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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玛共和国(第一期)

2023-02-07 23:24 作者:七年大乱战  | 我要投稿

共和国成立

(一)魏玛共和国是指1918年至1933年期间采用共和宪政政治体制的德国,在德意志帝国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战败、霍亨索伦王朝崩溃后成立,其使用的国号为“德意志国”。“魏玛共和国”这一称呼是后世历史学家的称呼,不是政府的正式用名。魏玛共和是德国历史上第一次走向共和的尝试,于德国十一月革命后产生,因阿道夫·希特勒及其纳粹党在1933年上台执政而结束。虽然1919年的魏玛共和宪法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在法律上仍然有效,但纳粹党政府在1933年采取的一体化政策已经彻底破坏共和国的民主制度,所以魏玛共和国在1933年已经名存实亡。魏玛共和国位于欧洲中部,北邻北海和波罗的海,东邻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南接奥地利、瑞士,西接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法国,北接丹麦。此外飞地东普鲁士与立陶宛接壤,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是欧洲邻国最多的国家。地形变化多端,有连绵起伏的山峦、高原台地、丘陵、秀丽动人的湖畔及辽阔宽广的平原。整个德国的地形可以分为五个具有不同特征的区域:北德低地、中等山脉隆起地带、西南部中等山脉梯形地带、南部阿尔卑斯前沿地带、巴伐利亚阿尔卑斯山区。北部低地的特征是丘陵起伏的沿海岸高燥地和粘土台地与草原,泥沼以及中等山脉隆起地带前方向南伸展的黄土地之间有星罗棋布的湖泊。

(二)中等山脉隆起地带则将德国分成南北两片,西南部中等山脉梯形地带包括上莱茵低地及其边缘山脉,南部阿尔卑斯山前沿地带包括施瓦本巴伐利亚高原以及在南部的丘陵、湖泊、碎石平原、下巴伐利亚丘陵地区和多瑙洼地。巴伐利亚阿尔卑斯山区则包括阿尔高伊的阿尔卑斯山、巴伐利亚的阿尔卑斯山和贝希特斯加登的阿尔卑斯山,在这些山区散落着风景如画的湖泊。德国境内有六个山脉,地势北低南高,可分为四个地形区:北德平原,平均海拔不到100米;中德山地,由东西走向的高地块构成;西南部莱茵断裂谷地区,两旁是山地,谷壁陡峭;南部的巴伐利亚高原和阿尔卑斯山区,其间拜恩阿尔卑斯山脉的主峰祖格峰海拔2963米,为全国最高峰。大西洋东部大陆性气候之间的凉爽的西风带,温度大起大落的情况很少见。降雨分布在一年四季,夏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温度在18℃左右;南部山地为20℃左右;冬季北德低地的平均温度在1.5℃左右;南部山地则为-6℃左右。属于例外的是气候温润的上莱茵河谷以及经常可以感到从阿尔卑斯山吹来的燥热南风的上巴伐利亚和山风刺骨、夏季凉爽、冬季多雪且构成自己独特气候区的哈尔茨山区,因各地区地理条件的不同,德国最高温度在摄氏20-30℃之间,最低温度在﹣10-1.5℃之间。

(三)德国的北部是海洋性气候,相对于南部较暖和。主要河流有莱茵河(流经境内865公里)、易北河、威悉河、奥得河、多瑙河,较大湖泊有博登湖、基姆湖、阿莫尔湖、里次湖。西北部海洋性气候较明显,往东、南部逐渐向大陆性气候过渡。平均气温7月14~19℃,1月-5~1℃。年降水量500-1000毫米,山地则更多。1916年德意志帝国实际上由保罗·冯·兴登堡为首的军事独裁组织——最高陆军指挥所统治,当德国即将战败时这个第三最高指挥要求成立一个文官政府,以求与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议和。同盟国之一保加利亚在9月已经退出阵营,故德国难以负隅顽抗。新任德国总理马克斯·冯·巴登在10月3日向威尔逊提出停火协议,10月28日德国政府修改1871年定下的宪法,让它实行多年来拒绝接受的议会制,总理以后对议会负责而非皇帝。然而将德国转变为君主立宪国家的计划马上失效,皆因德国渐渐陷入近乎混乱的状态,大量身心受创德国士兵重返祖国,导致大量暴力事件发生,甚至连参加被右翼分子刺杀的领导人葬礼中左派势力都产生内讧而大打出手。军事领导层在未经政府同意之下竟然下令公海舰队出击,这在军事层面上是不可能的任务,而且只会令谈判失败。结果在10月29日开始叛乱爆发,威廉港两艘军舰的船员首先兵变。

(四)当军方拘捕一千名海员并把他们送到基尔时威廉港兵变发展成全国性叛乱,其他海员、士兵和工人都响应被捕海员起义,并仿照1917年俄国革命中的俄国工人般建立工人和士兵阶级的苏维埃,并在很多城市里夺取军政权力,史称德国十一月革命。11月7日德国革命蔓延到慕尼黑,令巴伐利亚国王路德维希三世全家逃亡。最初苏维埃只是要求军方释放海员,而且苏维埃没有一个共产党领导者,不像一年前的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然而随着苏联的崛起后起义令统治阶层以至中产阶级甚为恐惧的德国即将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当时工人阶级分成不同的政治派别,其中一个派别从传统工人阶级政党社会民主党分裂出来,自称为独立社民党并支持社会主义制度。支持议会制的社民党势力为了不损失影响力便走向前线,于11月7日要求威廉二世逊位。11月9日菲利普·沙伊德曼在柏林的德国国会大楼宣布共和国成立,两个小时后卡尔·李卜克内西也在柏林城市宫殿4号大门的阳台宣布成立一个自由社会主义共和国。11月9日首相马克斯·冯·巴登将权力交给社民党主席弗里德里希·艾伯特,可是巴登的行为并未能满足群众。

(五)故此翌日一个叫人民代表议会的革命政府成立,由社民党与独立社民党各三位代表组成,分别由艾伯特与胡戈·哈泽领导。虽然新政府获得柏林的工人及士兵议会承认,却为罗莎·卢森堡与卡尔·李卜克内西领导的斯巴达克同盟所反对。在艾伯特于12月16日至18日为议会召开的国民会议中他所属的社民党夺得大多数议席,因此艾伯特能够马上召开国民议会,以期拟定宪法并建立完善的议会制度,于是支持建立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势力减弱。1918年11月到1919年1月间德国实际上由人民代表议会独裁统治,在这三个月之内新政府出奇地表现积极,发布大量政令。其活动多数限于几个范畴,包括八小时工作天;家居劳工改革;农业劳工改革;公务员工会权利;地方社会福利(分为国家与联邦州层面);国民健康保险;令被遣散工人复工;打击强行遣散并加入上诉制度;薪金协议的管制;在地方和国家层面上实行一切阶级的20岁以上人士之普选。魏玛时代宣传单张和海报会以德国社会民主共和国称呼魏玛政府,但该名字从来不是官方国名。艾伯特为了令自己刚刚成立的政府能控制大局便与原为埃里希·鲁登道夫领导、由威廉·格勒纳领导的最高陆军指挥签订艾伯特-格勒纳协定,协定规定只要军队承诺保护政府,政府就不会要求改革军队。

(六)一方面协定象征军队正式承认新政府,令中产阶级安心。但是另一方面舆论认为左派的政府出卖工人的权益。1919年魏玛政府与协约国签署凡尔赛条约。德国其后成立魏玛防卫军(纳粹党掌权后被德国国防军所取代,在阿道夫·希特勒激进的重新武装政策下德国军队由原先的十万多人增长到数百万之多,而魏玛时期的军官团则成为新德军的核心领导层,造就二战爆发后德军初期的高素质),并按照条约限制陆军人数为十万人,海军人数为1.5万人。虽然军队名义上变成共和国军队,但仍然全由昔日帝国军队阶层控制,于是军队依然是保守势力,而且独立于政府,对共和国的影响甚巨。跟其他革命不同的是德国革命竟然让军队重新掌握权力,以上的协议也是令工人阶级在社民党与共产党之政治代表分裂的第一步,德国当时的政局可谓岌岌可危。1918年11月23日艾伯特要求最高陆军指挥镇压柏林的兵变令社民党与共产党正式分裂,士兵抓捕柏林市的市长,并把人民代表议会的所在地德国总理官邸封闭。国防军血腥镇压事变导致左派以社民党变成反动派为由正式决裂,结果在仅仅七个星期之后独立社民党就退出人民代表议会,12月包括独立社民党左翼分子与斯巴达克同盟的数个左派团体组成德国共产党。

(七)1919年1月柏林的工人发动一月起义,企图以更激进、更血腥的方法实现议会共产主义,却受到由志愿军人组成的半军事组织自由兵团镇压,其中罗莎·卢森堡与卡尔·李卜克内西在1月15日惨遭杀害。后来在艾伯特的批准之下凶手只是交由军事法庭惩办,而非民事法庭,故此刑罚较轻,当然也没有令左派更接受艾伯特。1919年1月19日德国举行国民议会大选,包括独立社民党与共产党的左派政党都是组织松散,结果让温和派夺得大多数议席。议会代表为了避免会议受到柏林的暴力事件影响改为在魏玛召开国民议会,共和国的非正式国名也由此而来。魏玛宪法创造一个半总统制的共和国,并设置由比例代表制选出的议会,民主社会主义及民主政党得到八成选票。国民会议进行期间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在慕尼黑成立,但迅速被自由兵团与正规军推翻,这类保守势力酿成极右运动与组织在巴伐利亚发展,包括新成立的纳粹党。街头斗争仍然持续,在德国东部保皇党势力企图打击共和国,而波兰人则在波森省及上西里西亚分别发动大波兰起义与三次西里西亚起义来争取波兰独立。政府在革命期间审慎制定的政治与社会法例并不为工人阶级所接受,共和国使这阶级民主化与制定社会保障的目标从未实现。

(八)社民党在战前缺乏政坛经验,于是战争过后政府难以解决双重经济危机。魏玛德国的长期经济危机原因有:德国工业出口量比战前产量大幅下跌;原材料及食品产量因阿尔萨斯-洛林、东部部分省份及殖民地割让而减少;巨额战争赔款与长期负债。虽然政府限制撤军令失业人数持续达一百万人,但军事工业几乎停止运作。协约国只容许德国引进少量入口货,但其价钱并非很多德国人所能负担。经过四年战争与饥寒交迫侯德国境况民不聊生,很多人都对资本主义失望,德国马克大幅贬值。魏玛政府的使团在法国签署凡尔赛条约,接受割地赔款、削减军备与军队,并承认极具争议性的战争罪责条款。希特勒后来强烈谴责共和国及其民主性质,反对它接受如此苛刻的条约。社民党的弗里德里希·艾伯特是魏玛共和国的首任国家总统,1919年8月11日艾伯特确认魏玛宪法,令它在法律上生效。总统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行政和立法机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实行总统制的国家在宪法中都规定总统的职权,与议会内阁制相比较时总统制的特点是以总统为行政首脑,行政机关从属于总统而非议会。在总统制下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

