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1776年)(英)亚当·斯密 第四卷 第七章 论殖民地 (下)
0.1
亨利王子是大航海时代的开路先锋。在航海探险过程中发现的新地区,应该怎样来管理和经营呢?
1416年,亨利就任葡萄牙在北非的休达省总督。1418年,亨利手下的船长发现了马德拉群岛。亨利随即宣布这一地区归葡萄牙所有,并将它分封给发现马德拉群岛的两个船长。
马德拉群岛的原住民稀少(据说最初发现时并没有人类居住),这两名船长便招募人手,移民到岛上,主要种植农作物,后来又开始种植甘蔗和葡萄。由于人手不足,又引入了大批的奴隶。
因此,马德拉群岛的管理经营,就是混杂了欧洲封建式的生产与奴隶制的压迫。移民们并不脱离劳动,只不过是更多地在生产过程中化身为生产的“管理者”。而受限于奴隶贸易的规模,奴隶人数无法大幅增加,所以提高生产效率就是移民们更为关心的事情了。
这种模式可以称为“生产型殖民地”。斯密在这一节中讲到的殖民地,就属于生产型殖民地。
0.2
生产型殖民地,需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它必须是殖民者拥有全部主权。比如,马德拉群岛,就是亨利分封给两名船长的领地,因而两名船长具有绝对的统治权。
这一形式也成为后来的航海探险的一个重要动力。比如,哥伦布向西班牙国王申请他的冒险计划时,就要求国王承诺,任命哥伦布为舰队司令和新发现地区的总督。
马德拉群岛殖民地的另一个特点是,它之前没有人类居住。因此,要开发这个地方,必然需要从宗主国招募人手。由于这是完全的开荒,又是在远离本土的大海之中,没有优渥的条件,谁会愿意冒着生命危险跑到这里来呢?
而作为一个完全未开发的地区,最有利同时又不需要殖民统治者付出什么代价的,就是土地的分配。
移民能够直接获得大片的土地。当然,那些出产丰富物质资源的地域,一定是已经被殖民统治者把持了。移民得到的只能是一大片荒地。
这就是“生产型殖民地”的真实含义。移民必须依靠自身的劳动,开发出新的物质资源。
这种劳作是非常辛苦的。并且,由于条件艰苦,愿意到这里来的移民数量也不会很多,他们倒可以因此分得面积很大的土地。这就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由此,奴隶的使用就是必然的了。或者说,如果殖民统治者不给移民提供足够的奴隶,开发殖民地也只是一句空谈。
生产型殖民地显然是需要长期经营的。它既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也要有可持续发展的内部空间。
0.3
1427年,亨利的船队发现了亚速尔群岛。亚速尔群岛在马德拉群岛的西北方向,距离大约800公里。
亚速尔群岛的位置较为特殊。它位于北大西洋的深处,同时又是已经探明的航海路线的必经之处。在当时的条件下,远洋航行往往要在海上漂流几个月,因此中途补给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谁占据了亚速尔群岛,谁就控制了下一步航海探险的命脉。
因此,宗主国不可能把这样的战略要地分封给其他探险者,而是派遣军队,建筑要塞,打造一个坚固的军事壁垒。
这种模式可以称为“军事型殖民地”。殖民地都是航海探险发现的新地区,远离本土,在殖民地建立军事领地,是保障殖民者安全的唯一选择。
军事型殖民地必须控制在军事力量手中,可以是宗主国,也可以是海盗。
军事型殖民地需要能够随时提供武力威慑和打击,并且为了内部的安全性,不能过多地投入生产和开发。
0.4
1434年,历史性的突破终于实现了。亨利的船长越过了博哈多尔角。之后几年,葡萄牙在北非的战争拖延了继续探索的脚步。
从1441年开始,亨利的船队沿着西部非洲的海岸线,不断地向着非洲大陆内部探索。在这里,他们遇到了很多强大的黑人王国。葡萄牙人不具备足够的武力征服这些黑人,只能先寻求和平,再进行贸易。
贸易关系建立之后,在当地建设商站是最为适宜的手段。而要保障商站的安全,又要派驻军队或者建立军事武装力量。
