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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开股份及相关责任人收监管警示,公司还被立案调查

2023-07-26 11:19 作者:雷达财经  | 我要投稿


雷达财经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2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开股份”)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对首开股份及主要责任人作出处分。

经查明,2023年1月30日,首开股份披露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10亿元至-15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30亿元至-35亿元。

公告同时提示,由于公司尚未取得部分被投资企业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参股企业投资收益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产生影响,具体影响数额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审计。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采用追溯重述法补提2021年度的存货跌价准备等事项后,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4.61亿元,实现扣非净利润-22.69亿元。

上交所指出,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归母净利润与预告数据差异达53.91%,且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理预期。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怡、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孙茂竹予以监管警示。

另外此前的7月1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首开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提到,首开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未更正、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首开股份及时任董事长李岩、时任总经理赵龙节、时任总会计师容宇予以通报批评。

值得一提的是,首开股份近期遭证监会立案调查。7月12日该公司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1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显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

天眼查显示,首开股份成立于1993年,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注册资本25.8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行业,主要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持有物业经营,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

业绩方面,2021年和2022年,首开股份经历了归母净利润的连续下滑,并在2022年转为亏损。据同花顺iFinD数据,首开股份2022年实现归母净利润为-4.61亿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6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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