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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1.7 方腊

2023-03-06 12:10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7、方腊(?—公元1121年)


  北宋末年农民起义领袖。青溪[1]人,“家本中产”[2],有漆园。

  北宋末年,封建统治腐败不堪。从皇帝到大官僚地主,对内大量兼并土地,刮尽民膏,营造宫殿,劳民伤财,不顾人民死活;对外卖国求和,每年贿赂契丹和西夏的银绢,常以百万计,使人民陷入饥寒交迫的绝境。公元一一二〇年十月,方腊为了反对宋徽宗赵佶政权的压迫和卖国,利用摩尼教组织农民起义,几天之内,即“聚众数万”,建立“永乐”农民革命政权,自称“圣公”[3]。第二年,起义军发展至数十万人,先后攻占杭州等六州五十二县[4],北到秀州[5],南到信州[6],东到处州[7],西到歙州[8],威震东南。宋王朝派宦官童贯率兵十五万镇压起义军。公元一一二一年夏,方腊战败被俘,八月在汴京[9]就义。余部坚持到公元一一二二年三月。

  方腊在起义中,痛斥了封建宗法制度的不平等,指出当时封建统治者“贪鄙成风”,“暴虐如是”[10];他提出了“是法平等,无有高下”[11]的口号,并且“刻版摹印”,分发“流布”,广泛宣传。“是法平等”的实质就是反对封建所有制和宗法制度。“在反对旧专制制度的斗争中,特别是反对旧农奴主大土地占有制的斗争中,平等思想是最革命的思想。”[12]方腊起义是对封建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的一次大扫荡。它毫不留情地镇压了贪官酷吏,沉重地打击了封建政权。它揭露了地主阶级利用宗族势力进行剥削和压迫的罪恶,深刻批判了族权。它抛弃了殷周以来对鬼神、祖宗的迷信思想,坚决摈斥孔丘的厚葬久丧,实行“不事神佛、祖先”[13],“死则人执柴一枝烧焚,不用棺椁衣衾,无复丧葬祭祀之事”;还毁掉神像,挖掘大地主的祖坟,“露其骸骨,加以唾骂”[14],大胆地否定神权。他们在斗争中,“男女无别”[15],打掉了“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的夫权。

  方腊揭穿了宋朝理学家宣扬的所谓“天理”。他指出在这种“天理”统治下,“吾民终岁勤动,妻子冻馁,求一日饱食不可得”[16],“东南之民,苦于剥削久矣。”[17]他痛斥理学家的“天理”是“安有此理”:认为只有“仗义而起”[18]才是有理。

  方腊坚决反对卖国投降。他揭露宋王朝“岁赂西北二虏[19]银绢以百万计,皆吾东南赤子膏血也。”[20]驳斥了所谓送银绢求和是“安边之长策”,指出二虏得此,会更加骄横,造成“岁岁侵扰不已”,“仇雠赖我之资,益以富实,反见侵侮”[21],表现了高度的爱国主义。

  方腊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北宋王朝的反动统治,有力地批判了孔孟之道。这次起义对后来的农民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


注:

[1] 今浙江淳安县。

[2] 《独醒杂志》。

[3] 《宋史·童贯传附方腊传》。

[4] 《宋史·童贯传附方腊传》。

[5] 浙江嘉兴

[6] 江西上饶。

[7] 浙江丽水。

[8] 安徽歙县。

[9] 河南开封。

[10]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1]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2] 《列宁全集》第十三卷217页。

[13]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4] 《独醒杂志》。

[15] 《清溪寇轨》。

[16]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7]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8]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19] 指辽、西夏。

[20]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21] 《清溪寇轨》一书附《容斋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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