同时,与当地的黑人当权者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出动武力扶持当地政权,能够帮助探险者更有效地获取利益。
这种模式称为“贸易型殖民地”,或者叫做“半殖民地”。不同于前面的生产型和军事型,贸易型殖民地的主权仍然掌握在当地人手中。殖民者只是通过种种方法,获取贸易中的特权或者垄断权。
0.5
上述三种模式中,军事型殖民地显然不能带来直接的收益,所以它也只能是由国家力量掌控。
生产型殖民地,收益的多少,通常取决于能够投入的劳动力。而大量使用奴隶的结果是,收益中的大部分都归属于殖民者。
贸易型殖民地,收益更为直观,用欧洲出产的廉价产品换取当地物产。这些物产运回到欧洲后,又能够换取大量的货币。
1
在英国殖民地,关于剩余生产物的出口,也只是限定一部分商品必须运送到母国市场。这些商品被称为列举商品,因为它们曾经被列举在航海法和后来颁布的其他法令中。
其余的商品则被称为非列举商品,它们可以直接出口到其他国家。不过,货物的运输必须使用由英国人所有,并且有3/4的英国船员的英国船或殖民地船只。
在美洲和西印度有几种非常重要的产物,例如各种谷物、木材、腌制食品、鱼类、砂糖以及甜酒,都被包含在非列举商品中。
谷物是所有的新殖民地最早耕种和最主要的作物。英国法律使得殖民地拥有了广阔的谷物市场,有利于促进这种耕作的推广,使产品极大地超过稀少人口的消费量,从而为不断增加的人口储备了充足的生活资料。
在树木很多的地方,木材价值低得甚至没有价值。而土地改良的主要障碍,就在开拓土地的费用。于是,法律为殖民地的木材开拓了广阔的市场,使得原本价值较低的商品,卖出了好的价钱,并且使殖民地居民在原本耗费在土地开垦工作中的资本获得了利润。这样,土地的改良也就很容易了。
牲畜繁殖的数量,在人口不稠密、耕作不充分的地方,基本上都要大于当地居民的数量,因此牲畜的价值往往降低到没有价值。
前面已经说过,一国的大部分土地能够进行改良的条件,是牲畜的价格与谷物的价格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
英国法律也为美洲的死牲畜和活牲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提高了这种商品的价值,从而促进了土地的改良。不过,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令关于“皮革和毛皮定为列举商品”的规定,降低了美洲牲畜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抵销了上述自由贸易带来的有利影响。
2
鱼,是北美洲与西班牙、葡萄牙和地中海沿岸各国之间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我国的议会一直都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通过发展殖民地的渔业来增加我国航运业和海军的力量。于是,法律便为这种渔业自由贸易提供各种奖励,使其极大地发展繁荣起来。
在最近的变乱之前,新英格兰的渔业几乎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渔业之一。在英国,虽然捕鲸业有特别的奖励金,但效果却不佳。大家都认为,英国每年所支付的奖励金的数额与捕鲸业的全部生产物相比,其实是差不多的。而在没有奖励金的新英格兰,捕鲸业却在大规模地经营。
砂糖,以前也是只允许运送到英国的列举商品。1731年,经过甘蔗种植者的申请,法律开始允许砂糖有限制地出口到世界各地。
由于英国的砂糖价格非常高,这种自由的出口没有产生多大的作用。英国蔗糖殖民地的砂糖市场,几乎还是被英国及其殖民地所垄断。英国及其殖民地对砂糖的消费量快速增长,虽然由牙买加和其他被割让岛屿日益增加的产量来供应,但这20年内砂糖的进口需求仍然很大,因而蔗糖殖民地出口到外国去的数量也没有以前多。
