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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致1死!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8事故查明

2023-11-01 15:39 作者:中国基建报  | 我要投稿

11月1日,本报从重庆市涪陵区政府获悉,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8高处坠落事故原因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1月28日,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巡检设备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1万元。

调查显示,事故单位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珍溪镇新苑路60号附1号,法定代表人:蒲程历。

经查明,2023年1月28日8时许,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技术装备部部长召开运行班所有人员开晨会。8时20分许,陆运平台班组长何xx召集组员徐xx、杨xx等4人开班组会,告知作业范围、作业风险,进行安全交底,并开具作业票。10时许,何xx、徐xx和杨xx开始对陆运平台三通阀设备进行检查。10点5分许,徐xx佩戴安全带从皮带口进入三通阀内部检查导料斗螺丝固定情况,杨xx在三通阀斜溜筒观察口监护徐xx作业,杨xx先后三次向徐xx确认了安全带挂钩是否挂牢靠,徐xx均回答挂好了。10点8时许,徐xx从三通阀直溜筒坠入料仓(坠落垂直高度10余米)。

事故发生后,何xx立即拨打了120,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情况,随即立刻组织组员工下料仓将徐xx背出来。10点18分许,将徐xx送上珍溪卫生院的救护车。11点42分许,徐xx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徐xx作业时未使用安全绳,未正确使用安全带;三通阀设备没有防坠设施,存在安全隐患。

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4个方面: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未排查出三通阀设备存在安全防坠措施缺失的事故隐患;二是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通阀设备是受限空间,作业存在较大危险,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监护人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人在三通阀内部作业存在高处坠落风险,未使用安全绳,现场监护人未制止;四是作业许可管理制度滞后,未明确审批的具体流程,制度内规定的作业票模板和实际使用的作业票不一致。

调查组认为,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未在危险生产设备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及时排查并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夏x,系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实际负责人,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人责任,未及时修改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不符合单位实际生产情况,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款,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局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杨xx,系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工人,作为徐xx作业现场的监护人,未确保徐xx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就允许其作业,违反了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建议由重庆大业昶阅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依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秦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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