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小辞典·儒法斗争史部分》1.6 王小波、李顺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 仅供学习参考】
6、王小波、李顺
北宋初期农民起义的两位领袖。
王小波[1],又称“小皤”,青城[2]人,茶贩出身。公元九九三年春,王小波在青城以“均贫富”的口号,动员农民起义,“贫民由是附之者众”[3],迅速组成农民武装队伍,先后攻下青城、彭山等县;冬季,在江原[4]与宋军激战,击毙宋西川都巡检使张现。王小波亦不幸受重伤,不久即逝世。
李顺[5],青城人,茶贩出身。他是王小波的妻弟。王小波牺牲后,部下推他为领袖。他继续领导农民斗争,“旬日之间,归之者数万人”[6],随后又发展到数十万人。公元九九四年春,起义军连克许多州县,并攻占成都,建立了“大蜀”政权,李顺为“大蜀王”,年号为“应运”,并发行“应运元宝”铜币等。随即分军攻占附近州县,“北抵剑关,南距巫峡”[7],威震东西两川。宋王朝急调宦官王继恩入川镇压。夏季,成都失陷,李顺在群众掩护下脱险,后又转移到广州,三十多年以后被捕遇害。成都失陷后,张余[8]曾领导所余部队继续战斗,并发展到十余万人,拥有战船千艘,先后攻占川东八个州县,兵力曾到达施州[9]。公元九九五年,起义军连续失利,张余被捕遇害。
王小波、李顺起义,是为了反对北宋大官僚地主的统治和赵蜀政权的残酷剥削与压迫。北宋初年,大官僚地主大量兼并土地,造成“富者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当时四川豪强地主仍然维持旧的农奴制,“每富人家役属至数千户,小民岁输租庸”,“豪属家民,皆相承数世。”[10]佃农没有独立户籍和迁徙自由,仍然依附于地主,地主“役使之如奴隶”。一般自耕农亦“愁苦不聊生,耕稼不足以给”。赵蜀官府又垄断包括茶叶在内的贸易,使“兼并者籴贱贩贵,以夺其利”[11],不仅增加农民负担,而且使许多小商贩断绝了生路,逼着他们走上反抗的道路。
王小波、李顺在起义中,明确地提出“均贫富”的战斗纲领。王小波对农民说:“吾疾[12]贫富不均,吾与汝均之”[13]。李顺当领袖后,即“悉召乡里富人大姓,令具其家所有财粟,据其生齿足用之外,一切调发,大账贫乏”[14]。“均贫富”就是要平均财产和地权,它反映了农民要消灭地主阶级所有制的革命思想。列宁说:“‘地权’和‘平分土地’的思想,无非是为了完全推翻地主权力和完全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而斗争的农民力求平等的革命愿望的表现而已。”[15]
王小波、李顺领导的起义军,对孔学实行了猛烈的武器的批判。他们捣毁地主豪绅武装盘踞的庙宇,烧毁成都的孔庙,把绘在孔庙大殿的“仲尼、四科十哲像”[16]也一并“焚毁略尽”,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革命热情。起义军“号令严明,所至一无所犯”[17],因此深得群众拥护。他们“录用才能,存抚善良”[18],这对于壮大起义军力量和巩固大蜀政权,以及分化瓦解敌人,都起了一定作用。
王小波、李顺起义,虽然失败了,但在中国农民战争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人民为了怀念农民革命军的英雄业绩,就在成都江渎庙北壁外,画了一幅美髯李顺“据银胡床坐,从者甚众”[19]的壁画。
注:
[1] ?—公元993年。
[2] 今四川灌南县。
[3] 《隆平集》。
[4] 今四川崇庆县境。
[5] 生死年不详。
[6] 《梦溪笔谈》。
[7] 《续资治通鉴长编·太宗》。
[8] ?—公元995年。
[9] 今湖北恩施。
[10] 《太宗皇帝实录》。
[11] 《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李顺之变》。
[12] 痛恨。
[13] 《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李顺之变》。
[14] 《梦溪笔谈》。
[15] 《列宁选集》第二卷418-419页
[16] 四科十哲是孔丘的十个门徒。
[17] 《梦溪笔谈》。
[18] 《梦溪笔谈》。
[19] 《老学庵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