甜酒是美洲与非洲沿岸贸易中非常重要的商品,它是黑奴在这种通商中带回来的。
稍微有理智的人都知道,如果将美洲各种谷物、腌制食品和鱼类的全部剩余生产物,都定为列举商品,强制要求其运往英国市场,就会对本国人民的劳动生产物造成极大的妨碍。
因此,一般情况下,除了稻米之外,其他谷物和腌制食品都被禁止运往英国,就是为了本国劳动生产物的利益,而并非是为了美洲殖民地的利益。
非列举商品,可以出口到世界任何地方。木材和稻米曾经都被定为列举商品,后来又改为非列举商品,但其允许出口的欧洲市场,仅限于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
乔治三世第6年第52号法令规定,所有的非列举商品都要受到上述相同的限制。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各国,全都不是制造业国。因此,我们不用担心殖民地船只从那里带回来的东西会影响英国的制造品在殖民地的销售。
3
列举商品,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美洲特有的,并且母国不能生产或不生产的产物,例如,蜜糖、咖啡、椰子果、烟草、红胡椒、生姜、鲸须、生丝、棉花、海狸皮和美洲其他各种毛皮、靛青、黄佛提树,以及其他各种染色树木,就是属于这一类别;
第二种是非美洲特有、母国也能够生产,但产量不足以满足需要的产物。例如,所有海军用品、船桅、牙樯、帆桁、松脂、柏油、松香油、生铁、铁条、铜矿、生皮、皮革、锅罐、珍珠灰,就属于这一类别。
其中,第一类商品的大量进口,不能妨碍母国任何生产物的生产和销售。一方面,我们的商人想要限制这种商品进入本国市场,使自己能够在殖民地上低价购买之后,在国内高价卖出以获利;另一方面,商人们想在殖民地与外国之间,进行一种有利的运输贸易,即以英国为中心,将这些商品进口到英国再出口到欧洲其他国家。
同样,第二类商品的进口,可以阻碍外国进口商品的销售,但不得阻碍本国同种产物的销售。因为,这种商品的价格在征以重税之后,比本国同种产物的价格要高,而比国外进口品的价格要低。限制这些商品,使其只能运往本国市场,是为了阻碍贸易差额中那些不利于英国的外国产物,而不是要阻碍英国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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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出的是,禁止殖民地将船桅、帆桁、牙樯、松脂、柏油出口到英国以外的国家,将会降低殖民地木材的价格,并增加开拓殖民地土地的费用,最后阻碍土地的改良。
1703年,瑞典松脂、柏油公司规定:除非上述商品由该公司的船只装运,按照它制定的价格,并按它认为合适的数量运出,否则禁止出口。该公司想要通过这种办法来抬高出口到英国的该商品的价格。
于是,英国采取对从美洲进口的海军用品发放奖励金的措施,来应对这个引人注目的商业策略,并使英国在这类商品上尽可能不依赖瑞典和北方其他国家。这种奖励金,大大提高了美洲木材的价格,并且超过了限定进口国市场所能接受的程度。由于以上两个规定是同时颁布的,其结果最后还是鼓励了美洲土地的开拓。
生铁和铁条,也是列举商品。与从其他各国进口缴纳重税相比,从美洲进口生铁和铁条可以免税。这个规定一方面鼓励了美洲制铁厂的建设,另一方面也起了一定的妨碍作用。
但总的来说,鼓励作用大于妨碍作用。因为这种铁制造业,需要消耗非常多的柴火,从而促进了树木丛生的地方的开发。于是,这种规定会提高美洲木材的价值,最终促进土地的开拓。虽然立法机关并没有注意和明白这一利益,然而,我们并不能否认其有利的结果。
5
无论是列举商品还是非列举商品,在英领美洲殖民地及西印度之间的贸易都有最完全的自由。
这些殖民地如今那么富裕,对于彼此所有的产物都能提供广大的市场。从整体上看,对方对于彼此的产物,就是一个大的国内市场了。