(九)总统只向选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有些国家虽然也设总统,但总统只是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内阁由议会产生且只对议会负责,这种情况属于半总统制或者双首长制。总揽行政权力,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不需副署。除了个别重要任命需要通过议会外政府官员由总统任命,向总统负责。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其议员不能兼任行政职务,而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官员也不能兼任议员。国会中的多数党不一定是执政党,总统无权解散议会。国会议员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但是总统违宪或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话议会可以对总统提出弹劾案,并交由最高法院审理。半总统制是既有议会制特征又有总统制特征的政体,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制政体。它的总统制特征是:总统由直接普选产生,不向议会负责。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享有任免总理、任命国家的文职和军职人员,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发布咨文,派遣外交使节,统帅军队,赦免罪犯,担任最高司法委员会主席和主持最高国防会议的权力。它的议会制特征是:按宪法规定总理为国家行政首脑,对议会负责;总理得就内阁会议讨论通过的政府施政纲领或总政策,向国民议会提出政府承担责任的说明;国民议会可以根据自己所通过的不信任案追究政府责任;国民议会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总政策时总理必须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

(十)在这种政体下虽然总理领导中央政府,但国家最高行政权实际上由总统掌握。总统还拥有解散议会下院(国民议会)的权力,使总统成为国家权力的核心。议会虽然享有对政府的弹劾权,但不能动摇总统的地位。半总统制有以下几个特征:总统为国家真正的权力中心,由国会选出的总理只是辅助性质;内阁的实际权力大大减弱,但其地位稳定,政局较平稳,不易发生剧烈震荡;国会的权力相对缩小。所以从根本上比较半总统制政体实质上是总统制,因其具有总统制的以下两个特点: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掌握着重要的全国最高行政权力;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仅能在立法上对其实施影响,但不能利用不信任案迫使其辞职。但同时又具有议会制的两个特点:内阁由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组成;政府向议会负责。从某种意义上说半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因为半总统制国家的总统可以解散议会,提议举行公民投票,甚至可以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行使非常权力。而总统制下的总统一般不具备这些权力,所以半总统制国家的“三权分立”实质上成了围绕总统的权力,因为无论在法律上还是实际上总统都凌驾于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上。

德国联邦议会

(一)1871年普法战争胜利后德意志帝国建立,由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帝国议会也伴随延生。1919年在魏玛市召开的立宪国民大会确立总统制和议会制的共和国混合体制,并命名为魏玛共和国。然而这个自由民主制模式因其内部支离破碎,随着纳粹的掌权而告终。1933年德国走向纳粹专制统治,1945年德国被美、英、法、苏占领,在美英法占领的西部地区于1948年到1949年,经选举产生的州议会代表在波恩制定具有宪法功能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在吸取历史教训基础上《基本法》突出议会民主政体,对联邦总理的任免与罢黜、联邦总统权力限制和联邦宪法法院可剥夺与禁止违宪党派的权利等作出具体规定。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奇迹造就联邦德国的飞跃,经济的高速发展使社会市场经济获得成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阶级和宗教矛盾,抵消激进党的吸引力,使基民盟、社民党发展成为全民党。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1990年3月18日在民主德国人民议院选举中主张民主德国加入联邦德国的党派获胜。随着两个德国订立货币联盟、并与美英法苏四个占领国在“2+4条约”中就德国统一的外交和安全政策条件达成共识,德国实现统一。德国联邦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两院共同组成德国的立法机构。

(二)联邦议院共拥有612席,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设有联邦议院议长一人,在礼仪上享有仅次于联邦总统的第二高地位。联邦参议院拥有69席,代表16个联邦州,联邦参议院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德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任期5年,由联邦大会间接选举产生。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以及同样数目的各州代表组成,专门负责选举国家元首。联邦总统的权利受到限制,其角色大部分是象征性的。德国政府首脑为联邦总理,联邦总理是议会多数党的成员,由议会选举产生。联邦政府设一位副总理,由联邦总理从各政府部长中确定一人,在联邦总理缺席时代理行使联邦总理的职权。德国司法体系自成一体,设有联邦宪法法院、联邦最高行政法院、联邦最高普通法院以及管辖财政、劳工和社会问题的专职法院,此外作为欧盟成员,欧洲法院的判决对德国具有约束力。联邦宪法法院是根据德国基本法第94条特别设立的宪法监督机构,宪法法院位于卡尔斯鲁厄市。宪法法院的核心任务是司法审查,即对国家的行为进行审查。联邦宪法法院不是普通法院系统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联邦宪法法院的成员半数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半数由联邦参议院选举产生,他们既不得为联邦议院、联邦参议院、联邦政府的成员,亦不得为州相应机关的成员。德国联邦议院由选民直接选出,联邦议院的立法会议任期是四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或缩短。

(三)根据《基本法》第38条第2款和《联邦选举法》第12条规定每个年满18周岁且在德国居留满3个月的德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候选人产生分两种方式,一种是选民提名,另一种是政党提名。选民提名是指个人自荐,填写提名表,同时提交选民支持参选的签名名单。支持者的多少根据地区人口确定,例如在10万人口选区需要20位支持者的签名。无党派候选人需通过选民提名,政党提名是指各政党通过党代会秘密投票选举产生,并且被提名的候选人须表示同意,并提交个人资料证明自己的参选资格。候选人提名名单必须在规定日期之前提交给选区选举委员会审查批准,并根据审查批准的名单印制选票,如对审查批准结果有异议,可以在选举日前3天提出上诉,超过时限提交的提名名单将不予考虑。政党提名和选民提名的最大区别是政党提名的候选人可以在多个选区适用,而选民提名只能在提名选区适用。联邦参议院是各州代表,它有义务咨议每一项联邦法律。作为各州在联邦的议事场所,联邦参议院内只有各州政府的代表。各州的表决权取决于各州居民数,每个州至少拥有3票,人口多的州可有6票。

(四)联邦议院每4年选举一次,选举遵守普遍、直选、自由、平等、秘密五项原则。16个联邦州共划分为299个选区,各选区获简单多数的选民提名候选人直接当选联邦议员,另外299名议员根据各党的得票率从政党提名名单中产生。政党在各选区得到的直选议席多于按得票率计算获得的议席可保留为“超额议席”,联邦各级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办公室是负责具体选举事务的机构。选举委员会按行政区域划分分为联邦选举委员会、州选举委员会、选区选举委员会、投票区选举办公室、邮寄投票选举办公室,各级选举委员会都是非常设机构,选举结束后各级选举委员会随之解散。选举官员在任职期间要保持中立,不能参与政党竞选活动或作为候选人,一人不得兼任一个以上选举机构的成员,所有选举官员都是没有任何报酬的名誉官员。议员可连选连任,《基本法》规定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联邦德国议会实行两院制,联邦议院立法职权主要是提出和通过法案;监督法律的执行。联邦参议院立法职权主要有提出法案;审议联邦议院通过的法案;行使立法否决权。

(五)依据《德国联邦基本法》、《联邦和州预算基本原则法》、《联邦预算法》、《联邦促进经济稳定和发展法》时预算审议权是议会最主要的权力,具体体现为“三读”审议和两院通过方式。每年9月联邦议院一读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开始后议会行使审议权,预算草案经预算审查小组审查后递交预算委员会,并公开听取相关机构、社会团体、审计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11月预算委员会完成审议建议书并提交联邦议院大会,作为二读、三读依据时联邦参议院在二读前对预算提出意见。二读时对各项预算讨论,逐项表决,并制定修改法案的议案和决定。三读全面审定预算草案和预算规划,最终形成预算法案。联邦议院通过预算法案后交联邦参议院,如有异议的话通过议会两院协调委员会协调通过,预算法案一般可于次年1月1日生效。德国联邦议院的职能之一是监督政府,联邦议院的目的在于制止政府滥用权力;促使政府阐明工作;督促政府改善工作。议会监督主要为政治、法律和财政监督,政治方面的标准是公众和政党的政治观念和政策。法律监督是依据法律规定,检查政府工作是否合法。财政监督则通过拨款程序,审计和检查政府各部门使用公款是否经济和符合法定目标。

(六)联邦议会无直接人事权,但依《基本法》第54条规定联邦总统由联邦大会不经讨论选举产生。由联邦议院议长召集的联邦大会,由联邦议院议员和同等数量的各州议会根据比例选举产生的州议员组成,获得联邦大会成员过半数票者当选为联邦总统。依据第63条规定根据联邦总统提名时由联邦议院不经讨论而选举产生联邦总理,获得联邦议院过半数票者当选为联邦总理,当选人须由联邦总统任命。德国联邦参议院是德国国家权力机构之一,作为各联邦州在联邦中的代表是德国联邦制国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联邦州政府依据《基本法》通过联邦参议院参与联邦的立法和欧盟事务。联邦参议院党派比例随着各州议会的选举而变化,联邦参议院议长由各州州长轮流担任,每年轮换一次,任期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10月31日。联邦参议院议长在礼仪上仅次于联邦总统和联邦议院议长,在联邦总统因病或出国访问期间联邦参议院议长代行联邦总统职务。联邦参议院全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69名代表16个联邦州的参议员参会。联邦参议院内设16个委员会,负责审理联邦政府、联邦议院或联邦州递交的议案草案,各项草案通常需首先经由相关委员会审议。

(七)联邦议院议长由联邦议院选举产生,联邦议院议长、副议长和书记员制定联邦议院议事规则。应三分之一的议员或联邦总统或联邦总理提出的会议要求,联邦议院议长有义务提前召集会议。联邦议院全会会期分会议周和非会议周,根据《议员法》第14条规定联邦议院议员有出席全会的义务,因故缺席须登记。会议议程于全会前书面递交每个议员,如有变更议程要求时相关议员须于前一日向议长提交申请,另依据《基本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联邦议院全会向社会公开。联邦议院投票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个案可经申请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分为三种颜色:蓝色为赞成票,红色为否决票,白色为弃权票。联邦议院内有26个常设委员会,每届联邦议院以决议方式确定所需设立的常设委员会,各议会党团均派代表进入常设委员会。实质性审查法律草案和起草全会决议是常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各联邦部委均内设一个与联邦议院相对应的专业委员会以协调日常工作。德国联邦议会由联邦参议院和联邦议院组成,两院共同组成德国的立法机构,在立法职责划分上根据《基本法》规定法律提案可由联邦政府、联邦议院议员或联邦参议院提出。

