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在大叔家留宿了一晚,第二天就告别了他。临行前他告诉我,南边放羊的已经很少啦,如果想找个放羊的活,我还得往北走。 我背着我的破布包,里面有干粮和被井水灌满的水瓶。我的手紧紧抓着我裤兜里的零钱,脚向着北方走去。一路上,呼呼喷着气的车我也上了,走起来吱呀吱呀的牛车我也坐了,跑起来啪嗒啪嗒的马我也骑了,我就这么一路搭着不同的车走过了柏油马路,走过了村头野路,走过了无人涉足的草原小路。最后我深陷一片青色的海洋当中,其中点缀着羊群的海浪和蒙古包的礁石。 我还是没忘记我放羊的初心,那天中午我的脸容光焕发,下午我的眼望断秋水,到了傍晚我的心就变得怅然若失了。从早到晚我挨家挨户的问牧民,需不需要一个放羊的。然而得到的都是嗤之以鼻的笑声和不屑一顾的白眼。那些五大三粗,皮肤晒得黑红的蒙古汉子根本看不上我这个来自遥远城市的青年。当我傍晚时从最后一个蒙古包门口心灰意冷地离开时,一位老人叫住了我。我惊喜地回头期待着他的回心转意。想不到他张了张嘴说: “你的体格放羊肯定是放不成了,但是你可以去捡口蘑。” 我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采口蘑的。虽说没当成一个牧羊人,可是捡口蘑也不错。羊是白色的,口蘑也是白色的。羊群会远远的等着我去赶,口蘑也是远远的站着等着我去摘。只不过羊有四条腿,而口蘑只有一条腿。这么一想,放羊和捡口蘑简直就是一回事。我自我安慰道: “捡口蘑可比放羊简单舒服多啦。” 草原上的蚊子是我见过最毒的,它们的个头比我见过的蚊子大一圈,像是虾皮一样。与它们个头相匹配的是它们的胆量。叮咬时并不像它们的远房亲戚那样偷偷摸摸的的亲,而是带着痛觉狠狠地扎进皮肤。有多少次我都从睡梦中被叮醒。就连被他们叮咬的包,也是又大又痒,恨不得想用刀子剜下来。等到我白天摘口蘑的时候,它们也不消停。只有当我戴紧了帽子,扎紧了裤腿袖子,在手腕脚腕上面绑上艾草,蚊子才算是有所抑制。 最开始我的口蘑都是卖给周围的牧民,可是他们给的钱并不多,有一天我走到了旅游区,惊奇地发现我的口蘑成了抢手货,那些远方到来的游客们对这种蘑菇最为青睐,给出的价钱甚至比羊肉的价钱还要高。我觉得我好像找到了卖口蘑的门路。于是我把采摘到的口蘑晾在牛羊啃过的草地上面曝晒,那里的草茬光秃秃的遮不住阳光,也不用担心我的口蘑被羊吃掉。到了上午我就挑着晒干的蘑菇去旅游区卖。我就这么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我的工作。直到我遇见卓玛大妈。 那天正是傍晚,我正在草原上面游荡,寻找一个过夜的地方。经过一个蒙古包时,一位大妈拉住了我,她问我: “你会不会修电视?” 我的父亲曾经是一位修理工,我小时候跟着他去过不同的地方里面修过电路和电器。照这么说我多少也应该遗传了点我爸的修理基因。那时的我只想找个地方过夜,于是我说: “要是让我留宿一宿,再管我一顿羊肉饺子,我就帮你修。” 卓玛的蒙古包里面住着她的男人尼玛和她的女儿拉泽。这个时候他们三个人正坐在我的身后,六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等着我把他们冒着雪花吱吱响的电视修好。我他娘的怎么会修电视?可要是不装出来点样子,今天晚上我还不知道要去哪儿过夜。于是我转过头对他们说: “请你们先去外面避一避。” 尼玛问:“我可以学学怎么修理么?” 我挠着脑袋说:“我以后还要靠着这个吃饭呢。” 三个人听到我这么说,就离开了蒙古包,我围着电视左看看,右看看,动了动电视的屁股,又把能拔下来的线都重新插了一遍,可是电视还是吱吱地冒着雪花。我想今天晚上这顿饭肯定是吃不上了,没准还得挨顿臭骂,想到这里我生气地给了电视两个大嘴巴。想不到电视吃了两个嘴巴后居然自己好了,我看着哇哇唱歌的电视,心想修电视这活还是得一力降十会。 修好了电视以后,卓玛和拉泽就去包羊肉饺子了。