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独立设置池底泄水口; 2 顺流式和混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宜采用池底回水口兼作泄水口; 3 重力式泄水时,泄水管不应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4 泄水口数量宜按泄空时间不宜超过6h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5 应设在水池的最低位置处; 6 格栅表面应与池底最低处表面相平。