(八)提案首先提交联邦参议院,联邦参议院通常在6周内对提案提出意见。联邦法律须经联邦议院会议决议通过,通过后联邦议院议长应立即送交联邦参议院。联邦参议院在收到法律决议后3周内可要求召集由联邦议院议员和联邦参议院议员组成的委员会会议,共同审议法律提案。联邦议院决议的法律一经联邦参议院批准,该法律即为成立。两院日常工作通过对应委员会相互沟通,起到事前协调作用。如两院意见无法取得一致,通过调解委员会(议院和参议院各占16人,其中参议院的16名分别来自16个州)进行协商谈判,达到统一。联邦参议院会议主要为全会和委员会会议,参议院每年召开11次到12次全体大会。全会席次按各州字母顺序排列,会期由16名来自各联邦州的全权代表构成的常设顾问委员会协同参议长确定,两名经选举产生的书记员(现职联邦州部长)协助参议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如参议长和副参议长因故同时缺席,由最年长的州长主持会议,出席全会的参议员须会前签到。获简单多数赞成票联邦参议院的表决成立,此外参议院内还不定期举行州长会议和专业部长会议,协商共同面临的问题并寻求解决途径。但两会一致通过的决议仅具备建议效力,无法律效力。

(九)联邦立法议案按提案途径划分为三类:联邦政府、联邦议院议员或联邦参议院议案。凡涉及联邦州议案(每年约占议案总数的60%)须先提交联邦参议院审议,联邦参议院在审议前为各联邦州留出三周时间,听取咨询意见。视议案篇幅和复杂程度,6至9周内联邦参议院提出意见,送交联邦议院审议。经联邦议院常设委员会咨询和准备,议案送交联邦议院辩论、表决,形成法律决议。联邦议院议长须随即将法律决议送交联邦参议院表决批准,完成立法。非涉及联邦州的议案径由联邦议院常设委员会咨询,其后程序不变。涉及调整联邦政治关系或涉及联邦立法事项的条约,以联邦法律的形式通过后需经联邦总统签署后方可生效。根据《基本法》第46条至第48条议员享有免责权、豁免权、拒绝作证权和其他相关权利,主要包括:议员在联邦议院或在联邦议院委员会中所作的投票和发表的言论,任何时候均不得予以法律和职务追究,也不得在联邦议院外追究其责任,但有关诽谤性侮辱除外;非经联邦议院许可不得因为涉嫌犯罪行为对议员追究责任或予以逮捕,但在犯罪时被捕或在犯罪次日被捕的除外;限制议员人身自由或因滥用权力,由联邦宪法法院宣布其丧失公民相应的基本权利,引入有关针对议员的程序时均须取得联邦议院的批准;

(十)应联邦议院要求时针对议员的任何刑事诉讼程序、任何拘捕以及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均应停止进行;议员以议员身份被他人告知事实或以议员身份将事实告知他人时有权拒绝就他人和事实本身作证。议员有权拒绝作证时不得没收有关文件;竞选联邦议院议员的人员享有为准备竞选所必要的休假权;不得阻碍任何人当选议员并履行议员职务,不得出于此种理由对议员予以解雇或免职;议员有权获得适当的用以保证其独立性的报酬,他们有权免费使用所有国家交通工具,详细办法由联邦法律规定。根据《议员法》规定议员的义务主要包括如下:议员的核心义务是行使代表权,允许议员从事无损于核心义务的其他专职或兼职工作;议员不得接受各项法律禁止的财产性收入,尤其是非议会规范的货币或有价物品,但捐款不被禁止;议员接受法律禁止的资产,所有权归联邦议院;联邦议院议长有权行使管理权追究,追溯期3年,但不涉及剥夺议员资格;议员获得议员资格前从事的工作、各项与行使议员权力发生利益关系的收入均须申报并公示,凡未申报的议会主席团有权消减议员年奉,最高减半;议员对其在议会内外的行为有向议会公示的义务;议员对其职权以外收入的方式和金额有公示的义务;议员有将捐款公示和提交审计的义务。

(十一)议会党团是指联邦议院中同一政党或在选举中不是竞争对手的不同政党的成员组成的集团,根据德国联邦议院的程序规则限定只有在联邦议院中占有至少5%议席的政党才能组成议会党团的最低门槛,议员人数不足5%的政党在征得绝大多数议员同意后可以组成议会小组,议会小组只享有议会党团部分权利。议会党团是德国联邦议院政治权力的中心和主要驱动力量,实际上是议会各方面进程的主宰者。德国联邦议院中的所有议员都隶属于某个议会党团或议会小组,德国《基本法》第21条、《议员法》、《联邦选举法》以及联邦议院程序规则等相关宪法和法律承认和保护议会党团在议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政党在联邦议院中的席位时议会党团和议会小组可得到国家补贴,用于支付为议会党团工作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的报酬。德国联邦议院中政党的议会党团基本由全体会议、主席、执行委员会和若干工作小组组成,议会党团的全体会议是最高决策机构,其决定对选举产生的本党官员具有约束力。在联邦议院会期议会党团全体会议每周召开一次,议会党团主席和副主席选举产生,任期一般为4年。议会党团执行委员会由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通常包括主席、数名副主席、议会干事长、法律干事和若干本党议员。

(十二)工作小组是议会党团的活动中心,负责在议题提交给议会党团全体会议前化解议会党团内部的矛盾,以便议会党团作出统一决定。联邦议院议员有权在联邦议院和选区分别拥有一个办事机构,费用由联邦议院承担,每个办事机构除必要的文秘人员外还可配备专职助手以及接纳短期实习申请。联邦议院的日程数据库、学术服务中心、分析评估资料中心和议会档案馆向议员和其助手开放,德国联邦议院通过议员小组对外开展双边及多边交往活动,与对象国保持议会对话并交流信息、观点和经验。联邦议院共有53个议员小组,每个议员小组负责一个国家或地区。议员小组由议员自由组合,每个议员可最多参加五个议员小组。议员小组设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各党议会党团可选派议员小组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小组成员一般与对象国有个人接触或文化及经贸往来阅历。每届联邦议院成立时确定本届议会议员小组数量,除与对象国议员直接交流外议员小组还可举行小组会或报告会讨论对象国政治形势。各国驻德外交机构也是议员小组重点联络部门,各议员小组可每四年邀请一次对象国议会代表团访德并允许出访对象国一次,议员小组无经费预算时各项支出须报请议长批准。

弗里德里希·艾伯特

(一)弗里德里希·艾伯特 (1871年2月4日-1925年2月28日)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右翼领袖,魏玛共和国第一任总统(1919-1925)。1871年2月4日艾伯特生于海德堡,他父亲是个裁缝。艾伯特早年曾为马具工人,以做马鞍为业。1891年加入德国社会民主党,1893年当上布雷默尔国民报的主编,1905年任德国社会民主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书记。他是个极有说服力的演说家,信奉工会主义(工会主义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没有太大的兴趣,更多的是注意工人实际生活的改善以及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道德观念。艾伯特一直主张议会政治,1912~1918年为国会议员,1913年倍倍尔逝世后任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在他的领导下社会民主党的地位明显提高。1916年同谢德曼一起被选为社会民主党议会党团主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支持德国帝国主义的侵略战争。1917年社会民主党发生分裂,一部分左翼分子组成独立的社会民主党,另一部分激进分子组成德国共产党。战争失败后艾伯特仍然反对激进的革命主张,1918年德国十一月革命爆发后组成社会党联合政府,他接替马克斯·冯·巴登任首相。

(二)1919年艾伯特协助制订魏玛宪法,2月11日被推选为魏玛共和国首任总统,8月11日签署魏玛宪法。魏玛共和国一直没有得到大多数人们的广泛支持,开始的各州抵制他的单一国家,后来又因为左右翼的攻击导致国家的改革收效甚微。左派以其曾镇压工人起义并杀害卡尔·李卜克内西及罗莎·卢森堡等知名左翼领袖而指责其为“革命的叛徒”,右派以其在十一月革命时曾强令德皇退位并与协约国签署和约为由指责其为“民族的叛徒”且对其提出起诉。他执政期间 对内一面镇压巴伐利亚苏维埃共和国和德国汉堡起义,一面又扑灭右派民族主义分子的复辟政变(卡普政变)。1923年10和11月又命令国防军开进萨克森和图林根,解散工人政府。对外接受《凡尔赛和约》和道威斯计划,奉行和平发展道路,到1923年经济恢复强劲,已经超过英、法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强国。同年法国宣布德国未能履行凡尔赛条约,单独出兵占领鲁尔区。艾伯特支持全民总罢工,但这使得几百万工人失业,引起通货膨胀,国家面临严重危机,这也给以后希特勒上台创造机会。1925年2月28日艾伯特卒于柏林,汉堡起义是1923年10月23-25日由德国共产党人领导的汉堡工人武装起义,主要领导者有恩斯特·台尔曼和卡尔·伯恩哈多维奇·拉狄克等人,这次起义是工人阶级武装斗争的尝试。

(三)1923年法国和比利时的军队占领德国的鲁尔地区,导致德国经济形势恶化,罢工运动风起云涌。1923年秋德国形势急剧变化,一半以上的工人失业,财政危机极端严重,物价上涨,居民生活困苦。魏玛共和国的内阁几次更迭,统治阶级已无法按旧的方式统治下去,德国出现革命形势。10月11和16日在萨克森自由州和图林根州先后成立有共产党人参加的“左派联盟”工人政府,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政府根据10月13日通过的《非常授权法案》宣布戒严,并且派军镇压萨克森和图林根两地的革命运动。德共中央号召全国总罢工并决定举行武装起义,10月23日拂晓汉堡起义爆发,工人纠察队在汉堡郊区袭击警察岗哨,夺得武器和弹药。黎明时分工人纠察队已控制乌伦霍斯特、温特胡德、巴尔姆贝克、艾姆斯比特尔和布拉姆费尔德等区并筑起街垒,组织起工人救护队。以台尔曼为首的300名工人同前来镇压的6000名警察、国防军和海军陆战队进行3天3夜的激战,在汉堡战斗紧张的时刻控制德共中央的布兰德勒通知各地取消起义,从而使汉堡起义陷于孤立。当汉堡警察局得到大批援军并开始炮轰街垒时台尔曼主动决定停止战斗,组织工人撤退。起义失败后军警大肆逮捕,并要求居民检举起义者。

