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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报关单位多证合一有哪些渠道?

2022-03-24 15:42 作者:关务小女子  | 我要投稿


一.江门报关单位多证合一有哪些渠道?


1.海关总署规定,“多证合一”的办理范围,已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扩大至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


2.申请人办理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登记时,需要同步办理报关单位备案的,应按照要求勾选报关单位备案,并补充填写相关备案信息。市场监管总局与海关总署数据共享,企业无需再向海关提交备案申请。


3.网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


“企业资质”子系统


“企业管理”子系统


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海关提交申请



4.窗口办理


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也可到申请人所在地海关企管窗口办理。所在地海关的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可咨询海关。



云关通关务顾问温馨提示:进出口报关软件,按照海关的核扣方式制定数据核销规则,可下载企业报关单和手册,实现数据本地化管理,然后根据手册备案及通关情况,生成海关所需要的核销数据,包括核销申请表、核销报关单列表、核销料件列表、核销成品列表以及核销单损耗等 核销报表,实现报核的自动计算,保持企业进出口总金额与海关账一致,协助企业顺利核销。



来源:原文由天津海关12360发布,云关通综合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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