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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突发大火,损失超1600万,历经9轮调解终和解

2021-01-24 20:04 作者:帮帮团V直播  | 我要投稿

2020年6月,

福州一家民营企业仓库发生火灾,

厂房及货物损失超1600万元。

由于此前有投保,

企业希望保险公司方面能尽快理赔,

以便早日复工复产。

但在理赔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

500多名员工面临失去收入和保障的危机。

这个结该如何解呢?

 

因投保细节存在分歧  理赔陷入僵局

2021年1月22日上午,

在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有关这场火灾保险理赔的第九次调解,

正在调解室内紧张进行中。

 

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主任 詹功俭:

从保险单上看是对存货这块是分项投保的,但是投保人又觉得,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要分项投保,我只是填了一个分项清单。

 

据受灾企业的代理律师表示,

因为保险公司业务员频繁变动,

没有及时了解企业原本的投保需求,

导致保险项目被分项投保。

受灾企业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虽然,受灾企业和保险公司

为此请了第三方的公估公司介入查勘,

但由于保险项目被分项投保,

双方对损失的具体认定,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历经9轮调解   双方基本达成和解

对于企业来说,

如果能早日拿到理赔款,复工复产,

就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另一方面500多名员工的生计也有了保障。

 

于是,2020年12月,受灾企业向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申请纠纷调处。由于案件争议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立即介入协调。

 

省消保中心兼职调解员 李章望:

因为涉及的损失非常多,细项有两百多类,固定的房屋被烧毁完 ,是否应该清理?清理完清理费用该怎么解决?甚至烧毁的房屋剩下的地基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如果继续使用该怎么去计算这些损失?一系列的细类,我们都逐一地帮他们给确定下来。

 

历经前面8轮的调解,

受灾企业与保险公司就损失金额

合计为1624万元,达成共识,

但仍有部分细节存有争议。

最终,经过调解员的明理释法和法官的现场引导,双方同意搁置争议,并最终在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受灾企业可以先得到总计903万元的赔付款项。在签署协议后,保险公司当场支付了第一笔349万元的理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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