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志书结构——兼评新编《费县志》篇目设计
再谈志书结构*
——兼评新编《费县志》篇目设计
王照伦
针对新编地方志在结构上存在的问题,我结合修志实践曾3次撰文探讨。专门讨论篇目的有1次(《志书的目和子目》,载《方志研究》1991年第3期),讨论其他问题涉及志书结构的有两次(《谈新编地方志的通病》,载《史志文萃》1992年第2期;《志书总纂“六部曲”》,载《海南史志》1993年第1期),加之志界同仁多次从不同的角度研究志书结构问题,我原以为结构这个关系志书成败的“牛鼻子”已经被大家所掌握。但新编《费县志》(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2年12月版)的篇目打破了我的看法,觉得对志书结构设计仍然有继续讨论的必要。
志书结构设计的重要性,近代史学家李泰棻的一句话算是说到家了:“纂志之道固多,而门目标题则为首要。”本次修志有些志界同仁说结构设计其重要性如建筑施工中的施工图设计,也相当形象。社会主义新一代地方志的理论研究总体上滞后于修志实践,唯志书结构问题的探讨走在了修志实践的前头。目前出现的问题,很多是常识性的,并不是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所致。因此可以这样说,志书结构设计的重要性在有些地方还没有摆到头等重要的位置上。本文结合山东省临沂地区公开出版发行的第一部新方志——《费县志》在篇目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再对志书结构问题作些探讨。
一、逻辑性问题
不仅志书,所有章节体图书,其编、章、节、目都要求逻辑严密、层次清楚。章节体志书把所志事物作为一个母系统,内含多个子系统(编),各子系统内又有若干分系统(章),每个分系统内又分一些支系统(节)。母系统、子系统、分系统、支系统之间都有严格的统属关系,就像人类社会家庭关系当中的老子、儿子、孙子之间的辈分关系一样,不能有丝毫的混乱。同时,各编、章、节、目内的题目划分,又要遵循一定的标准进行,每一项内只能用一个标准去分,否则就会产生逻辑错误。新编《费县志》在这两个方面做得都不够理想。
1.统属关系。志书上下级题目的关系一定要搞清楚,如果排乱了,篇目设计的科学性将不复存在。新编《费县志》有多处统属关系不当的错误。在第五编政权内,设有权力机构、行政机构、议政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档案6章。其中政协、信访和档案3章归属不当,政权与政协、信访、档案不构成统属关系。城乡建设编内设环境保护章,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并列关系。方言编内设谣谚章,二者也不是统属关系。
新编《费县志》不少上一级的题目和下一级的题目完全一样,那就更不应该了。在第五编第二章第二节内设3个子目,其中第三个子目和目的标题一字不差,都是县人民政府。在第十一编经济管理内有第二章计划管理,这章内的第二节的标题也是计划管理。该编第五章的题目为价格管理,它内部的第二节为物价管理,字虽不一样,但内涵完全相同。该编第六章和章内的第二节的题目都是计量管理。第十九编第二章第三节为典当,它下面的目也是典当。第二十四编第一章第一节文化馆内的第二目也是文化馆。第二十五编第二章和它所属的第二节的标题都是陋习。
新编《费县志》在篇目设计中不仅把毫无统属关系的事物看成统属关系,把并列关系看成统属关系,将统属关系当成并列关系,还有下一级题目的内涵能包含上一级题目的现象。在第七编工人章内设第三节劳动力管理,劳动力的概念要比工人大得多,工人只是劳动力中的一小部分,不能将劳动力管理作为工人章下的一节。
