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律中的故事·邀请组】霓虹车灯
岩珏社NO.01团建“旋律中的故事”邀请组作品
霓虹车灯
对应互动视频选项顺序:111
音乐原著/Parion圆周率
文/尘子昕小饼干

说起来,有一阵子他未曾来过了。当我收拾账单的时候,方才意识到这件事。我看着手中的账单,望向窗外将落残阳的金辉余韵,看到云被浸染成紫赤色。
我收拾起手里的家伙,走出酒馆,挂上“已打烊”的牌子。周六,酒馆不开张,这是我的一份自由。我走在华灯初现的街里,看到栋栋高楼微亮起灯。天的高处一团幽青,眨着数颗亮的星。天地相交之处,晕开一层层色块,映着钢筋水泥纵横过去的桥,上面流动着暗的车,颇有些皮影戏的味道。我在街上穿行踱步,感受到金秋的爽风与汽车尾气混杂在一起拍在我的脸上。
回过神时,我的双腿已经将我带到了他的门前。哦,也好。我敲门三下,咚,咚,咚,静候他开门。不过几分钟,我已经坐到了他家的沙发上,弹起他的吉他。
“你那破锣嗓子,”他向我扔来一听啤酒,“趁早歇着吧。”
我咧开嘴笑,灌一口下去。“唱得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呗,人来多了就来多点,少了就来少点,无所谓。反正不图赚钱。”
“说起来,他走了有多久了?”
“小半年了。”他坐到我对面,“那小子是只囚不住的鸟。”
也是,或许只有鸟才会追逐彩虹吧。
怎么跟那家伙认识的?嗯……记不得了。他莫名其妙地出现在我的破酒馆里,直到他和老查斯聊起来了我才注意到这么一位。据后来老查斯的说法,他也不知道这位李·贝尔特先生是怎么注意到自己这种“平平无奇之辈”的——呵,“平平无奇之辈”,他对自己的描述还真是精准而又到位啊,不过我估计应该不会有人会把他那大秃头疤瘌脸同“平平无奇”这种词联系起来吧。
按那老小子的说法,这位李·贝尔特先生先是好奇而又礼貌地询问了一下他那“平平无奇”的外貌的由来,他当然如实告来,说这是自己小时候冲进着火的邻家救人时留下的,把着火的场景复刻得栩栩如生,简直能赶超放映机。哦,对了,那老小子上次喝多了时候的说法还是家里的老猫发脾气了来着。至于秃头?他一家子都这样,我也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说什么,只是要是这真的只是巧合的话,我觉得老查斯一家应该多买买彩票。
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他的吹牛,过去冲那锃亮的脑袋瓜子上来了两下子,冲着他说:“还喝呢,你这酒窑子!不怕装满了溢出来?”
“去你的,”他挥动他那大巴掌,“没看见我在这跟人正说到节上呢?倒是你这小酒保,不去扒拉你那账单,胳膊往我这探!”
于是我说:“是,您多金贵一大爷,轮到我来管事!不过咱们可先说好了,老查斯,你要是把我这里的客人给弄跑了,今晚的开销全得你来。”
“两位看起来关系不错,要一起喝一杯吗?”一直在旁边坐着的他突然开口,我这才注意到他。
“哦,抱歉,老伙计,”我转向他,“这家伙喝的有点多了,容易说胡话。请您不要在意。”说着我试图把这坨死在桌子上的家伙扛起来,该死,动都不动一下。到最后来,还是这位李先生和我一起把他扛到了楼上。
“这坨先生可真重啊!”在楼上,他和我开玩笑。
“是啊,”我叹气,“还没喝几口,就乱发酒疯,跟个狒狒似的,真叫人头疼。哦,抱歉,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罗尔,这家小破酒馆的老板。”
他向我一摘帽:“你好。李·查尔德,向您表示敬意。”很,嗯,有个人风格的自我介绍,不是吗?这种完全不提及自己职业的自我介绍,在现在,我倒还真很少碰到了。
像他这种人,居然能在社会上活下来?我和他接触了一段日子之后,心中冒出这么一种想法。他经常来我这里品酒,和老查斯混在一起。说实话,要是给他配上燕尾服和手杖,如果有人告诉我他是十九世纪的旧贵族,我是完全不会怀疑的。据他的说法,他很喜欢我这里的酒,却也不多喝。问起时,他说他只是暂时在这个城市驻足,并不会久留。据他的说法,他是要去追逐彩虹,我并不是很能理解。我和他很少交谈,反而是老查斯和他还真能聊到一起去。每每我见到他俩,永远是那个酒窑子在喊着他的光辉事迹。我在吧台收拾的时候,看见黄的灯光下一人在说,一人在听,偶尔也会想,挺好,这样也挺好。到了夜晚,打烊了,我推开门,目送他走,见到一撇月,清光落在单向玻璃上。
有一次,老查斯又喝趴下了,瘫在桌面上扯呼噜。我走过去收拾桌子,他向我搭话:“老查斯喝多的时候经常盯着驻唱歌手看。”
“是吗,”我继续手中的活,“我倒是还没留意过。”
“我们要给他准备点什么。”他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来,吓了我一跳。我转头,这才发现他的眼中都亮着光芒,“你觉得为什么他总是盯着驻唱看?”