(四)议会设立特别法庭审判起义工人,千余名工人群众被判刑。政府于11月解散萨克森和图林根的“左派联盟”政府,11月23日共产党也被禁止活动。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在1923年担任德国总理,后来从该年到1929年就任外长。在他当政期间由于起义减少和经济复苏,所以共和国能够休养生息。施特雷泽曼上台后首先推出地产抵押马克,用以减轻恶性通货膨胀对德国社会与经济的祸害。由于他坚持拒绝发行更多钞票,所以令问题迎刃而解。他为了振兴经济更减少政府开支,简化官僚阶级并加税。魏玛政府接受美国的道威斯计划,减少德国的战争赔款。1922年德国与苏俄签署拉帕罗条约,恢复外交关系。1925年施特雷泽曼与协约国签署洛伽诺公约,恢复德国在欧洲的外交地位。德国凭着确认其西部边界成功与邻国修好,在施特雷泽曼的帮助下德国在1926年加入国际联盟,并作为第六个常任会员国。德国也停止裁减军备,然而1920年代初期的德国只是表面繁荣,它之所以经济复苏有赖外国贷款,故此渐渐增加本国国债,并令整体贸易额下跌、失业率上升。施特雷泽曼的改革始终是治标不治本,未能真正令民主制度在德国扎根。纵然德国在多方面都初见进步,施特雷泽曼仍然被他的政敌批评,被指为采取“屈从政策”,逐步实现凡尔赛条约的条款所需。施特雷泽曼在1929年病逝,魏玛共和国的黄金时代结束。

卡普政变

(一)卡普政变是一场企图推翻魏玛共和国的政变,导火线是魏玛政府签署《凡尔赛条约》。《凡尔赛和约》对德国而言是一个难以接受且象征耻辱的条约,和约对德国的冲击直接导致魏玛共和国的飘摇与动荡,甚至最后的垮台。不仅是严峻的经济赔偿,丧失国家部分主权,也限制德国的军备。发生在魏玛共和国初期的卡普政变就是《凡尔赛和约》下的第一个产物,《凡尔赛和约》第160条规定德国必须裁撤军备,正规军不得超过十万人,并解散所有志愿组成的义勇军。1920年2月时任帝国国防部长的古斯塔夫·诺斯克据此要求宣布解散吕特维兹将军麾下六千名以反共著称的志愿军“爱尔哈特旅”,对于这个解散命令时本人也是反共产、反共和的守旧保皇派吕特维兹坚决反对,不仅抗命不服,更要求当时的总统弗里德里希·艾伯特立即解散国会,并要求将帝国国防部长撤换为他本人担任。国防部长诺斯克旋即宣布将吕特维兹解职,并持续进行解散计划,而吕特维兹则进一步将军队开进柏林,准备武装反抗,面对柏林市内一触即发的内战时帝国总理古斯塔夫·鲍尔与总统艾伯特双双逃离柏林。

(二)3月13日吕特维兹任命沃尔夫冈·卡普组织新的“国民政府”,意图取代刚建立的魏玛共和国。新政府以黑白红三色旗为国旗,与德意志第二帝国相同,象征对帝制的缅怀。面对此局面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主席奥托·威尔斯在柏林发起大罢工加以抵制,柏林一时之间巷战、罢工频传,吕特维兹和卡普建立的新政府完全无法运作。仅仅四天吕特维兹的国民政府在3月17日就在各地军队宣示对共和政府效忠的压力下宣告解散,卡普政变进行中叛乱者以紧急状态为由处死200人,德国全国一度来到内战的边缘。虽然政变迅速失败,但也因此使鲍尔内阁解组下台。卡普政变结束后一开始有507起刑事嫌疑犯罪受到调查,但1920年8月4日的大赦使绝大多数指控被撤回。在几名政变领导人被获准出国,卡普在审判期间去世之后,只剩下三人听侯最高法院第一刑事庭的审判:前柏林警察局局长,曾在卡普内阁中担任“内务部长”的特劳高特·冯·亚高;担任“农业部长”的冯·瓦根海姆;卡普的一个心腹密友希勒博士。法庭最后撤回对后两者的起诉,因此真正被判刑的仅有冯·亚高一人,他被处以法定最低刑:5年堡垒监禁。

(三)沃尔夫冈·卡普 (1858年7月24日-1922年6月12日) 是德国政治人物,858年7月24日生于纽约,曾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东普鲁士经营过种植园。其父1848年德国革命失败后流亡美国,1858年在美国纽约生下他。1871年普法战争后德国统一,他随父返回德国。早年在普鲁士军事学院学习,曾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890年任古本行政长官,同年在东普鲁士购置庄园。1900年任普鲁士农业部顾问,1906~1920年任东普鲁士农业信贷银行董事长。他是一个泛德意志兼并主义者,1917年和海军将领阿尔弗雷德·冯·提尔皮茨创立德意志祖国党。1918年革命后他被选入魏玛共和国国会,致力于恢复君主政体。由于政府强迫解散右翼自由军团的埃尔哈特和巴尔蒂库姆旅,卡普发动以他命名的卡普暴动,在副总参谋长鲁登道夫等人的合作下建立政府。4天之内德国社会主义各党发动总罢工,使卡普的叛乱遭到失败。卡普和其他同谋者逃往瑞典,他流亡两年后于1922年4月返回德国,不久他因癌症在莱比锡逝世。

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

(一)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1878年5月10日——1929年10月3日)是德国政治家,魏玛共和国时期担任百日总理(1923年)和6年外交部长(1924-1929)。1878年5月10日施特雷泽曼在柏林出生,其家庭酿造啤酒并经营旅店。其后他在柏林大学和莱比锡大学学习哲学和文学,并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在读博士期间阅读大量历史学和经济学的著作,还担任学生团体的发言人。1902年年仅24岁的他成立萨克森制造业公会,翌年和犹太商人工业家阿道夫·克利菲尔德的女儿结婚。1906年当选德累斯顿市议会议员,在在萨克森的作为国民自由党的有力的政治家现出头角。1907年当选帝国议会议员,1912年落选即使投身实业界,1914年复归政界。他关心社会福利事业,同时坚信德意志帝国要比其他国家优越。作为俾斯麦和阿尔弗雷德·冯·提尔皮茨的崇拜者,斯特莱斯曼极力支持德国在20世纪初期的扩张政策。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后他抱怨德国进行战争指导不力,1917年他率领他的自由党攻击主张和平的政治家,也赞成无限制潜艇战。他反对1918年的停战协议,后来还说德国应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他在议会发言声称不能容忍奴隶的枷锁捆在下一代的德国人身上,1918年德皇威廉二世退位后德国建立魏玛共和国政府,斯特莱斯曼虽然与1919年被选入立宪会议,但他并不赞成这个政府。

(二)他认为共和国政府天生软弱,不能抵制他所认为德国遭受协约国给予的极端苛刻的待遇,在1920年爆发企图推翻魏玛共和国的叛乱时斯特莱斯曼很乐意接受这个这个非法行动产生的后果,但是这次被称为卡普暴动的反叛行动以失败告终,此后他开始使自己逐渐适应共和体制。斯特莱斯曼作为政治家的声誉是建立在捍卫共和国并使其获得成功上的,1921年马赛厄斯·埃茨贝格和1922年瓦尔特·拉特瑙相继被谋杀之后斯特莱斯曼转而反对极端民族主义者,埃茨贝格和拉特瑙被刺杀时都是外交部长,两人都是共和国坚定的支持者。从1923年8月开始斯特莱斯曼担任过很短一段时间的魏玛共和国总理,他结束鲁尔危机。当时在鲁尔的消极抵抗导致德国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法德两国两败俱伤,斯特莱斯曼认为虽然凡尔赛条约是不能忍受的,但必须接受现实。虽然日后一定要收复莱茵,恢复德国的伟大,但现在要做的首先是把逼近咽喉的利剑拿掉。他因此同意继续支付赔款,推出地产抵押马克,用以减轻恶性通货膨胀对德国社会与经济的祸害。由于他坚持拒绝发行更多钞票,所以令问题迎刃而解。他为了振兴经济更减少政府开支,简化官僚阶级并加税。由于被误认为是啤酒馆暴动的幕后人物,他的内阁15周之后便跨台(史称百日内阁),但是他被任命为威廉·马克思组阁的新内阁的外交部长。此后6年中他一直担任外长,直至去世。

(三)施特雷泽曼的外交政策宗旨是利用苏联同美、英、法等国矛盾搞东、西方平衡外交,摆脱外交孤立,恢复德国的大国地位。1925年施特雷泽曼给前德国皇太子写了一封密信,概述其现实主义的外交政策,信的结束部分表示:“德国对外政策应该像1809年以后梅特涅所做的那样善于应付,并避免作出重大的决定。”由此人们对施特雷泽曼的外交动机产生不同的解释,有人认为他是两面派,是披着和平主义和人道主义外衣的极端民族主义者;有人认为他的愿望是真诚和光明磊落的,即为欧洲谋取和平。但其实际的外交活动还是围绕着现实主义外交政策目标展开的。斯特莱斯曼作为外交部长的首要目标是对凡尔赛条约进行适度的修改,并确立德国在欧洲的地位,这是个难度极大的工作。在欧洲许多人认为德国是发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罪魁,在国内斯特莱斯曼遭到来自各民族主义组织的反对,他们仍然拒绝接受共和国及其温和的对外政策。1924年他与美国财政部长道威斯一起建立的道威斯计划,这个计划减少德国的年赔款额度。1929年他又同美国律师欧文·扬共同制定杨格计划,再次修订赔款进度表。斯特莱斯曼希望这些修正能为德国经济的恢复提供喘息的时间,从1924年到1929年德国的赔款额只是他受援助总额的一部分,德国经济实现非凡的复苏。

(四)在1922年的热那亚会议上英国和法国与俄国人秘密谈判,英法主动提出苏联可根据凡尔赛条约从德国得到赔偿,他国结盟反德的阴云再现。为了打破了英、法苏针对德国的同盟建立,他于1922年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签署拉帕洛条约。苏联对西方的空头支票不感兴趣,它更害怕法国要求归还战前的巨额贷款,德国用该条约拆散潜在的苏法、苏英同盟,并成为西方与苏联打交道时不要逾越的墙。现在德国既是苏联打破西方封锁不可缺少的国家,又是西方对付苏联不可缺少的国家。德国可以游走于两方之间,与两方进行利益交易时德国不需给两方什么,只需不给它们彼此的对手什么。1925年在和英国外交大臣奥斯丁·张伯伦和法国外长阿里斯蒂德·白里安的谈判中根据法国急于尽快解决欧洲安全保障问题,准备以放弃对阿尔萨斯-洛林的领土要求为代价同法国缔结保障两国边界现状的“莱茵保安公约”,并以此恢复德国的大国地位,条约保证德国西部边境永久稳定下来。1925年1-2月德国政府根据英国政府的具体建议向欧洲大国递交备忘录,提出与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缔结莱茵公约的建议,受到欢迎。莱茵公约规定在英国的担保之下所有同莱茵地区有利害关系的国家共同保证维护莱茵地区的领土现状,保证用和平手段解决彼此间的争端。

