间变得警惕了起来。

     “有东西……”我在身后自言自语道。我握紧着手中的猎枪,右手慢慢的向板机那儿摸去。而老爸呢,他也将挂在肩上的枪拿了下来,鹰一样的眼睛向四周不断看去。

     我们穿过小溪,在草丛旁不断寻找着。这时,老爸向上握紧拳头,然后看向我,食指和中指对着我的双眼,之后转回头去,食指指向前方的一个小水洼。我蹑手蹑脚地来到在老爸旁边的树木后,而眼睛随着老爸手指的方向看去。

      是鹿!它在小水洼那边喝水。

     这时,老爸转头背靠着树,看向我,用左手绕了一个半圈。我点了点头,以草丛为掩护向右走去。大概走到距离猎物几米,我停下了脚步,将手中的猎枪举起。然后我转头望着老爸,他点了点头,之后,我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鹿的身上。我顶住呼吸,在鹿抬起头来四周张望的时候,我开了枪。顿时,森林中传来飞鸟的翅膀啪啪声。

     “会是最大的一只吗?”我在尸体旁转着圈,“真是太好了……”

     “看来午餐有着落了……”老爸笑了笑,“虽然不会是最大的那一只。”

     我将枪的保险打开,以防枪突然走火。

      “背着它。”老爸说道

     我点了点头,双手放在战利品的脖子与肚子,而后一用力,将鹿的尸体扛到肩上。

     “真是粗糙呀……”说着,我与老爸回了家。

  

     “喂,老爸……”在回家的路上,我向他问道,“听说战争快打好了。”

     老爸喜欢读报纸,所以他对外面世界的认识要比我多得多。

     “没呢……你这话就像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一样不现实。”他说了一些我没怎么听懂的话,“虽然现在变是变了……”

     我也有读过一些报纸,在报纸上,我经常会看到一个名字——格里芬。我对格里芬并不是很了解,只知道它以前是为钱做事,而现在则是为了国家做事。

     “听说那个什么格里芬呀,它现在是为国家工作了。就好像雇佣兵一下子就变成了士兵一样。”我将肩上的鹿提了提,“只要它们和军方合作,就可以打败铁血它们了。”

     “它们才打到白俄罗斯呢,孩子。”老爸摇了摇头,“整个欧洲都是铁血的,战争才打到了二分之一。而且你是怎么知道那些人形是为了国家而出征的?”

     老爸并不是狂热的人形歧视分子,他所说的,只是目前大部分民众所可以接受的事实罢了。民众普遍认为,人形为国家而战是完全不可能的,它们没有国家、没有信仰,甚至连人都算不上。它们只是一群工具。以前为了钱干涉别国内政,使别国分裂,现在还指望它们会为国家而出征吗?

      “也不能一棒子都打死吧……”我提醒道,“这是种族歧视哦,老爸。”

     老爸转过头盯着我,“也对,我也挺讨厌种族歧视的。”

     相对了以前来说,人类歧视人形这种思想从目前已经在格里芬正式宣布为国家而战的那一刻有所改变了。而在各个方面,除了它们比我们要聪明之外,基本就没有任何区别了。它们现在正在做得,就是帮我们赢得胜利。

     这时,我们看到了远方的一缕白烟。

     “有饭吃了……”我开始兴奋了起来,由于尸体的体重所造成的肩膀上的酸痛也淡然无存了。“用烤的……还是……喂!老爸,鹿肉怎么吃比较好呢?”

     “谁知道。”老爸回了一句,“我怎么煮我们就怎么吃。”

      我的家就建在离森林几百米的地方,是整个镇子里最靠近森林的屋子了。这个屋子以前曾居住着一位富有人家,他们有两个孩子,大儿子上前线去了,而小女儿也跟随着哥哥的脚步上前线当军医了。他们不是喜欢战争,没有人喜欢战争,对于他们父母来说,他们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去前线,为什么要去打仗。他们的邻居一直劝他们停下这个思想,因为他们都知道,上战场就是去送死,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会在战争中活下来,更何况他们两个还只是两位出生于平民家庭的孩子呢。但他们不在乎,他们认为为了保护人民,保卫国家,就应该上战场,为国捐躯也是一种荣耀。父母见劝不住他们,便不再劝了,他们能做的,只是在家不断祈祷而已。但……几个月后,他们没有等到儿女带着荣誉归来,来了的,是一辆深绿色的军用越野车,车上的人所带来的,是两张死亡证明:大儿子在战场上战死,而小女儿则在救一位难民小女孩时被铁血狙击手一枪爆了头。

