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大火,损失超1600万,历经9轮调解终和解

2020年6月,
福州一家民营企业仓库发生火灾,
厂房及货物损失超1600万元。
由于此前有投保,
企业希望保险公司方面能尽快理赔,
以便早日复工复产。
但在理赔过程中,双方产生了分歧。
500多名员工面临失去收入和保障的危机。
这个结该如何解呢?
因投保细节存在分歧 理赔陷入僵局
2021年1月22日上午,
在福建省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有关这场火灾保险理赔的第九次调解,
正在调解室内紧张进行中。
从保险单上看是对存货这块是分项投保的,但是投保人又觉得,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要分项投保,我只是填了一个分项清单。
据受灾企业的代理律师表示,
因为保险公司业务员频繁变动,
没有及时了解企业原本的投保需求,
导致保险项目被分项投保。
受灾企业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
虽然,受灾企业和保险公司
为此请了第三方的公估公司介入查勘,
但由于保险项目被分项投保,
双方对损失的具体认定,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历经9轮调解 双方基本达成和解
对于企业来说,
如果能早日拿到理赔款,复工复产,
就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另一方面500多名员工的生计也有了保障。
于是,2020年12月,受灾企业向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申请纠纷调处。由于案件争议数额巨大、案情复杂,省银行业保险业消保中心立即介入协调。
省消保中心兼职调解员 李章望:
因为涉及的损失非常多,细项有两百多类,固定的房屋被烧毁完 ,是否应该清理?清理完清理费用该怎么解决?甚至烧毁的房屋剩下的地基是否能够继续使用,如果继续使用该怎么去计算这些损失?一系列的细类,我们都逐一地帮他们给确定下来。
历经前面8轮的调解,
受灾企业与保险公司就损失金额
合计为1624万元,达成共识,
但仍有部分细节存有争议。
最终,经过调解员的明理释法和法官的现场引导,双方同意搁置争议,并最终在现场签署了和解协议。受灾企业可以先得到总计903万元的赔付款项。在签署协议后,保险公司当场支付了第一笔349万元的理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