(五)施特雷泽曼认为签订这样的公约既可以阻止英法之间或法苏之间缔结联盟,为战胜国提前撤兵莱茵区创造条件,又可以使莱茵问题“国际化”,阻止法国在发生德波冲突时袭击德国。德国在条约中失去的只是永不收回阿尔萨斯和洛林,德国只是放弃不属于它的它也无力拿到的东西,而条约却给德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好处是:使英法同盟失去基础,成功拆散英法同盟;使比利时等德国西部的小国不必再依附法国以防德国侵略;法国与东欧各国结成同盟的紧迫感下降;德国在东部制造改变现状的可能,因为西方接受斯特来斯曼拒绝接受东边新划边界的做法;英国和意大利用武力保证德国西部边境,实际上是防止法国对德国的入侵。至此德国没做出任何实质性让步便使英法苏三强的对德国政策困在原地动弹不得,德国以德英关系牵制住内向惊恐的苏联,以德苏关系牵制住唯恐赤祸的英国,最后它以德英关系压制住仇德恐德的法国。三强国动弹不得,仰三强国鼻息的中东欧不国更是不敢得罪德国。1925年10月英、法、德、意、比、波、捷克斯洛伐克7国在瑞士洛迦诺举行会议,汉斯·路德总理和施特雷泽曼外长代表德国参加洛加诺会议,签订以莱茵保安公约为主要内容的《洛迦诺公约》。

(六)洛加诺公约生效的前提之一是德国加入国际联盟,德国希望借此举修改凡尔赛条约,解除自己的战争责任,取得殖民地委任统治权,恢复军备方面的平等权利,恢复大国地位。英法等国则要求德国无条件地接受国联盟约第十六、十七条,即实际上要求德国在西方国家与苏联发生冲突时参加对苏经济制裁,甚至允许法国军队通过德国领土。德国政府从自身利益考虑奉行“在东西方之间保持平衡”的外交策略,予以断然拒绝。施特雷泽曼以德国缺乏武装力量和防范革命为由坚持德国有权自己决定是否参加对所谓“侵略国”的共同制裁,1926年9月德国在坚持保留条件的前提下正式参加国际联盟并担任理事会第六个常任理事国。洛迦诺会议前后德国政府也注重同苏联发展关系,以保持外交平衡。洛迦诺会议召开前德国政府曾多次向苏方表示重视德苏关系的发展,建议两国“根据拉巴洛条约的精神”加强合作。洛迦诺会议召开期间德苏两国于1925年10月12日在莫斯科签订一项经济条约,该条约的内容远远超出一般通商条约的范围,由一般条约和若干专门协定构成,其中包括:关于居住和一般法律保护协定;经济协定;铁路协定;税务协定;通商航海协定;商事仲裁法庭协定;保护工业财产协定等。

(七)洛迦诺会议结束后德国政府又于1926年4月24日与苏联签订为期5年的友好中立条约,进一步保证德国的中立地位。距离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败仅仅八年后魏玛共和国大大改善原来第二帝国的战略态势,虽然此时缺乏第二帝国的军事实力却实现俾斯麦的梦想。他国结盟反对德国的噩耗烟消云散,自古以来的战略劣势成了一流的战略资产,处于被被包围中的受害者成了战略大师。德国即和东方结盟又和西方结盟,东西方都需要他,他可以防止西方对苏联进行干预,又可以借助一个依赖他的苏联对付西方。无论东方或西方,没有德国的合作均无法对另一方采取行动。位于德国两侧的列强之间的关系于是掌握在德国手里,德国实际上对东西方关系拥有否决权。欧洲的层层冲突皆以柏林为中心,与此同时施特雷泽曼为了进一步消除德法之间的隔阂加强同法国外长白里安之间的个人联系。1926年9月17日上午11时施特雷泽曼和白里安两人为避开新闻记者秘密离开日内瓦,来到靠近日内瓦的法国小城图瓦里举行秘密会谈,双方达成所谓的“图瓦里协议”。在这一口头协议中法国允诺结束对莱茵区的占领,向德国归还萨尔,撤销对德国的军事管制,德国则同意向法国支付10亿金马克赔款以缓解法国的货币危机。

(八)由于两国政府其它高级官员的反对,图瓦里协议未能实施,但两国之间的和解气氛却大大增强。在1926年国联年会期间施特雷泽曼与白里安两人一同泛舟日内瓦湖上,这一行动进一步增强欧洲乃至世界的缓和气氛。他的一系列貌似合作的外交手段在欧洲大受欢迎,德国也停止裁减军备。1926年他还与与法国外长白里安在1926年同获诺贝尔和平奖,1928年斯特莱斯曼赞同旨在消除战争的巴黎非战公约,1929年他支持白里安关于建立欧洲国家联盟的建议。纵然德国在多方面都略见进步,施特雷泽曼仍然被他的政敌批评,被指为采取“屈从政策”,逐步实现凡尔赛条约的条款所需。施特雷泽曼在1929年10月3日突然病逝,同年世界经济危机大爆发,魏玛共和国的黄金时代结束。根据后来公布的文件称斯特莱斯曼的目标和他在众人面前的表演完全不一样,文件透露的是一个工于心计的现实主义者,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追求传统的国家利益。他追求的是:恢复1914年的帝国边界;解除财政赔款造成的负担;取得和英法对等的军事力量;修改东部的边界;完成与奥地利的统一;用托管或其他方式在非洲取得一块殖民地,以保证重要的热带资源不至匮乏。他的种种外交只是达到目的的手段之一,他的早死中断他的事业,希特勒继续沿着这条路走下去。

鲁尔危机

(一)德国的赔款问题是凡尔赛和约中悬而未决且最复杂的问题之一,1922年7月德国政府以通货膨胀、财政危机为由请求延期支付赔款。1923年1月11日法国联合比利时以德国不履行赔款义务为借口出动10万军队占领德国的鲁尔工业区,酿成“鲁尔危机”,对此德国实行“消极抵抗”的政策。德国出现企业停工,工业生产下降,资金大量外流。失业工人激增,通货膨胀达到天文数字。柏林工人罢工使德国政局动荡不安,加剧鲁尔危机。危机对德国的打击是惨重的,英美两国害怕德国经济陷于崩溃导致社会危机甚至引起革命,要求尽快结束鲁尔危机。此时德法双方也都难以坚持原来的政策,鲁尔冒险的失败导致法国得不偿失,在德国赔款问题上丧失优势,最终导致德国的赔款问题的领导权转向英美手中,开始受英美的摆布。鲁尔危机表面上是由于德法赔款纠纷引起的,但其深层原因是法国深刻的不安全感和法德矛盾。在法国领导人看来以德国的工业基础、人口规模和地理位置,德国东山再起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一旦德国经济恢复、重整军备,法国的梦魇将会重演。因此在巴黎和会上法国曾极力主张削弱德国,甚至肢解德国,永远消除德国的工业和军事能力。

(二)但是这一方案遭到美国和英国的反对,威尔逊总统试图通过国联的集体安全机制来牵制德国,保障法国的安全。但战后美国没有加入国联,这引起法国对自身安全的极大担忧。占领鲁尔就是法国削弱德国、确保自身安全努力的一部分,占领鲁尔受挫后法国国内主张与德国和解的力量渐占上风。1925年法国主张通过协商改善与德国关系,解决安全问题,并得到的德国政府积极响应。1925年10月德、法、比、英、意、波、捷等有关国在洛迦诺开会,缔结德法比英意《相互保证公约》。德分别同法国、比利时签订《仲裁条约》,规定如彼此间的争端不能通过外交协商解决,递交仲裁法庭或国际常设法院裁决,这些条约统称《洛迦诺公约》。鲁尔危机后德国取得与其他国平等的地位,《洛迦诺公约》改善法、德等国的关系,有利稳定欧洲局势。公约的缔结也为德国重新成为政治大国铺平道路,不久德国取得国联行政院常任理事国地位。此后《凡尔赛和约》限制德国的政治、军事条款也被逐步打破。大大削弱法国在欧洲地位。

热那亚会议

(一)热那亚会议是1922年4月10日~5月19日在意大利热那亚城讨论欧洲经济问题的国际会议,亦称热那亚国际经济会议。会议实质上就是一战后英国对苏俄政策演变的产物,英国的真正意图在于借苏俄因经济困境亟待外援之机利用热那亚会议以外交手段迫使苏俄回归资本主义阵营,从而实现全欧洲的资本主义经济的重建和复兴。前提是苏俄承认并偿还其战前及战时沙皇政府所借的外债,结果由于苏联提出反赔偿建议而不欢而散,唯一的结果是苏联和德国在会议外达成两国互免债务,互相承认的拉巴洛条约。苏俄粉碎外国武装干涉后力争巩固已经取得的和平共处局面,于1921年10月28日照会英、法、意、日、美等国建议召开国际会议讨论列强和苏俄的关系并缔结和约。资本主义国家中主张与苏俄建立经济联系的势力有所增长,帝国主义国家中有的集团鉴于武装干涉未能扼杀苏维埃政权,转而采取外交、经济压力企图迫使苏俄屈服。1922年1月6日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在法国戛纳开会,根据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提议通过决议召开热那亚会议。戛纳决议提出举行热那亚会议的6项先决条件:任何国家均不得将本国的所有制、国家经济生活和管理制度强加给别国,每个国家有权选择自己喜爱的制度;保障外国资本、财产和利润不受侵犯;凡希望得到外国贷款的政府应明确承认该国历届政府的一切债务,归还或赔偿被接管的外国人财产;保证财政货币流通以利贸易;放弃颠覆别国的宣传;停止对邻国的敌对行动。

(二)2月25日劳合·乔治和法国总理雷蒙·普恩加莱在布伦会谈,决定取消原定在会议上讨论德国赔款和修改《凡尔赛和约》问题,约定只有苏俄政府接受协约国提出的各项经济要求时各国政府才能予以承认。3月20~28日在伦敦召开协约国专家会议,秘密研究“俄国问题”并拟定备忘录(《伦敦专家备忘录》),要求苏维埃政府偿还沙皇和临时政府以及地方当局总计180多亿金卢布的债务,发还或赔偿被收归国有的外国人在俄财产,取消对外贸易垄断制,允许外国人在苏俄享有治外法权,由协约国监督苏俄财政。备忘录同时确认苏俄可按照《凡尔赛和约》第116条的规定向德国索取赔款,然而劳合·乔治的以承认换让步的主张在国内遇到很大的阻力,许多政界人物都表示异议,其中最典型的反对派代表是温斯顿·丘吉尔和外交大臣乔治·寇松。寇松声称他不能从中分辨出哪怕是极小的对英国的好处,奥斯丁·张伯伦强调英苏贸易协定的执行情况加大英国对苏的不信任,称1921年签定的英苏贸易协定是一个笑料。丘吉尔则指责政府是在没有得到苏俄政府的明确答复的情况下一厢情愿地活动,他认为苏俄根本就不会承认戛纳条件。到了3月下旬矛盾的激化几乎一度使联合政府濒于分裂,丘吉尔甚至扬言:“告诉我这个小人(指劳合·乔治)将走哪条路,那么我将背道而驰。”

