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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类的活用与“之”的“消除句子独立性”

2023-02-14 20:55 作者:我是常驻歌手  | 我要投稿

(二)词类的活用

几乎在所有语言中,词类都是可以活用的,因此光学词类是远远不够的。而古汉语词类活用的现象相比现代汉语要繁杂得多,但也不是无迹可寻。一般的,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情况。

(1)名词活用作动词

这种情况很好理解,根据语境是可以迅速判别出来的。请看——

旦日,卒往中语曰,皆指目陈胜。”——《史记·陈涉世家》

胜吴广大泽乡起义前曾派人在寺庙中学狐狸叫,说陈胜会称王。第二天,听闻此事的士兵议论纷纷,都用手指指着,眼睛看着陈胜。“目”本来是“眼睛”之意,此处活用为“用眼睛看”,就是典型的名词活用作动词。但仍需注意一点,文言文有些名词本身就可以用作动词,譬如本句的“语”,读作“yù”时就是“说”之意,类似的情况就不属于“活用”了。

(2)使动用法

使动用法,简而言之,一般翻译为“使(让)……(动词的动作)”的词就是使动用法。古汉语中,动词、形容词、名词都有这样的用法。

1)动词的使动用法

众所周知,动词后加宾语可构成动宾短语,但使动用法时,这个宾语并不是这个动作的对象。动词的使动用法表示使这个宾语所代表的人事物发出这个谓语所代表的动作。

项伯杀人,臣活之。”——《史记·项羽本纪》

沛公问张良是否和项羽的叔父项伯有故,张良说项伯在秦时犯下杀人罪,但我让他活了下来。“活”本是“不及物动词”,并不能加宾语。换句话说,根本不可能存在“存活我”“存活他”类似的句子,因为在这些句子里“我”和“他”是动作的对象,而“存活”这个词不需要动作的对象。但是,的使动用法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活”,“使……存活”,就是使动用法——其实“存活”这个动作真正的发出者是其后的“之(项伯)”,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大致是与“之活”相近的,而张良是“使……存活”这个使动动词的发出者。

因此,古汉语会有一个十分特殊的现象,即所谓的“不及物动词加宾语”。在阅读古汉语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这种现象,首先考虑的就是使动用法,再看一例——

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游说时说梁惠王的志向是开疆拓土,使秦、楚二国朝见,君临中国,安抚四方的少数民族。“朝”就是不及物动词,这里解释为“使……朝见”,是使动用法。

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有的不及物动词本身就可以直接加宾语,巧合的是,“朝”也有这种用法。

孟子将朝王。”——《孟子·公孙丑下》

孟子将要朝见齐王,齐王却派使者说他生病了,孟子回答说他刚好也病了。这里的“朝王”不再是使动用法,而是普通的动宾短语,“朝王”就是孟子朝见齐王的意思,而不是使齐王朝见孟子。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根据实际语境进行翻译了。

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明显不符合语法的“不及物动词加宾语”现象呢?我们知道,不及物动词后加介词就可以当作及物动词用。这一点与英文有些类似,“go to school”就相当于“attend school”,不及物动词“go”再加入介词“to”后便相当于及物动词“attend”。清楚了这一点,就可以把“朝王”看作“朝于王”,只不过在这种特定情况下省略了介词“于”。

2)形容词的使动用法

形容词在名词前一般会充当定语,即用形容词修饰名词。在古汉语中,如果需要表示“使这个名词具有这个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的性质”,那就是使动用法,这个名词就成了宾语。

故治国者,其抟力也,以富国强兵也。”——《商军书·壹言》

这是法家治国的论断,长久以来不受以儒家为主流的观念认可。以商鞅为代表的人认为圣人治国擅长于聚集民众的力量,也擅长于消耗民众的力量。他们聚集民众的力量是为了使国家富裕,使军队强大。这里的“富”解释为“使……富裕”,和“强”一样都是使动用法。

3)名词的使动用法

名词的使动用法较为少见,特点表示“使人事物成为这个活用作动词的名词所代表的人事物”,其实也很好理解。

太后岂以为臣有爱,不相魏其?”——《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窦太后推荐魏其当臣相,孝景帝说:“你难道认为是我有所吝啬才不让魏其当臣相的?是因为他做事轻浮,不堪此任。”此是很典型的使动用法,“相”,“让……当臣相”,所以是使动用法。

(3)意动用法

意动用法与使动用法类似,二者的区别只在于使动用法是事实,而意动用法是主观判断。另外,动词只能使动不能意动,形容词、名词却皆可。

1)形容词的意动用法

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表示“认为名词具有活用作动词的形容词的性质”,在翻译时会译为“认为……(形容词的性质)”。

登泰山而小天下。”——《孟子·尽心上》

孟子说孔子登上东山,认为鲁国看起来变小了;而孔子登上泰山时,则认为天下看起来变小了。当然“天下”并不会真的变小,所以不是使动用法。“小”,“认为……小”,就是意动用法。