然而,英国对其殖民地贸易采取的宽大政策,大部分是限定在原料或粗制品的贸易上的。至于对殖民地产物的精致加工,英国商人和制造者会要求自己经营,并请求议会课以高关税或禁止殖民地建立这种制造业。
例如,从英领殖民地进口粗制砂糖,每100公斤只要纳税6先令4便士,而白糖需纳税1镑1先令1便士,单制或复制的精制糖块则需纳税4镑2先令5 820便士。在赋税如此沉重的情况下,英国是英领殖民地砂糖出口的唯一市场,到目前也仍然是主要市场。这种高关税,就相当于禁止白糖或精制砂糖供应外国市场,如今则相当于禁止制造白糖或精制砂糖,使其不能供应那些主要的消费市场(可消费全产量的9/10以上)。
因此,大家可以看到,法国蔗糖殖民地精制砂糖制造业很发达,但英国殖民地的精制砂糖制造业除了满足殖民地本地市场需求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了。
例如,在哥伦内达由法国人占领时,各个甘蔗园都有砂糖漂白厂。一经英国人占领后,就基本上放弃了这一类制造厂。我相信,目前(1773年10月)这个岛上这类制造厂最多不超过3个。不过,由于现在海关比较松散,被磨成粉末的白糖或精制砂糖,可被作为粗砂糖出口。
英国虽然允许从美洲免税进口生铁和铁条到英国,以奖励美洲这种制造业的发展,但绝对禁止在英属殖民地上建立制钢厂及铁工厂。哪怕是殖民地人民为自己消费而制作这种精制品,也是不被允许的。他们自己消费的生铁和铁条也只能向英国的商人和制造者购买。
同时,英国还禁止美洲生产的帽子、羊毛和毛织物通过水运或车马陆运,从一省运到另一省。这种条例,不仅有效地防止了殖民地通过远途贩卖而建立起这一类商品的制造业,而且使殖民地人民除了自用或同省邻人使用之外,不能经营那些精制品制造业。
6
然而,禁止人们制造他们所能制造的产品、禁止人们自由地将资本和劳动投入自己认为最有利的用途上的做法,显然是侵犯了最神圣的人权的。
这种不公正的禁令,并没有在多大程度上妨碍殖民地的发展。土地价格仍然很低廉,劳动价格仍然很昂贵,使他们能够以比自己制造更低廉的价格,从母国进口几乎所有的精制品。因此,就算是没有这一类禁止令,在目前土地改良的情况下,他们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也可能不愿意自己经营这种事业。因为,在目前的情况下,这种禁令并没有约束他们的劳动,或使他们的劳动不能投入应当投入的用途上。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由于母国的商人和制造者的嫉妒,而没有任何缘由地给他们附加了这种奴隶的印记。随着殖民地的发展进步,这类禁令最终可能会成为一种令人无法忍受的压迫。
英国规定殖民地的某几种非常重要的产物,必须运往它的国内市场。但是为了补偿,它采取对从外国进口的同类产品征以重税,而奖励殖民地进口的方式,使殖民地这几种产物在英国市场里占有优势地位。
例如,对于殖民地的砂糖、烟草和铁,英国采取的是第一种方法,即对外国进口的同类产品征收重税;而对于殖民地的生丝、大麻、亚麻、靛青、海军用品和建筑木材,英国采取的是第二种方法,即进口奖励金的方式。
据我所知,第二种方法是英国特有的,第一种方法却不是,葡萄牙曾因为不满足了仅仅以高关税限制烟草从殖民地以外的地方进口,于是直接禁止外国烟草的进口,并规定违反者将受到严重处罚。
7
与其他国家相比,英国在进口欧洲货物方面,对于殖民地的政策是最为宽大的。在英国,进口外国货物再出口时,将退还进口税的一半或一大半甚至全部。
试想,如果英国对于进口外国货物征以重税,而在其出口时又不予退还,那么绝对没有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能接受这样的出口商品。从这个角度上说,重商主义提倡的运输贸易能够持续的条件,就是实行出口退税。
而实际上,英国取得了向殖民地供应所有欧洲商品的垄断权。殖民地并不是独立自主的国家,英国本可以采取其他国家对待殖民地的方式,强迫殖民地接受这种进口税繁重的出口商品。