(三)劳合·乔治毫不让步,同样以辞职来捍卫自己的政策。由于双方的互不退让使英国联合政府面临分裂的危险,奥斯丁·张伯伦意识到这种僵局的严重后果,极力从中调解。他与寇松讨论政府面临的危机并提出一个变通的解决办法,即主张在苏俄接受戛纳条件与正式给予承认之间增加一个试验期,以考察苏俄是否仅仅口头上接受戛纳条件或准备实施它们。实际上劳合·乔治把自己的政策建立在苏俄渴望回归欧洲大家庭这一点上,一旦苏俄在会上的态度出乎英国的预想之外,那么英国的外交乃至以此为基石的整个热那亚会议计划将完全成为泡影。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欢迎召开欧洲经济会议,任命人民委员会主席列宁为代表团团长,外交人民委员格奥尔基·瓦西里耶维奇·契切林为副团长,并决定列宁因工作繁忙不能离开俄国,由副团长代行团长一切权力。为了应付资本主义国家的包围,2月22日苏俄与乌克兰、白俄罗斯等8个苏维埃共和国签订议定书,委托苏俄在热那亚会议上代表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利益。1922年3月底苏俄代表赴会途中在里加与波罗的海沿岸3国(拉脱维亚、波兰、爱沙尼亚)达成在会议上一致行动的协议,4月初在柏林与德国就建立两国正常政治、经济关系进行谈判,双方保证在会议上保持密切接触。

(四)4月10日契切林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宣读苏维埃代表团声明,阐述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和平共处的可能性,双方必须在平等互利、互相承认的基础上实行经济合作。苏俄准备把一部分耕地、森林和矿产资源租让给外国经营开发。提议各国普遍裁军。坚决拒绝任何不平等交易。契切林的建议引起与会者和舆论界的关注,但因西方列强代表坚决反对而未列入议程。在接着召开的分组会议和全体会议上主要议题是赔偿债款问题,4月11日苏俄代表团收到《伦敦专家备忘录》,4月14~15日在同英、法、意、比代表谈判中苏维埃代表提出反要求:协约国应赔偿武装干涉和封锁给苏俄造成的390多亿金卢布损失。劳合·乔治为争取苏俄放弃反要求,表示准备削减战时债务并延长支付债款利息的期限。法国代表反对作任何让步和妥协,直到会议结束后双方仍未能达成协议。在热那亚会议过程中4月16日契切林和德国外交部长瓦尔特·拉特瑙在拉帕洛签订《德国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协定》(通称《拉帕洛条约》),决定两国自订约之日起在法律上互相承认,恢复外交关系。条约规定双方相互放弃赔偿要求,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发展贸易并进行经济合作,这样西方列强建筑在损害俄德两国利益基础上的复兴欧洲经济计划宣告破产。

(五)《拉帕洛条约》的签订是苏德两国的外交胜利,它使苏俄突破帝国主义图谋建立的反苏统一战线,也有利于德国摆脱受协约国摆布的处境。《拉巴洛条约》全称《德国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协定》,1922年4月16日在热那亚会议期间苏德两国代表在意大利热那亚近郊拉巴洛签订。在热那亚会议期间德国由于关于修改《凡尔赛和约》有关条款、减少赔款的要求被协约国列强拒绝,又被排斥于大会秘密会议之外,于是就转而从东方寻找出路。德国统治集团虽仇视苏俄,但与苏俄关系正常化不仅会给德国的经济带来好处,也会有助于改善德国的国际地位。苏俄代表团遵照列宁指示:“充分利用德国与协约国的矛盾,选择有利时机,建议举行苏、德谈判。”4月16日苏德两国代表团会谈并签订《拉巴洛条约》 ,条约规定:两国彼此放弃对战争费用及因战争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德国放弃它因在俄国的公私财产被苏维埃政府收归国有而产生的要求,但以苏俄不得满足其他国家的类似要求为条件;立即恢复两国的外交和领事关系;两国按最惠国原则发展彼此的经济和贸易关系。条约的缔结突破帝国主义妄图孤立、封锁苏俄的联合阵线,为苏维埃国家和不同社会制度国家间的和平共处与合作树立一个典范。

(六)英贸易协定的签订在国际上发生巨大的影响,各资本主义国家都希望能重新得到俄国这个大市场。1921年10月28日苏维埃政府发出致英、法、意、日、美等国的照会,指出苏维埃政府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同各国进行经济合作作为自己政策的基本目的之一。照会还建议召开国际会议讨论列强和俄国的相互要求,以便缔结和约。苏维埃政府的建议引起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趣,它们主张召开欧洲会议讨论欧洲各国的经济复兴问题。1922年1月6日协约国最高委员会在法国戛纳开会,决定在热那亚召开国际经济会议,建议所有欧洲国家(包括苏俄和战败国)都参加。1月7日意大利政府受会议的委托向苏维埃政府转达关于派遣代表团出席热那亚会议的邀请,并希望列宁率领代表团出席这次会议,苏维埃政府在第二天立即作了答复,表示愿意接受会议的邀请。1月27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别会议组成以列宁为团长的代表团,外交人民委员契切林为副团长。2月22日召开各苏维埃共和国的全权代表会议,签议定书。会议责成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在热那亚会议上代表它们的利益,当时各资本主义国家对热那亚会议就态度来说出现三派:一是美、法、英等协约国中的大国;二是协约国中的中小国家和战败国;三是资产阶级和平主义者。

(七)列宁强调对不同的集团要区别对待,他指出:“我们不是以共产党人的身份,而是以商人的身份到热那亚去。我们去的实际目的是扩大贸易,为最广泛最顺利地发展贸易创造条件。”1922年3月底同波罗的海沿岸三国(拉脱维亚、波兰、爱沙尼亚)举行会谈,达成在热那亚会议上一致行动的协议。4月初苏维埃代表团在柏林同德国总理和外交部长就建立两国正常的外交关系进行谈判,双方保证在热那亚会议上保持密切的接触。4月10日热那亚会议开幕,出席会议的有29个国家的代表(包括英国自治领共34个国家),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有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代表参加的国际会议。美国认为会议带有政治性质,拒绝派代表参加,只派观察员出席会议。苏维埃代表团代理团长契切林声明来热那亚的目的是为了和平和恢复被破坏的欧洲经济,他指出要恢复世界经济必须采取措施来消除战争威胁和巩固世界和平。他阐述苏维埃代表团的和平纲领与具体建议,资本主义列强否决苏维埃的和平与经济合作纲领。根据劳合·乔治的建议时会议讨论三月末伦敦专家会议拟定的备忘录,这个备忘录是旨在俄国恢复资本主义的帝国主义纲领,苏维埃代表团坚决拒绝这一无理要求并提出自己的反提案。

(八)由于西方帝国主义国家坚持在经济上奴役苏俄的计划使热那亚会议没有解决什么问题,5月19日在热那亚会议结束时决定成立专门委员会,于1922年6月15日在海牙继续举行会议。热那亚会议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它的召开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苏维埃政府代表团第一次正式出席大规模的国际会议,阐述它的和平共处与经济合作的外交政策,这在国际关系上产生巨大的影响。同时热那亚会议的激烈斗争使苏俄与德国更加接近,正是在热那亚会议期间苏维埃代表团利用德国与协约国的矛盾与德国代表团在拉巴洛(热那亚郊区)进行谈判,并在4月16日签订苏德《拉巴洛条约》。条约规定立即恢复两国的外交关系,并按最惠国待遇原则发展两国的经济关系,双方放弃对战争费用以及因战争损失而要求的赔偿。《拉巴洛条约》是第一个在事实上把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和平共处的原则肯定下来的国际条约,它是西方资本主义大国第一次在法律上承认苏维埃俄国,并在完全平等、和平共处的基础上与苏联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的条约。《拉巴洛条约》的缔结在帝国主义列强反苏阵线中打开一个缺口,这是列宁和平外交政策的又一重大胜利,同时它也改变德国在凡尔赛和约后的国际地位,这一条约为两国广泛、互利的商务联系创造实际可能。

海因里希·布吕宁

(一)海因里希·布吕宁(1885年11月26日——1970年3月30日)是德国魏玛共和国时期的德国总理(1930年至1932年),也是魏玛共和国在任时间最长的总理。1885年11月26日海因里希·布吕宁出生于明斯特,早年即受洗礼加入天主教,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应征入伍,在德国陆军中服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开始从事天主教工会的工作,1924年任德国天主教中央党国会代表团成员,曾以国会中的金融专家而闻名。1929年成为德国天主教中央党的领袖,1930年任德意志共和国政府内阁总理。同年7月18日由于国会拒绝批准其颁布的的紧急法令,而援用魏玛宪法第48条执行总统紧急法令而将国会解散,开创魏玛共和国破坏议会制的先例。1931年10月9日起兼任德国外交部部长,1932年5月30日在德国总统兴登堡的压力下被迫辞职。1934年希特勒上台之后布吕宁逃出德国,1937-1952年他在哈佛大学教授政治学,之后他返回德国任教于科隆大学,1970年3月30日去世。布吕宁上台时正值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他采取扩大出口、提高税收、压缩公共开支、削减工资和救济金等措施来克服日益加剧的经济危机,但是这些措施未能扭转江河日下的经济颓势,相反却导致形势的进一步恶化。布吕宁的反危机措施不仅没有减轻人民群众的物质困难,反而加重他们的负担,使千百万德国人陷入痛苦绝望的境地。国内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布吕宁成为名符其实的“饥饿总理”。布吕宁对经济危机产生的严重后果置若罔闻,因为这时他决意利用这一经济颓势来取得外交上的胜利。

(二)布吕宁认为德国经济的糟糕状态是强盗和掠夺者的凡尔赛和约造成的,只有把共和国从战争赔款的重负中解救出来才能从根本上振兴德国的经济。受这一思想支配的他专注于外交事务,而逐渐将国内的经济政策置于从属地位。德国虽然准时交纳战争赔款,但仍想方设法让战胜国相信其无力继续信守偿付赔款的义务,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的布吕宁需要一个灾难深重、民不聊生的德国来换取战胜国对德国处境的体谅,一劳永逸地解决战争赔款问题。布吕宁利用经济形势恶化导致法西斯势力和共产党力量迅速壮大这一因素力图使外国相信现在最好向德国作出让步,而不是等待民社党人或共产党人夺取国家政权。恰恰是1931年夏天两桩接踵而来的事件帮了布吕宁大忙,一是政府通过颁布一系列“紧急法令”并宣告将马上停止偿付战争赔款,导致外国和本国资本大规模地流出德国;二是与奥地利信贷银行的谈判失败引起一场严重的银行危机导致债主和存户蜂拥而至,自经济衰退以来仅拥有微弱自备资本的德国银行面对潮水般的提款人流时一筹莫展。1931年7月13日达姆施塔特银行率先停止支付业务,其他的银行、储蓄所和交易所停业两天。国内黄金储备减少4/5,整个信贷系统处于总崩溃的边缘,预算赤字达6千亿马克的德国政府只得拔出10亿马克来恢复银行的支付能力。