大爷让我坐在他对面,他用三个指头捏着烟斗,抽了一口烟后惬意的靠着椅子,接着他磕了磕烟灰之后开始询问我的过往。 我一五一十的把我的流浪事迹告诉了大爷。当我说到在蒙古包问他们需不需要一个放羊时,大妈端过来了一壶奶茶。蒙古的奶茶和饮料店里的不一样,和售货店瓶装的也不一样。蒙古的奶茶喝起来的感觉是咸咸的牛奶。我喝完了奶茶后又开始了我的讲述。大爷一直沉默不语,偶尔磕一下他的烟斗。听完我的讲述之后,大爷说: “我现在年纪大啦,放羊也吃力了,也没有儿子帮衬,就这么一个女儿。你要是愿意放羊,可以来当我的学徒。” 我想不到给电视的两个耳光打出了我最初的向往,正要张口答应的时候,心想不能答应的这么利落,不然显得我廉价了,我应该和他们谈条件。我说: “要是早在之前,我没有一点犹豫就答应了,可是现在我采口蘑,修电器,挣的比放羊多,干的比放羊清闲。” 大爷点着头说是啊是啊,我也点点头说:“除非每天都能吃上羊肉饺子。” 大爷挑了挑眉毛:“天天羊肉饺子?羊肉少不了你的,但是羊肉饺子太麻烦了,不可能天天吃。” 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羊肉了,就是听见大爷说羊肉的声音,我的口水就快流下来了,我说: “那就一周一顿。” 现在我又成了一个羊倌学徒,每天一大早就要跟着大爷去放羊。我的手里拿着羊铲,当近处的羊不听话,我就用羊铲拍拍它,当远处的羊乱跑,我就铲起来石头或牛粪丢过去把它吓跑。大爷远远的跟在我的身后和我把羊赶到草场后,他就找个有树荫的地方坐着看着我们,他说: “福生,把羊往东边赶赶,那边草肥。” 他说:“福生,把羊赶到湖边喝水。” 他说:“福生,天快黑啦,把羊赶回家吧。” 放羊可比采口蘑累多了,这些羊们有四条腿,我就要比采一条腿的口蘑多花上三倍的力气。我每天都在草原上像一条牧羊犬似的跑来跑去,可是我只有两条腿,我就要比牧羊犬再累上一倍。我累的都没有说话的力气了,我在心里说: “这放羊可是比采口蘑累多了。” 到了后来我才知道,大爷养的牧羊犬死了,我干的还真是狗的活。 嘴上虽然说出来的是累,但是吃进去的可是实打实的鲜羊肉。只是草原上没有那么多的菜,肉吃的多了就容易便秘。我出恭的时间是越来越长了。等我吃了一周的羊肉之后,每天早上我都要憋红了脸,伸着脖子哼哼着蹲半个点以上。 有一次,有一只羊从中蒙边境跑了过来,混进了我们的羊圈。大爷喊我把羊捉出来,可是羊就像天上的云一样滚来滚去的,我一会就找不出来了。大爷是年纪老了,眼睛可是一点都不老。他进去一把就把外国羊逮了出来。他说: “今天晚上就吃这只羊。” 我问大爷:“不留着卖么?” 大爷摇着脑袋说:“这是蒙古羊,如果现在不把它宰了,过两天又会跑回去的。” 当天晚上把羊赶进了羊圈以后,大爷磨着刀子对我说: “今天让你见见血。” 大爷把外国羊用绳子绑着腿倒挂在树上,接着抓着羊头和羊共同仰望天空,接着他闭着眼嘀嘀咕咕的说了几句话之后,就一刀捅进了羊的脖子。刀子从脖子的这边进去,从另一边钻了出来。一开始还在不停的咩咩叫唤的羊一下就变成哑巴了。大爷把刀子拔出来后,羊的脖子就像水管一样往外吱吱的喷血。等到血开始淅淅沥沥的往下淌的时候,大爷就一刀把羊的脑袋割了下来,接着熟练的切开了羊的腹部,露出了里面淡粉色的肉。大爷把羊的内脏掏了出来放在地上,又用刀子飞快的剥下了羊皮。忙完后他回头冲我喊: “去水井里给我打盆水。” 那天晚上我们因为这免费的晚餐都吃的很开心。大爷一手举着刀子,一手举着酒杯,他是喝醉了。他说: “羊是天上掉下来的,女婿也是天上掉下来的。” 卓玛一听就冲着我笑笑说:“老头子喝多了,别在意。” 我倒是没想什么,可是拉泽倒是不干了。她把肉放到了桌子上面,啊呀的一声叫了出来,她说: “什么女婿,这是你天赐的儿子,他应该给你当儿子!” 我心想这么下去,我就真成了犬子了。我又看了看拉泽,拉泽在藏语里面的意思是美丽的,要让我说,拉泽应该改名叫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