不过,在1763年以前,大部分外国货物出口到我国殖民地时,都可以像出口到其他独立的外国一样获得退税。之后,1763年乔治三世第4年第15号法令却规定,除葡萄酒、白洋布、细洋布外,欧洲或东印度的其他农产品、制造品,从本国出口到任何英属美洲殖民地时,不得退还旧补助税任何部分。这项法律的颁布,差不多取消了殖民地的上述优待。
以前在殖民地,许多外国货物的价格都比母国低,如今,就只有一些货物还是这样的情况了。
8
在制定大部分有关殖民地贸易的条例时,主要的顾问就是那些从事殖民地贸易的商人。
因此,这些条例当然是更关心这些商人的利益,而不是那么关心殖民地或母国的利益了。这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这些商人拥有垄断特权,一方面可以将欧洲货物运往殖民地;另一方面可以将殖民地中不妨碍他们国内贸易的那部分剩余生产物运回本国。这种垄断特权的结果,明显是为了商人的利益而牺牲殖民地的利益。
第二,在他们将大部分欧洲和东印度货物出口到殖民地时,可以像出口到独立的外国那样享受出口退税。
在重商主义的学说中,实行这种退税其实就是为了这些商人的利益而忽视母国的利益。在这些条例的保护下,对于商人来说,他们将外国货物运送到殖民地去,可以尽可能少缴税;而将外国货物进口到英国时,他们又可以最大限度地收回支付税额的资本。
这样一来,当商人们在殖民地出售等量货物时,较之以前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总之,这些商人总是可以从这里或那里获得利润。
对于殖民地来说,它想要以最低的价格获得最多的货物,但对于母国来说,上述条例的规定会带来两种不良的后果:
一是出口时退还这些货物大部分的进口税,必然影响母国的收入;
二是退税使得将外国制造品运往殖民地更加容易,从而降低了母国制造品在殖民地市场的售价,最后影响母国的制造业发展。
这也是人们为什么常说“针对德国亚麻布出口到美洲殖民地的退税,极大地阻碍了英国亚麻布制造业的发展”的原因。
9
虽然英国同样受到重商主义的影响,但在有关殖民地贸易方面,英国的政策不像其他国家那样狭隘而令人无法接受。
就其他方面来说(除了对外贸易),英属殖民地人民拥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事务。他们的自由和国内同胞的自由是平等的,同样也由人民代表议会来保证这种自由。人民代表议会,享有征税权以维持殖民地政府。
在殖民地,行政权力是指只要遵守法律,哪怕是最卑微和令人厌恶的殖民地人民,也不用担心总督或政府文武官员的欺压。
议会的权力在行政权力之上。殖民地议会和英国众议院一样,它虽然并不一定是最平等的人民代表机关,但还是具有这样的性质。
母国负担着殖民地行政机关的费用,因此在殖民地,行政机关没有必要去讨好议会,当然也没有这样的财力。因此,议会在一般情况下,更容易受选举人意志的影响。
和英国贵族院相比,殖民地参议院和其地位差不多,但人员不是世袭的贵族构成(所有的英属殖民地都不存在世袭的贵族)。在一些殖民地,如新英格兰的三个殖民地,这些参议院议员是由人民代表推选,而不是由政府指派的。
所有殖民地像其他独立国家一样,老殖民家族的后裔与有相同功德和财产的暴发户相比,更受到人们的敬重,但他们并没有妨碍他人的特权。
在目前的变乱开始之前,殖民地议会享有立法权和一部分行政权。在康涅狄克和罗得岛,议会还可以选举总督。在其他殖民地上,议会直接派人出去征税,征收员直接对议会负责。
因此,英属殖民地的人们,感觉比在母国受到的平等待遇还要高,并且他们更有民主共和的精神,尤其是新英格兰的那三个政府。
10
与英国相反,西班牙、葡萄牙和法国三国,都在自己的殖民地上建立起了他们的专制统治。
这种统治,就是授予所有下级官员垄断权。这种垄断权的行使,由于距离母国遥远而非常苛刻。
我们知道,在所有的专制统治中,首都相对而言比较自由些。因为对于君主自己来讲,破坏正义、压迫人民大众的制度,对他没有什么好处。而且君主居住在首都,对下级官员多少有些威慑,然而,在地方上,下级官员为非作歹,人民的怨声载道又很难让君主得知。