(三)资本外流和银行危机对德国的经济困绕不啻是雪上加霜,但对布吕宁来说却增加与战胜国讨价还价的筹码。布吕宁这种听任经济局势恶化的作法使各战胜国政府深为不安,美国总统赫伯特·胡佛认为德国的财政和经济崩溃将对美国的整个经济形势产生长期的灾难性后果,基于这一判断时胡佛于6月20日不顾法国的反对签发“延期偿付令”。布吕宁抓住这一时机,恳求制定“杨格计划”的专家委员会再次赴德重新研究德国的赔款问题。该委员于12月底建议采取“极端解决法”,即完全取消德国的战争赔款和战胜国之间的各种债务,并将这一方案提交战胜国政府首脑讨论”。由于种种原因让这次会议直到1932年6月16日才在洛桑举行,由于德国代表的四处游说和威胁恫吓,赔款问题专家委员会在经过激烈的争论后决定让德国缴付最后一笔30亿马克的赔款,其它赔款则一笔勾消。但是由于纷至沓来的一系列政治事件,这笔象征性的赔款最后也不了了之,没有予以偿付。布吕宁梦寐已求的外交目标(取消战争赔款)终于成为现实,可是出席洛桑会议的德国代表不是布吕宁,而是接替他的弗朗茨·冯·帕彭总理。布吕宁在1932年5月29日就已失去兴登堡总统的信任而被解职下台,他本想在彻底解决战争赔款问题后在国内的经济领域一展宏图,可是未等抱负施展已被削职为民,此时的他纵有回天之力也是报国无门。

啤酒馆暴动

(一)啤酒馆暴动又称啤酒馆政变,1923年11月希特勒和鲁登道夫等人在慕尼黑发动法西斯未遂政变。1923年巴伐利亚邦长官卡尔、驻巴伐利亚德国国防军司令洛索和邦警察局长赛塞尔为首的分离主义者企图维护君主制度,对抗共和国政府,他们同希特勒及其他民族主义团体联系甚密。希特勒试图利用魏玛共和国的危机发动政变,建立民族主义的独裁统治,最终政变失败,希特勒等数位纳粹党领袖遭逮捕。纳粹党(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简称纳粹党)是在战后德国面临严重经济、政治危机的过程中滋生和繁衍起来的,它是一个竭力煽动民族复仇主义和民族沙文主义的极端反动组织。为了争取群众并扩大影响,希特勒打着“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两面旗帜进行欺骗宣传。在民族主义旗帜下希特勒抓住《凡尔赛条约》大作文章,认为德国的灾难来源于《凡尔赛条约》,号召德国人民起来撕毁《凡尔赛条约》的束缚,挽救民族的危亡。为了适应德国出现新的革命形势并顺乎潮流,利用人民的革命情绪,希特勒也标榜纳粹党是搞“社会主义”的。纳粹党从一开始就以不同于其他资产阶级政党的面目出现,公开地激烈批判资本主义。1923年纳粹党员发展到三万余人,成为德国一支新起的引人瞩目的政治力量。这时正值德国马克暴跌,金融界一片混乱,法国、比利时又出兵占领鲁尔,激起德国人民对政府的愤怒情绪和爱国热情。

(二)希特勒认为夺取政权时机已到,他联合德军前总参谋长鲁登道夫,企图仿效墨索里尼向罗马进军,利用暴力推翻魏玛共和国。1923年11月8日希特勒和鲁登道夫带领冲锋队,利用巴伐利亚军政头目在慕尼黑一家啤酒店举行宴会之际发动政变。1923年11月8日晚上的集会,慕尼黑政界和社会上的名流都参加了,乌里希·格拉夫一道占据一角不显眼的位置,谁也没有注意他。当卡尔开始讲话二十分钟后整个集会突然被完全打断,戈林带着25名武装纳粹党员闯入大厅。在吼叫声中希特勒跳上一张椅子,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然后跳下来走向讲台。他叫喊道:“全国革命已经开始,这个大厅已经由六百名有重武器的人员占领,任何人都不许离开大厅。巴伐利亚政府和德国政府已被推翻,临时全国政府已经成立,陆军营房和警察局已被占领,军队和警察正在纳粹旗下向市内挺进。”大厅里的许多人对此感到气愤,然而任何人也弄不清楚希特勒的纯属虚张声势究竟到什么程度。大厅外面有六百名冲锋队员,大门口有一挺机关枪。此外在前慕尼黑警察局长波纳的协助下希特勒已经说服仍在警察局工作的一个官员弗立克,要他打电话给在大厅的警官不要干预,如果发生什么情况只须报告就行,让戈林维持大厅的秩序。希特勒把卡尔、洛索夫和赛塞尔赶入旁侧的一间屋子里去,与此同时施勃纳·里希特当夜驱车赶到路德维希斯霍伊去接鲁登道夫,因为希特勒想要他充当他的革命的名义领袖。

(三)希特勒非常兴奋,开始戏剧式地会见卡尔和他的伙伴。他对他们说:“没有我的许可谁都别想活着走出这个房间。我已经与鲁登道夫组织新政府(这是假的,鲁登道夫对发生的事一无所知),他们只有一个选择,就是和我一道干。”他挥动着手枪并叫喊说:“我的手枪里有四颗子弹,如果他们不肯跟我合作,三颗留给他们,最后一颗就留给我自己。”他举着手枪对准自己的脑袋嚷道:“如果到明天下午我还没有成功,我就不要这条命了。”这三个人出乎意外地不为所动,他们觉得难以完全认真考虑希特勒的疯话,尽管窗口有枪和武装卫兵。洛索夫后来声称当他们走出大厅时他向卡尔和赛塞尔低声说“欺骗”,卡尔尽力装出勇敢的样子说:“你可以逮捕我或者把我枪毙,我死不死没有什么了不起。”赛塞尔谴责希特勒没有遵守他保证不举行政变的诺言,希特勒十分懊恼地说:“不错,我自食其言,请原谅我。但是为了祖国的缘故,我不得不如此。”但是卡尔—开始向默不作声的洛索夫耳语,他就突然大怒并嚷道:“没有我的许可不许说话。”到此时为止他简直没有取得什么进展。后来他一言不发走出房间,冲到大厅去宣布:三个人已经同意与他一起组织新的德国政府,巴伐利亚内阁已经下台,我建议巴伐利亚政府由一位摄政者和一位享有独裁权力的总理组成。我建议冯·卡尔先生担任摄政者,波纳先生担任总理。十一月罪人政府和德国总统已经被宣布撤除。新的全国政府将在今天,在慕尼黑这个地方被任命成立。”

(四)希特勒一回到他们那里鲁登道夫就来到,他对希特勒把他蒙在鼓里随便摆弄很是生气,对让希特勒而非鲁登道夫担任德国独裁者以及让他指挥根本不存在的军队的这种分配怒不可遏,但是他控制住自己并说:“这是一件国家大事,我只能奉劝别人予以合作。”希特勒补充说:“我们不能再回头了,我们的行动已经载入世界历史的篇章。”洛索夫后来否认他曾经回答说的话:“我将把阁下的愿望作为命令。”但是鲁登道夫的干预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当卡尔仍然表示异议的时候希特勒就使用他的一切魔力,他说:“倘若阁下允许的话我将立刻驱车去晋见陛下(巴伐利亚王太子卢伯莱希特),并告诉他德国人民已经起来,并且弥补陛下先父所受的不公平待遇。”听了这番话后甚至卡尔也投降,同意合作并担任国王的代表。他们达到表面上的团结一致,全体列队回到大厅。当听众跳上座位热烈欢呼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在讲台上讲了简短的话,宣誓效忠并互相握手,希特勒喜不自胜、感到宽慰并激动地说:“我就要履行我五年前在军事医院暂时双目失明时所立下的誓言:要不倦不休地努力奋斗,直到十一月罪人政府被推翻,直到在今天德国的悲惨废墟上再次建立起一个强大的自由的光荣的德国。”他一结束讲话整个会场就爆发出“德国高于一切”的口号声。

(五)11月9日早上11点多的时候三千名希特勒的党徒又重新聚集在啤酒馆外面,不受约束的队伍在希特勒、戈林和著名的恩里克·鲁登道夫将军的带领下朝慕尼黑市中心进发。他们在路上碰到警察的阻拦,戈林从人群中跳出来威胁要杀死头一天晚上控制的人质,警察们只好让开道路让他们继续前进。但是当他们正准备从狭窄的街道到慕尼黑宽敞的歌剧院广场集合时他们又一次地遇到警察的阻拦,一个希特勒的保镖叫道:“别开枪,尊敬的鲁登道夫将军阁下来了!”希特勒大肆挥舞着他手中的左轮手枪,不停地叫嚷着“投降!投降!”至今没有人知道到底是谁开了第一枪,但就是这声枪响之后双方枪弹齐发,戈林的大腿和小腿都中了弹,希特勒把身体紧紧贴着人行道(他没有受伤)。当游行队伍走近警察的封锁线的时候他原来用左臂挽着施勃纳-里希特勒的右臂,后者倒地的时候把希特勒也拉了下去。可能希特勒以为自己受伤,他感到一阵剧痛,后来才发现是肩膀脱臼。据当时也参加游行的他自己党内的追随者瓦尔特·舒尔兹医生的证词(并且得到其他证人的证明)称:“希特勒是第一个跳起来向后跑的人,把他那些躺在街上的死伤同伙抛下不顾。”

(六)他登上一辆候在附近的汽车,马上开向汉夫施丹格尔在鸟芬的乡间别墅,在那里他得到普茨的妻子和妹妹的护理,也就是在那里,两天以后他被捕了。在这场冲突中16名纳粹分子和3名警察被打死,希特勒在《我的奋斗》的前言中提及他们的名字,并认为他们是“烈士”。1935年暴动中死者被葬于慕尼黑一个装修华丽的墓室中,1947年盟军拆除墓室,并把遗骨四散。暴动失败后希特勒被德国当局投入监狱,由于首席法官在国家主义思想上与希特勒并无原则分歧,因此最后只判处希特勒监禁5年,于1924年4月1日执行、其实希特勒只服了9个月的徒刑就被释放了,而且未被驱逐出境。就在这短短的服刑期间他也受到多方优待。他获准享用特别饭食,住在有两扇窗户、阳光充足的单间牢房里。他可以自由通信,自由接待来访亲友,并在生日时接受亲友的花环和祝贺,又享有携带秘书、到户外散步和做体操的权利。狱中服刑的9个月里希特勒写下《我的奋斗》一书,被视为法西斯的理论和行动纲领。啤酒馆暴动的失败使希特勒改变夺取政权的策略,实现由此前的摧毁魏玛宪政到以后的利用的转变。这次暴动虽然失败了,但它提高希特勒和其他暴力分子的知名度,扩大其社会影响,这次活动的失败也使希特勒意识到处理好与国防军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性。