2.分类标准。章节体的志书要求每一项内的子项划分必须严格按同一标准进行。新编《费县志》没有很好地掌握这一原则,多次出现使用不同标准分项的现象。在第八章政法中分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旧时司法5章,前4章按职能分,第五章按新旧分,自乱章法。在第十五编工业内设7章,前6章按工业门类分为能源工业、机械电子工业、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食品工业、建材工业,第七章按管理权限分为乡(镇)村工业。第十七编商业内的第三章食品销售下设3节: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出口商品,前两节按商品用途分,第三节按是否出口分不合理。
二、规范性问题
是否规范,是志书结构设计科学与否的重要标志。它要求题目编排格式统一、标题内涵清楚、标题用字准确精当、题目含义和记述内容相统一。新编《费县志》在处理以上问题时做得都很不够。特别是目、子目和细目的编排十分混乱,在有些章节里读者若不仔细分析,难以辨认哪是目、哪是子目、哪是细目。
1.编排格式。新编《费县志》的编、章、节的编排十分规范,都居中排列。而目、子目、细目的编排则十分随便。全志设26编、131章、348节,内有目758个、子目182个、细目14个,目以下共有944个标题,有编排错误的达293个,占31.04%。归纳起来目的编排方式有6种:黑体段首空一格(如第91页)、黑体顶格占一行(如第97页)、黑体段首加逗号(如第369页)、黑体段首加冒号(如第317页)、黑体顶格加序号占一行(如第467页)、黑体居中排列(如第476页)。子目的编排格式也有6种:黑体段首空一格(如第104页)、 黑体段首加冒号(如第105页)、同体段首加冒号(如第410页)、前面加序号同体段首后面加句号(如第470页)、加序号居中排列(如第471页)、黑体前面顶格后面空一格(如第99页)。并且还有子目排到目前面的现象,在该志第471页第二节特殊词汇举例内设7目,在第一目名词内设7个子目,第一个子目为(一)称谓,居然排在了目名词的前头。有些是明显的粗心大意所致,如在154页上半部分设有两目,前一目黑体顶格占一行而后一目按黑体段首空一格排,在半页纸上有两个目搞成两种排列方式,稍微注意一点就可以避免。
新编《费县志》目、子目、细目编排混乱现象在第一编自然环境、第五编政权、第十五编工业、第二十四编文化、第二十六编方言中特别集中,存在着明显的“板块”结构,表现出该志总纂功夫的不硬。
2.标题内涵。志书各级标题的涵义编者要搞明白,否则,将贻笑大方。新编《费县志》的个别标题的内涵,编者始终没有搞清楚是什么意思。第八编为政法,政法是政治和法律的简称,不能涵盖下面所设的公安、检察、审判、司法行政等,应改为公安和司法。在该编公安章镇压反革命节内设6目,其中“禁烟禁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特种行业管理、自行车管理”不能作为镇压反革命的组成部分。在第十二编农业第一章作物第一节粮食作物内设小麦、水稻、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地瓜、杂粮8目,编者没有弄明白杂粮是何物。杂粮是指小麦、水稻以外的粮食作物,它包括玉米、高粱、谷子、地瓜。大豆则为经济作物。在林业编第四章桑、茶内设第一节桑,后附桑蚕、柞蚕、缫丝3目。除桑蚕与桑有关可(在志书的编、章、节、目后设附,在志界有分歧。我认为除在志后设附录外,编、章、节、目后均不得设附)附其后外,柞蚕附在桑后就太勉强,而缫丝是工业生产,附于桑后就更不行了,其原因就是桑的内涵容纳不下这么多内容。
金融编内的第四章的标题是储蓄存款,实际上储蓄和存款在这里是意义相同的同义词,编者把它当作两个概念了。这两个词不论用哪一个当第四章的题目都可以,并列起来就不合适了。在城乡建设编内设第一章县城建设,其中第五节主要公共建筑内的最后一目是县肉联厂冷库,冷库是工业建筑不能放在公共建筑里。而作为公共建筑重要组成部分的商业建筑却未列其中,可见编者对什么是公共建筑未搞清楚。在第二十六编方言内设谣谚章,谣谚属于民间文学的范畴,方言的含义包括不了它。