与那些最大的国家中最远的省相比,欧洲人在美洲的殖民地要远得多。自古以来,只有英属殖民地政府才给殖民地人民完全的保护。
不过,与西班牙、葡萄牙两国殖民地的政策相比,法国殖民地的行政也较为温和一些。这与法国民族的性格相称,其实也与所有民族的性格相称。法国政府的统治和英国相比,仍然较为专制,但和西班牙、葡萄牙相比,还是比较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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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从北美殖民地的进步上看出英国殖民地政策的优越。
虽然英国蔗糖殖民地和其他殖民地一样享受着自由政治,但大部分英国蔗糖殖民地的进步与法国蔗糖殖民地的进步相比,有的与它差不多,有的甚至还不如法国殖民地。
这是因为,法国不像英国那样阻碍殖民地从事精制砂糖的生产;另外,法国政府对黑奴的管理更好,这一点是更重要的原因。
所有的欧洲殖民地,都由黑奴负责种植甘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种植甘蔗还是手工劳动。据说,生长在欧洲温带的人,体格不适宜在西印度的烈日下从事挖土的劳动。
很多人使用锥犁来劳动,认为这会比较有利。而在很大程度上,犁耕的利润和效果是由良好的牛马管理来决定的。同样的道理,奴隶耕作的利润和效果也是由良好的奴隶管理来决定的。
大家一般都认为,与英国种植者相比,法国种植者更善于管理奴隶。在专制政治的殖民地上,要对奴隶给予一定的保护,使他们不受主人的欺凌,比在政治自由的殖民地采取这种政策要容易一些。
这是因为,在有奴隶法规的国家,在保护奴隶时,地方长官会在一定程度上干涉主人的私有财产。在自由国家,奴隶主要么是殖民地议会的代表,要么是代表的选举人,非经慎重考虑,地方长官是不敢干涉他们的。由于地方长官对奴隶主有一些顾虑,因此他们也就不能很好地保护奴隶了。在这些国家,奴隶享有的就是一般奴隶的待遇。
在政治专制的国家,地方长官常常会干涉个人的私有财产,如果有人不按照他的意思管理,他就会逮捕他们,因此,他想要保护奴隶也容易得多,并且出于普通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他也愿意保护他们。
有了地方长官的保护,主人便不敢轻视奴隶,因而会给予他们比较好的待遇。而这样好的待遇,会使奴隶更加诚实、能干,也更加有用。虽然他们的境遇与佣人差不多,但他们又与佣人不一样,他们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会忠于主人,并为主人的利益行事。
我们可以从任何时代、任何国家的政策中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就是奴隶在奴隶专制政治下,比在自由政治下拥有更好的待遇。
在古罗马史上,皇帝是第一个保护奴隶使其不受主人压迫的人。曾经,维迪阿·波利奥要把一个犯了一点错误的奴隶切成小块,扔进池塘喂鱼,奥古斯丁大帝非常生气,立即下令释放该奴隶和其他奴隶。但在共和政治下,长官根本没有足够的权力保护奴隶,就更不用说处罚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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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法国对殖民地的改良,尤其是对圣多明各殖民地的改良,基本上都依靠殖民地自己的改良和开垦。也就是说,殖民地土地的改良以及殖民地人民劳动的产物,是他们自己依靠良好的经营、逐渐的积累得来的。
与此相反,英国改良和开垦其蔗糖殖民地的资本,大部分是从英国来的。