共和国内斗

(一)在左派与右派极端分子的威胁下共和国一开国就危机四伏,左派指责社民党因阻止共产革命而出卖工人利益;右派则反对民主制度,坚持要令德国返回昔日之帝制。而且尤其包括军方势力的右派为了破坏共和更声称它出卖德国,令国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失败。1920年2月成立不久的德意志工人党改为德意志民族社会主义工人党,亦即纳粹党,希特勒在1921年7月29日晋升为党魁。1920年3月13日自由兵团发动卡普政变,占领柏林并推举右翼记者沃尔夫冈·卡普为总理,魏玛政府撤退到斯图加特,并提倡展开大罢工。罢工令经济停顿,故此卡普的政府在短短四天之后宣告崩溃。大罢工同时也触发在鲁尔区发生的共产起义,五万人组成红军,企图控制该区,在没有政府的命令之下正规军与自由兵团再度镇压该行动。1921年3月在萨克森与汉堡发生的类似事件都被成功镇压,1921年11月冲锋队成立并作为希特勒的私人军队。1923年共和政府表示未能应付凡尔赛条约规定的战争赔款,并因此拖欠赔款,于是在1月11日法国与比利时的军队占领鲁尔区,控制这个全德国最富饶的工业重镇,并控制当地的矿井与制造业公司。德国政府鼓励工人以罢工还击,并没有主动应付问题。罢工持续八个月,最后只是令经济更衰落,入口货物更昂贵。

(二)由于政府负责资助罢工工人,故此它需要印制更多钞票应付,导致恶性通货膨胀。1923年8月马克兑一美元由4.2元跌至一百万元,11月20日价值更跌至4.2万亿元。12月1日魏玛政府推出地产抵押马克,以每1新马克兑换1兆旧马克。最后德国成功继续支付赔款,而鲁尔区则重归德国。1923年右派再度威胁共和政府的统治,希特勒在慕尼黑发动啤酒馆政变。1923年11月8日三千名战斗联盟成员在与埃里希·鲁登道夫协议后与右翼政客古斯塔夫·里特尔·冯·卡尔在慕尼黑一所啤酒馆召开会议。虽然卡尔突然表示不支持他们,但希特勒打断卡尔的演讲,并坚持要发动政变。鲁登道夫与希特勒宣布成立新政府,并计划在翌日占领该城市,但最后失败。希特勒与其三千人都被捕,希特勒被判监五年,但最后只是坐了九个月牢,此后希特勒决定以合法途径登上权力宝座。在魏玛共和国的统治末期德国政治比以前更加不稳定,布吕宁、冯·帕彭、施莱谢尔与阿道夫·希特勒共四位总理的政府实际上都是由总统选出来的独裁政权,在库尔特·冯·施莱谢尔代表军方进行几个月的政治游说后总统保罗·冯·兴登堡在1930年3月29日任命财经专家海因里希·布吕宁接替赫尔曼·穆勒为总理,由于新政府未能在议会取得多数代表支持,所以只能让国家总统掌握紧急状态令,以致共和政权趋向保守。

(三)由于议会拒绝支持一个不受欢迎的财政改革的方案,兴登堡采纳魏玛宪法第48条作为紧急法令,1930年7月18日在社民党、德国共产党、纳粹党与德国国家人民党支持下议会再度以微弱优势否决该法案。9月14日议会大选开始后形势大幅转变,纳粹党夺得18.3%选票,为1928年参选所得票数的五倍,这次温和派未能组成联合政府和在议会取得优势。这只是鼓励纳粹党的支持者变本加厉,以暴力与恐怖企图夺得权力。1930年后的共和国每况愈下,似是即将陷入内战。在往后两年之内布吕宁尝试没有在议会取得优势之下借用总统的紧急法案图谋变革,当时欧美经济大萧条势头渐渐减弱,布吕宁相信自由经济理论,所以大幅减少政府开支和加税以刺激经济增长。他预期并认为经济危机会及早停止,经济会逐渐复苏,于是政府完全停止从1927年开始推出的义务失业保障金提供任何公帑,令工人更勤力工作,失业者得到的援助金减少,这样的政策明显是不太受欢迎的。1932年下半年经济衰落终于结束,经济指标略见上升,不过德国人普遍不再信任共和政府。历史学家一般为如何评价布吕宁的政策而持不同意见,但是政策肯定令共和国渐渐衰退,至于当时布吕宁有没有更好的方略,至今仍颇具争议。

(四)最初德国资本家与地主支持政府趋向保守,他们并非十分喜好布吕宁,只是相信保守分子可以维护他们的利益。但当工人阶级与中产阶级都普遍反对布吕宁的时候资本家与地主都转向支持布吕宁的政敌希特勒与阿尔弗雷德·胡根贝尔格,1931年末保守政策最后失败,兴登堡与德国国防军决定放弃布吕宁,转而与希特勒和胡根贝尔格合作。兴登堡本来是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重臣,这时候他虽然贵为总统,但实际上他不支持民主,而是反动派的支持者。1932年5月30日布吕宁在丧失兴登堡的支持后自愿下台,五个星期后在布吕宁的支持下兴登堡再度当选总统,压倒另一位候选人希特勒。5月31日兴登堡任命弗朗茨·冯·帕彭为新任总理,冯·帕彭马上取消对冲锋队的禁令,用以取得希特勒的支持。冯·帕彭与工业家和地主关系密切,并主张与兴登堡雷同的极端保守主义政策,他组织的内阁中包括国防军部长库尔特·冯·施莱谢尔及其他拥有跟胡根贝尔格政见相同的人,这个新政府预期会与希特勒合作。由于共和派与社会主义派仍没有行动,希特勒与胡根贝尔格胜算甚高。由于大部分政党反对新政府,故此只有德国国家人民党支持的冯·帕彭解散议会,并在1932年7月31日召开选举。纳粹党在议会取得最多议席,德国社民党与德国共产党分别是第二和第三大政党。由于纳粹党未能取得大多数议席,故此议会再度被解散,直到有政党取得大多数议席为止。

(五)纳粹党是议会最大的政党,只有它可以令政府稳定地运作。冯·帕彭尝试劝谕希特勒担任副总理并支持议会制政府,然而希特勒拒绝他的请求,并表示正在考虑与帕彭以前所属的德国中央党会谈。如果成事的话希特勒将会与该党联手对付帕彭的政府,希特勒于是要求就任总理,但在1932年8月13日兴登堡拒绝让这位“巴伐利亚二等兵”上台。7月选举的结果反映纳粹党对政府的影响愈来愈大,在1930年的议会选举中纳粹党得到一百多票,是第二大党(这次它的议席比以前增加超过两倍)。纳粹党所以能迅速壮大全靠大量工人、失业者、农民与中产人士,这数百万激进的支持者最初要求纳粹党走向左派,希望能振兴德国并改造德国社会,大萧条也是它议席大幅上升的原因之一。1932年11月6日议会再度举行大选,纳粹党取得近三成票数,它的支持票数虽然比之前少二百万,但仍然取得最多议席。冯·帕彭下台,由国防军将军库尔特·冯·施莱谢尔在12月3日接任。施莱谢尔多年来属于保守势力的阵营,但他的计划就是联合以斯特拉瑟为首的纳粹党左派,以赢得在议会的优势,虽然计划作风大胆但始终不成功。在这两个月期间施莱谢尔扮演“社会主义将军”的角色,周旋在基督教工会、纳粹党左派甚至社民党之间。

(六)他的计划就是组成一个由他领导的“工党”政府,不过由于国防军将领完全未能准备支持计划以及工人阶级自然地不信任他这个未来盟友,此计划也是失败。施莱谢尔也因计划触怒资本家与地主,因为社民党与共产党可能会在柏林发动交通罢工。1933年1月4日希特勒从冯·帕彭得知这位将军没有解散议会的权力,大多数议席却可以。施莱谢尔的内阁(根据紧急法案以前的诠释)没有一个正常的议会支持,只能投票决定解散它本身,希特勒也知道德国一些大企业会帮忙应付纳粹党所有以往的债项。由于冯帕彭不甘被迫辞职,故此与希特勒商量如何推翻施莱谢尔的政府。他们由于各怀鬼胎,同样想争取成为总理,所以会谈没有结果,但他们仍然继续商谈。1933年1月22日希特勒威胁兴登堡的儿子奥斯卡·冯·兴登堡,表示会为总统在东普鲁士的住所诺伊德克的房产税违规行为而展开诉讼(虽然不久后该住所面积增加五千英亩土地),借此换取后者的支持。施莱谢尔由于在内阁问题上不敌冯·帕彭与希特勒,而且又失去兴登堡的信任,所以要求举行选举。1月28日冯·帕彭向兴登堡表示希特勒不足为患,并建议他重组政府,社民党、共产党、中央党与纳粹党四党对立。长此下去一个类似布尔什维克的阵营便会形成,并威胁共和国的统治,同一天施莱谢尔辞职。

(七)经过多番与希特勒讨论后冯·帕彭认为自己可以操控希特勒,于是支持希特勒成为新任总理。然后他力陈他的计划之优点,游说总统府总裁奥托·迈森纳与奥斯卡·冯·兴登堡支持希特勒。三人在1月下旬不停向兴登堡请求让希特勒做总理,最终冯·帕彭、希特勒与胡根贝尔格达成协议,决定由德国国家人民党执政,希特勒为总理,冯·帕彭为副总理。1933年1月30日兴登堡任命希特勒为新一任德国总理,他也容许纳粹党取得内阁十一席中的三席,代表着在议会的少数:纳粹党与胡根贝尔格的德国国家人民党(196 + 52席);中央党与巴伐利亚人民党(70 + 20席)。希望希特勒作出宪法上的让步(用以保护宪法),但被希特勒拒绝。希特勒更计划要解散议会,虽然兴登堡怀疑纳粹党的用意,也对希特勒的个人诚信充满疑虑,但他与冯·帕彭都相信由于纳粹党所得支持正在减少,故此可以限制希特勒作为总理的权力。总结而言冯·帕彭不甘被迫辞职,于是在施莱谢尔筹组执政联盟失败后借助与兴登堡的友谊让施莱谢尔辞职,并与兴登堡共同操控希特勒。但是他们反而造就希特勒掌权的开始,根据纳粹党的宣传称1933年1月30日希特勒当选总理的日子被称为“纳粹党夺权日”,一般被认为是纳粹德国统治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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