匠人斫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能胜其任。”——《孟子·梁惠王下》

孟子对齐宣王说:“建大楼需要工匠。工匠找到大木头您就高兴,认为他能胜任;工匠把木头砍小了,您就生气,认为他不能胜任。”这里的“小”是“把……砍小”,是事实,而不是主观认为木头小,所以就是使动用法。因此在阅读时一定要根据语境分析,不可勉强附会。

2)名词的意动用法

表示“主观上认为人事物就是活用作动词的名词所代表的人事物”的用法就是名词的使动用法。

土木形骸,不自藻饰。”——《晋书·嵇康传》

嵇康是古代著名的美男子,但他把自己的形体看成土木,不加修饰。“土木”是指“认为……是土木”,并不是真的把自己变成土木,自然是意动用法。

(4)名词活用作状语

名词活用作状语在古汉语中非常常见,主要表示三种意思。

1)表示“像……一样”

直接来看例句——

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过秦论》

这个例句相当特殊,因为短短十二字有三处活用,意思是:天下的人像云一样聚集到陈胜身旁,并像回声一样应和他,背着粮食像影子一样跟随他。“云”,“像云一样的”,就是名词活用作状语。“响应”“景从”亦然,不再述。现代汉语仍然一定程度保留了这种这种情况,“蚕食”“鲸吞”就是很好的例子。

2)表示“像对待……一样”

齐将田忌善而客待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齐国将军田忌非常赏识孙膑,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待刑徒身份的孙膑。“客待”,“田忌像对待客人一样对待孙膑”,就是第二种用法,如果理解成“田忌像客人一样对待孙膑”,意思就恰好相反了,所以也应该根据句意分析。

3)表示动作的处所或工具

表示动作的处所的例如——

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这是“完璧归赵”的故事。蔺相如送走和氏璧,秦王无可奈何,最终只能在朝廷上接见了蔺相如,礼节完毕后让他回赵国。“廷见”并不是朝廷接见,而是“在朝廷上接见”,就是表示动作的处所——另外这里的“归”是使动用法。

表示动作的工具的例如——

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列子·汤问》

此乃“愚公移山”的故事,愚公率领孙中能挑担子的三个人上了山,凿石挖土,用箕畚运到渤海边上。“箕畚运”,“用箕畚运”,表示的是动作的工具。

附2:“之”的“消除句子独立性”

说到“之”字,最令人难以理解的词义莫过于加在主谓之间时“消除句子独立性”。其之所以令人费解,归根结底是因为现代汉语没有与其语法作用严格对应的词。为了解决这一点,会引入一些英文语法的概念,因为这一点上其与英文的互通性似乎更高。

(1)“主语从句”

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战国策·齐策一》

意思是:我的妻子认为我俊美,是因为偏爱我。“吾妻美我”是这句话的主语,同时也是一个主谓完整的句子。但是古汉语中主语不能是一句完整的句子,所以在主谓之间加入“之”来“消除句子独立性”,使之成为一个短语。相比英文的话,这是一个“主语从句”,“之”可以看作“主语从句”的“连接词”,唯一的区别是英文的连词在句首,“之”在主谓之间。对应的转换成英文主语从句的形式就是:“That my wife thought I was more handsome is because she's partial to me.”“之”与“That”起到的作用几乎等同。

(2)“宾语从句”

故愿王之孰计之矣。”——《战国策·燕策二》

意思是:我希望大王在这件事上深思熟虑一下。主谓完整的句子“王熟记之矣”是这句话的宾语,而宾语也不能是一个完整句子,故加入“之”,用来“消除句子独立性”,这样“王之孰计之矣”就是一个短语了,可以充当宾语。所以“之”可以理解为“宾语从句”的“连词”:“Therefore, I hope that you can think it over.”但是注意,这里的“之”通常不可以省略。

(3)“状语从句”

皮之不存,毛将安傅?”——《左传·僖公十四年》

皮如果不存在了,毛将附着在哪里呢?这种情况最为特殊和难以理解,因为这里的“皮不存”既不是主语,又不是宾语,而是一个表条件的分句,“之”的作用还是“消除句子独立性”,使之从独立的句子变为一个分句。这似乎类似于“状语从句”:“If there were no skin, where would the hair adhere?”“之”似乎相当于“条件状语从句”的引导词“if”。但是区别却也很大,因为英文还可以写作“Where would the hair adhere if there were no skin?”,而文言文不能写作“毛将安傅皮之不存?”

有时候,加入“之”的分句是用来表时间的,可以理解为“时间状语从句”,译作“……时”。

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庄子·逍遥游》

鹏鸟迁徙到南方的大海时,它的翅膀激起的水花有三千里高。对应成英文就是:“When the roc bird migrated to the sea in the south,its wings stirred up a 3000-li-high spray of water.”显然,在这种情况下,“之”相当于“when”。不过,和前一句一样,状语不能后置。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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