“……”我自然知道。有几次晚上他喝多了在这里过夜,我半夜听到他在楼下悄悄地弹吉他,夹杂着叹气声。
“可是,”我说,“他很忙,我也是。”我们都很忙。
“哦,很忙,这样子。”他低声。
这建议不了了之,仿佛没发生过。我忙着酒馆里的前前后后,不去想这件事情。老查斯更是不知道,还是跟这位贝尔特先生海扯。喝累了,他就趴在桌子上睡。每每送贝尔特先生时,我看见门外的清光。
“你当时为什么开这家酒馆?”有一天我送他走时,他突然这样问我。我看见他的瞳孔,直直的盯着我。
“为了赚钱。”我犹豫片刻,说到。我不去看他的眼睛。我自己也知道这不是答案。
他叹了一声。“要和我出去走走吗?”
我看见清月光落在单向玻璃上。“好。”
我们两个走在一片树林之中,清月光从阴影中漏下来,落在开始泛黄的草的尖端。远处的楼霓灯闪烁,传来轻的车鸣。
他和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有个女孩在一片村庄里长大。黄昏的时候村庄里飘起炊烟,她坐在村庄外的小土坡上,看着天上一条条的云慢慢睡着。在梦里,她会进入一片奇怪的森林,里面有小仙灵带她采摘果子。但是每次采果子的时候,小仙灵都会先领着她在森林的太树祈祷,感恩生命的馈赠。女孩越长越大,考进了他们国家有名的学校,获得了相当不错的学位与成绩,也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她后来白手起家,创立了很大一家公司。可是,她活得很不好,她很焦躁,她在夜里睡不好觉。她的公司开的很大,她的家里人也以她为荣。后来,她嫁给了一位先生,她的公司也越办越大。一天晚上,她做了个梦,梦见一头鹿向她撞来,太树倒了下去。她猛地醒来,出了一身汗。
我本来以为他还要把故事讲下去,他却骤然而止了。我发现我们站在路的边上,车灯的亮光拉出丝来。空气混杂着秋的凉爽与车的尾气。我发现月亮已经隐没在空中。夜空被霓灯映出砂紫色。
再然后的日子里,他仿佛没事人似的,每天还是和老查斯海扯。我不知道他要表达什么,姑且也不去管它,酒馆的前前后后够我忙的了。只是,我经常想起那晚的清月光,还有尾气掺杂进去的凉风。每到晚上,我也开始变得烦躁,越来越想出去。
我的酒馆人却越来越多,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老查斯也很苦恼,因为他总感觉有很多人围着他看。天下过雨,李·贝尔特先生也要和我们告别。我们问他下一站的目的地是哪里,他指着天边的浅的彩虹,说要去那个方向。我们目送他的背影,拖着拉箱的牛皮帽,走向将晴未晴的天空,西边的黄的光芒烙印出他的阴影。柏油路上的水洼层层染出条条金光,远处林立的高楼上单向玻璃泛着涟漪。
过了不知道多久,我和老查斯都收到一份礼物,那是一本摄影集,署名是李·贝尔特,和李·薇尔。那本摄影集,完全是我的破酒馆,里面有一张尤其拍得好的,是一个粗犷的背影,在昏黄的灯下弹着吉他。随摄影集一起寄来的,还有一把手制的粗糙木吉他和一张字条:“把你的单向玻璃换成双向吧。”
嘁,他懂什么!
然而我还是换上了。我看到清月光亮起来。街道上的车灯拉出丝来,空气里混杂了尾气的味道。远望时,夜空之下,高桥横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