因此,英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主要原因,是财富充足的英国向这些殖民地投入了一部分资本;而法国蔗糖殖民地繁荣的主要原因,是殖民地人民的良好经营。从这一点上看,法国移民是优于英国移民的。并且,从奴隶的良好管理上,也可以明白地看出这个优点。
13
上述是欧洲各国对所属殖民地政策的一个纲要。
从政治上来说,欧洲政策对于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和此后的繁荣,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贡献。
最初计划建立这些殖民地的目的,差不多是幻想和不正义。幻想,可以从寻找金银矿山上看出;而不正义,可以从侵占善良的土著人的居住地可以看出。善良的土著人从来没有损害过欧洲人,还曾经亲切热情地接待了那些最初的欧洲冒险家。
后来,冒险家建立殖民地的目的,除了幻想之外还有一些比较合理和可称赞的,但这也不能为欧洲的殖民政策增添什么光彩。
例如,英国的清教徒,是由于在国内受到限制而逃往美洲追求自由,从而在新英格兰建立了四个政府的;英国的天主教徒,也由于待遇不公而逃到美洲,在马里兰建立了政府;教友派教徒,则在宾夕法尼亚建立了政府;葡萄牙的犹太人,由于受到宗教法庭的迫害,被剥夺财产并被赶到巴西,他们在这个曾经是流犯与娼妇居住的殖民地,传播了某些知识和产业,教当地人种植甘蔗。
在上述这些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是欧洲各国政府的暴政与专横迫使人民移民到美洲从事耕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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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建立殖民地的一些重要目标以及目标的实现,欧洲各国政府没有作出任何贡献。
例如,古巴总督决定(而不是西班牙议会的决定)征服墨西哥的计划之所以能够得以实现,就是因为大胆的冒险家们的行为的推动。即使总督后悔将这一任务交给冒险家,事后又对他们百般阻挠,也没能阻止这个计划的成功。
而对于智利和秘鲁的征服,或对美洲大陆上西班牙其他殖民地的征服,征服者们得到的仅仅是以西班牙国王的名义来建设殖民地,而没有得到其他任何帮助,他们是通过自己冒险并支付费用来建立殖民地的。同样,英国政府对一些重要的北美殖民地的开拓,也没有作出什么贡献。
在这些殖民地建立以后,由于从中取得的利益很大,母国政府也开始加以关注。比如,针对殖民地贸易颁布一些条例法令,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垄断这些殖民地的贸易,通过限制殖民地的市场而扩大自己的市场。
所以,这种关注不但没有促进殖民地的繁荣,反而抑制了它的发展。
欧洲各国为实现对殖民地贸易的垄断,使用的方法并不一样,这也是造成欧洲各国殖民政策区别较大的一个原因。其中,英国采取的政策可以说是最好的了。但其实,英国的殖民政策,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如其他国家的政策那么苛刻而已。
那么,欧洲政策,究竟在哪些方面促进了美洲殖民地最初的建立和如今的繁荣呢?
其实只有一个方面的帮助,那就是它培养、造就了能够完成这项伟大事业、建立伟大帝国的人才。
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政策,都没有培养出这样的人才,也没有培养过;欧洲政策造就了殖民地那些受到良好教育、目光远大、富有积极进取心的建设者。对于那些最大、最重要的殖民地,这也是欧洲政策作出的唯一贡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