3.用词不当。志书对语言的要求相当严格,在标题的遣词用字上就更讲究。起码应当不看志书翻一下目录便知编者的文字水平。新编《费县志》的标题用词基本上是规范的,但有些地方仍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该志在政权编内设第四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题目太大了,作为国家修的一统志题目才恰当。正确的表述应为:政协费县委员会。还有第六编中的“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都是一统志目。政权编第五章为“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太烦琐了,改为信访二字简洁明了。在处理和接待人民来信来访章内第一节是“县委县政府的信访工作”简明的表述应为党政信访。在第十五编内设第二章“机械电子业”,其他章都是用“××工业”命名,而这一章则用“业”命名,且有罗嗦之嫌,改为“机电工业”较为恰当。
4.文题关系。文题相符,围绕题目组织文章,当学生时老师就教我们这样做了。在新编地方志中出现像学生写作文跑题那样的错误,实在是太不应该了。新编《费县志》这方面的问题不是很严重,但也不是没有。
新编《费县志》在城乡建设编中有一节的标题是“县城基础设施”,下面分“工业区、文化区、商业区、教育区、居住区”5个目,谈的是城市的功能分区。基础设施指水、电、路、通讯等硬件,与城市功能分区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种事情。
该志在文化编内设有第三章报刊广播电视,内有通讯报道一节。报刊、广播、电视是传播媒介,它不能涵盖通讯报道。因此,把通讯报道放在这一节里记述造成了文题不符。该编的第一章第一节文化馆,内设“民众教育馆、文化馆文化站、农村文化中心、农村俱乐部”5 目,所记内容与题目相去甚远。且第一目民众教育馆是县图书馆的前身,应放在第二节图书馆中记述。水利编第六章第一节的标题是“灾情观测及信息的传递”。有两层意思:一是灾情的观测,二是信息的传递。编者只记述了灾情的观测,没谈传递,文题脱节。
5.其他问题。新编《费县志》的结构设计问题除上面所谈外,还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该志在民政编第二章拥军支前内设3节:“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抗美援朝时期。”抗美援朝之后的拥军工作只字未提,给人一种朝鲜战争之后费县不存在拥军问题的错觉。这就是结构设计方面的缺陷给志书造成的严重质量问题。该志城乡建设编第一章第二节市政设施,对作为市政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供水设施1字未记。在城乡建设编中,作为城乡建设依据的规划没记1字。出现了结构设计不周造成的严重缺载。
新编《费县志》在金融编内设有典当1节,节内只设1目且与节名相同。这是在我接触到的几十部新方志中,仅见的一例。节内只设一目,这种结构设计太离奇。
以上所谈,仅是新编《费县志》结构设计中存在问题的一部分,透过这些问题可见其结构设计错误的严重性。在新方志编修十余年、方志结构问题在志界趋于一致的情况下,再出现如此严重的问题是很不应该的。这不仅是编者的素质问题,更是历史责任心和志德问题。耗资巨大,历时十载将一部漏洞百出(仅篇目设计方面的问题粗略算了一下就有三百余处)的志书推向社会,无法向历史和七十多万费县父老交代。新编《费县志》是我见到的版本最新、在结构上问题最多的志书。但是,用辨证的眼光看,这部志书在结构上还是有些成功之处的,在大事记中分大事年表和大事述略还是不错的。
新编《费县志》篇目的“拼盘”现象十分明显,暴露出总纂的薄弱。有些编设计严谨,有些编的设计只能有“糟”表述。该志从1988年开始总纂,白白磨掉5年时光,其水平并没有比初稿高出多少,太可惜了。新编《费县志》篇目存在的问题,再次证明志书总纂的重要性。我在拙文《志书总纂“六部曲”》中说过:“没有总纂或者不经过科学的总纂,就不会有高质量的志书问世。”
总之,结构直接制约着资料征集、初稿编写、志书总纂的各个环节,是志书质量的主要控制点,应当引起志界同仁的高度重视。
* 原载《海南史志》199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