     后来的事情我也是听镇上的人说的,母亲因为很大的打击而精神奔溃,最终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上吊死了;而父亲因为想为孩子复仇而自愿入伍,最后也战死沙场。这一家人的悲剧,也算是验证了一句俗话——战争没有一点好处。

      这个故事是从我们搬到这里几周后,听镇上的朋友说的,这也使得镇上的居民都对“战争”这个词有了一种厌恶感,这也是后来他们将镇上的一战英雄纪念牌与二战英雄纪念碑彻底拆除的原因之一了:前者是因为一战从来就是什么正义的战争;后者是因为大家讨厌战争。

     事实上,对于纪念牌的拆除,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同意的,但后来的一些原因,使得大家都站在一起了。

     在听到欢快的钢琴声,我便明白,老妈已经做好饭了。

      老妈喜欢在饭前弹上一首钢琴曲,据说她说,这是她的妈妈,也是我的奶奶遗传下来的。她弹钢琴曲似乎有一些规律性,比如星期一会弹佩措尔德的小步舞曲,星期二则会听到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星期三是蓝色多瑙河、星期四是卡农、星期五是小夜曲,而星期六则是我来弾,弹的是我非常喜欢的《for river》,而后下个星期再来一次,然后两个星期换一次。她弹的曲子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她只弹她喜欢听的,我说的规律性则是指两星期换一次这种的。

     “我们回来了。”我将鹿递给老爸,然后进入了屋。一进家门,老妈便停下了钢琴声。

     “回来了?”

     “嗯……”我看了看桌上的饭菜,“那个……我们刚刚打了一头鹿,现在老爸去后庭烤肉去了,我们稍微等会吧,老妈。”

      “嗯……”

       老妈说话十分温柔,轻声细语的让我有时候会有点不舒服。

       我们等了十几分钟,在饭菜处于凉凉的边缘的时候,烤鹿肉终于好了。

       “很香……”说着,我将大脚肉切了下来。“老爸的手艺相当不错呢。”

       “那是……”老爸像小孩子一样说道。

      “对了。”在将香嫩多汁的鹿肉咽下去之后,我向老妈问道。“我哥呢?一上午都没看到他……”

      “他呀。”老妈露出了一副刚刚才想起的表情,“他一早就走了,大概是你们出去几分钟的时候。我怀疑呀,他是不是有女朋友了……”

     “女朋友?”

     “对呀。”老妈吃了一口空心菜,“刚刚在整理他房间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衣服不见了……”

     “什么衣服……”

     “就是那一件老爸带他去镇上西装店定制的军用西装。”

     “就是那件超好看的绿色西装?”

     “嗯!”

     那件绿色西装是老爸帮哥哥定制的,因为一般只有军人才会穿,所以被老妈称为军用西装。怎么说呢,那件西装算是我们家最好看的衣服了,这么说吧,就算是整个屋子的衣服,也比不过她的一半漂亮,她与哥哥简直就像情人一样。

      “他要干嘛,参兵吗?”我吐嘈道。

      “唉!”老爸对“参兵”这个词起了很大的反响。

      “抱歉……”我闭嘴了。

    

     大概在中午两点,我决定去镇上玩玩。

     我家距离镇子十几公里远,我得穿过两边都是高大的杉树的土路,到路边的车站去坐公交车进镇。在与父母说明傍晚镇上的音乐会之后,我便离开了家。

     整段土路大约有五百米吧,在路两侧的远方,是一大片金黄的小麦,这是我们家与邻居一起租的几块地,我们在上面种了小麦与玉米,等到它们成熟之后,再拿到镇上去买。

     这时,我听到牛的哞哞声。

     “嗨~尤里爷爷。”在土路上,一头牛走了过来,而在它后面的,便是它的主人尤里爷爷了。

     “这不是猎人的孩子吗,你怎么在这里?”

     “去镇上,找我哥……”

     “噢~”

     尤里爷爷是个老小孩,虽然脸上的皱纹随着年龄而变多变深,但这一点也不代表他的心是年轻的。我很喜欢与他聊天,他的话总是充满着人生哲理。他还喜欢抽烟,虽然我对他说过抽烟的坏处,可他却不以为然。

      “那再见。”我向他挥了挥手。

     “有空来我家吃玉米噢,或者喝酒也行。”

      “我可不喝酒,去找我爸吧。”我一边向前走,一边叫道。

     “哈哈,好呀……”随着鞭子的抽动声,牛向着远方走去。 

      我慢悠悠的向车站走去,时不时还向两边高大的杉树看去。这时,我发现在一棵树上有一个鸟窝。那鸟窉大概距地面有六米高,从鸟窝的结构来看,应该是刚刚才造的。

    『也许过几天就可以听到鸟鸣了……』我心想着,然后走过去,拍了拍粗糙的树干。『以后就叫你小孙吧。』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一棵树取名字,虽然感觉很傻,但我还是这么做了。

     终于,在过了几分钟后,我来到了车站。这个车站只有一个站牌孤零零地立着,我摸了一下,从上面摸下了许多灰。

     我向四周望去,最终在左边远处看到了公交车。

     『真是幸运!』

      过了几分钟后,它到了车站。

      “请投一块钱。”司机提醒道。

      在投了一块钱之后,我找了个座位坐下了。车上的人不多,除了我之外有四个人:坐在最后好像是一位猎人,他手拿着猎物,大概是要到镇上去卖掉;坐在我一旁的是一位中年大叔,他抽着烟斗,头时不时伸出车窗张望,好像在等待着什么;与他坐在一起的也许是他的妻子,她正在读书,我瞄了一眼,名字好像是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而坐在我面前的,是一位少女,大概与我一个年龄吧,她的身旁放着一大个行李箱,看样子是要去旅行吧,镇上有一座码头,她的目的地大概就那儿了。她身坐一件绿色大衣,应该是保䁔用的,不过现在是春天,而且温度也不是很热,真不知道她为什么穿这么厚。这时,她从左边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应该是照片吧……她用手抚摸着,然后又把它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

       在我不解的时候,车到站了。

   

     我知道那里可以找到我哥。

     首先是小食街,这里是镇上著名的美食街,我哥经常带我去这里吃烤羊肉串,但我在这里找了半天,并没有看到他;下一个是时代百货,这里是镇上的“超市”,哥哥便是在这里买的西装,而他也喜欢来这里逛逛,但这里并没有他的身影。

     下一个是森林公园,虽说是森林公园,但这里的面积还没有我家后面的森林百分之一大,算是小型的公园吧。我和我哥喜欢在这散步,因为这里有时候会有吉他表演。

     『啊……找到了……』

      在公园深处,我发现了那个身穿绿色西装的身影。我没有直接叫住他,而是躺在一旁,准备吓他一跳,只不过,他好像有点不对劲。

      他一直在来回走动,一股犹豫不觉的样子。他的手在西装上不断蠕动,看起来十分紧张。

      『看起来老妈说对了……』

     就在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反复观察的时候,我走上去。

      “哥。”

      “!”这个反应错不了的,哥哥看到我那一瞬间,惊讶与紧张都写在了脸上。他手忙脚乱的将纸塞进口袋,但一不留神,纸从他手中滑落下来。

     “你怎么了?”我一边说着,一边将纸捡起。“这是什么,情书?”

     “别!”

     我将其打开,下一秒,我被惊得目瞪口呆!

     这是一张参兵入伍表格,上面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写着我哥的名字。

     “什么意思……这,这什么情况?”我盯着哥哥,质问道,“你要参军?!?!”

      哥哥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而且还不跟老爸老妈说?!?!”从纸面的褶皱来说,这张入伍表格可能几周前就有了。“你知道老爸最忌讳这个的……”

      “你还小,你什么都不懂!”哥哥一边低吼着,一边向我走来。

       “你要干嘛?!”我做出一副想要撕掉表格的样子。这招奏效了,哥哥被迫向后退去。他握紧拳头,摆出一副不甘心的样子。

      “解释解释吧……”

      “不……”    

      纸面正在被撕成两半——虽然只是吓吓他的……

     “行行行!住手!快!这可是我用生命换来的!”

      “这么夸张?”我放下了手中的表格,“说吧,原因是什么?”

      “我……我呢……”他扭扭捏捏的,简直不像个男人,“我……爱上了一个……”

     “爱上了一个女孩。”虽然我知道打断别人说话是件十分不礼貌的事情,但这种小说见多了的俗套说让我很不爽,“然后她参军了?虽然你为了找她也去参军送死了?”

     “不是,你先把话听完,这事十分复杂,你必须压抑住自己的情绪。”

      “说下去,怎么个复杂法?”

      “听着,我的确是爱上了一个女孩……不过呢……”

      “好吧……”我盯着他。

      “我呢……”接下来,他说了一句我完全没有想过的话,“我爱上了一个人形,我亲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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